“上证回购”、“深证回购”是什么?

2024-04-28 06:49

1. “上证回购”、“深证回购”是什么?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人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人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人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资金融人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一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两次交易契约行为。两个交易主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人方)、逆回购方(买人返售方、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无论是资金融入方还是资金融出方都要经过两次交易契约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于l99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l994年lo月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活跃国债交易,发挥国债这一金边债券的信用功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上证回购”、“深证回购”是什么?

2. 上证回购是干什么的?那个要怎么玩?

上证回购就是证券回购的操作,回购交易的交易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谓证券回购的定义是指买卖证券的双方在成交同时就规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必须归还借贷者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感觉有点像贷款的意思,而资金的贷出方(买债券的人)则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自己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回购交易其本质上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标志的的资金拆借信用交易行为,就是个人的钱借给公司使用,等约定归还的时间一过,就把自己的钱收回来加上借款公司给的利息,原来回购交易仅限于国债交易,但是为了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市场,2002年12月30日,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之后,在上证所挂牌的11只企业债券将与国债一样,可以做证券交易,能上证回购,目前,上证所企业债券的托管量大概存在100多亿元。

从时间上面来看,国债券的回购期限时间最短的有1天的国债回购交易,而出来的企业债券回购的交易品种有1天、3天和7天三个短期品种,这些企业必须是挂牌上市、评级信用等级达标、发行规模够标准、有一定期限的企业债券才能参与回购交易。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与现行的国债回购标准券库并行。这些企业债券的回购品种的佣金收取标准也有区别。投资者应通过委托债券经纪商(证券营业部)进行债券的回购工作。

3. 什么是证券市场中的回购?

回购是什么意思?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有什么不同呢?回购对股价是有益的还是无益的?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迫不及待了,学姐这就来给大家做个全面介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都表达相同的意思,所谓的意思也就是说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操纵现金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公司有权将所有回购完成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都会愿意将其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进行储存处理,一时半会儿不会对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进行介入。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将其出售了。2、债券回购:所谓的这个债券回购就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未来的某天以约定好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卖方”向“买方”,也就是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这个角度来看,凡是抵押出债券,关于借入资金的交易就是进行债券正回购;只要是主动把资金借出的,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主要是以下的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的话对于公司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还是需要以实际情况为标准:1、回购后注销:倘若在股价低估的状况下,回购股票并且注销,如此就会致使公司总股数下降,提高了每股收益,这种回购行为是利好。如果在股价没有被低估的情况下回购股票,有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来哄抬股价,就会造成股东权益的亏损,这就是隐蔽起来的利空。2、回购不注销:如果说公司是要在低位回购股票,而且是用来作为库存股不注销股份,然后一旦当股价在高位时,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有自己炒自己股票的嫌疑,那么不注销便可以说是利空。自然,如果从短期角度看的话,回购股票就和大资金买入股票是一样的,股价也就会相应上涨很多。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回购能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逆回购,就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主要目标是以下两个,不仅可以做到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还能调节利率。正回购--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而且还会允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属于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能够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这一形式就是说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这样的情况下,央行回购究竟好还是坏呢?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去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就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若是资金进入实体企业以后,这样的话就可以刺激企业运转,那么对于股市是利好的。紧接着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了以后,那就能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也会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涨。2、正回购:当央行卖出逆回购之时也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流动资金减少,就没有多余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当中,进而产生了悲观的投资情绪,导致股票下跌。因此及时了解到回购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什么是证券市场中的回购?

4. 证券回购的本质是什么?

1,资金贷方(证券贷款方)将暂时放弃使用相应资金的权利,以便获得融资党的证券抵押贷款,在回购期届满时返回另一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资助的资金并获得某种利益。一般来说,证券回购主题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地方国债服务部门,主要包括国债或金融债券,他们是所有国债作为回购证券。从这些特征来看,我们可以看到证券回购的本质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财政部服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与财政部服务部门之间。拓展资料;1,证券持有人(金融家和基金DEMANDER)认为证券作为转让担保,以获得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资金的权利。期限到期后,需要退回借来的资金并按照商定支付某些利息;资金贷款人(证券贷款方和资本供应商)将暂时放弃使用相应资金的权利,以便获得融资派对的证券担保权,以期到期返回其他方分配的保证证券回购期,恢复资助_的资金,获得某些兴趣,证券回购,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2.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因次要市场购买了他们自己的股份,有很多原因。首先,它用于股票奖励奖励员工(特别是管理和核心员工);其次,它是支持市场,提高股价,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三,它是减少股本,提高每股股东的权益。3.它的意义和原因与股票回购截然不同。债券回购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的买方和债券卖方之间的反向交易。其实质内容是:债券(金融家和借款人)的持有人将持有的债券作为转让担保,以获得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资金的权利。在该期限到期后,必须退回借来的资金并按照商定支付某些利息;资金的贷方(证券贷款党和资本借款党)暂时放弃使用相应资金的权利,以便获得融资派对的债券安全权,以期到期返回另一方指定的保证债券在回购期间,恢复资助__的资金并获得某些兴趣。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5. 证券回购的本质是什么?

