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就业歧视怎么办?

2024-04-28 08:08

1. 遇到就业歧视怎么办?

常见的就业歧视类型:
1、性别歧视
近年来我国对于消除性别歧视有很大的成就,但是在职场上性别歧视依旧存在,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回避劳动法所规定的不得解雇怀孕以及哺乳期妇女的规定,不愿意雇佣女性,或者在雇佣时对男女求职者采取不平等的标准。在就业市场上,明确限制性别的招聘广告比比皆是。秘书工作女士优先,其他工作男士优先的招聘广告随处可见。
2、对乙肝病者携带者的歧视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问题由来已久。尽管权威的医学专家已经明确认为:除了少数特殊行业外,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可照常参加工作,但是许多单位在录用过程中,通过设置一定的体检标准来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录用。
3、学历歧视
大学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不值钱,明显的可以看到211工程这一类的学校出来的大学生更容易找到工作,而硕士、博士就更不必说了。至于高职、大专这一类实用性较强的学校出来的学生,工资普遍较低。
4、年龄