1.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的主体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者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从这些特征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拓展资料;1.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让与担保,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担保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让与担保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有股回购和债券回购。2.一般是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回自身的股票,原因有多方面的,一是用来股权激励,奖励给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二是托市,抬高股票价格,保护投资者利益;三是缩小股本,提高股东每股的权益。3.其含义、原因跟股票回购有很大的区别。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融资方、借入资金方)以持有的债券作让与担保,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借出资金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债券担保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让与担保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证券回购的本质是什么?

6. 请问证交所里所谓的“回购”是怎么一回事?有没有风险?

股票回购还是债券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所以这个普通投资者是无法参与的,是上市公司的行为。
债券回购交易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的资金借贷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一个互相认可的利率(年利率)和拆借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即以券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以相应国债作足额抵押,获得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以资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在此时间内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应期限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融资方必须有足额的债券作抵押,因此债券回购作为一种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已成为一些机构对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的工具之一。但目前还不允许个人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7. 关于沪深债券回购(交易)的问题?

1、一般周四利率会大涨,因为周四借用的资金实际上要占用周五周六周日三天。另外,如果当天有好的可转债或者新股发行,回购利率也会上涨,大家都借钱打新股
2、那两种都是旧的质押式回购,现在已经基本作废了
3、一般t日晚上就回来了。但有些券商不是这样。可以参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30796490.html
能否转出看你账户上的“余额”,“余额”标的数目都是可以转出银行的。“可用”标的数目可以用来交易
4、不知道,应该对个人开放很久了
5、只有上海市场规定10万起步,深圳的1000元就可以。这是规定,没得解释的
5、一天回购不超过10万分之一(可以跟券商砍价),2天10万分之二,7天十万分之五

关于沪深债券回购(交易)的问题?

8. 怎样购买深证回购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 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 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3.3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
  3.4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应当在回购交易申报日前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向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申报提交相应的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作为质押物。
  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由本所另行公布。
  3.5 会员接受客户的债券回购交易委托时,应当对客户证券账户内的标准券余额进行检查。
  标准券余额不足的,不得向本所申报。
  3.6 当日买入的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可在当日申报作为质押物,次一交易日可用于进行回购交易。
  在质押债券对应的标准券数量有剩余时,融资方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解除相应债券的质押。当日申报解除质押的债券可在次一交易日卖出。
  3.7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方向进行申报,融券方按“卖出”方向进行申报。
  3.8 本所国债回购品种按回购期限可分为1日、2日、3日、4日、7日、14日、28日、91日和182日;企业债回购品种按回购期限可分为1日、2日、3日和7日。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债券回购的品种,并向市场公布。
  3.9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行“一次成交、两次结算”。
  回购交易当日初次结算的结算价格按100元计算。回购到期日二次结算的结算价格按购回价计算。
  购回价等于每百元资金的本金和利息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购回价=100元+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回购天数/360(天)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3.10 债券回购交易的期限自成交次日起按日历时间计算。到期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3.11 债券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应当在回购期内保持质押债券对应的标准券足额。
  因标准券折算比率调整导致标准券余额不足的,融资方应当在新公布的标准券折算比率执行日之前予以补足。
  第四章 附 则
  4.1 本细则所称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
  4.2 有关债券、债券回购交易的登记、存管、结算等事项,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定办理。
  4.3 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交易规则》相关条款采取监管措施及给予处分。拥有本所债券专用席位的机构违反本细则的,本所比照《交易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4.4 会员挪用客户债券进行回购交易的,本所一经发现即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并可视情形限制或暂停其在本所的债券回购交易权限;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债券回购交易权限。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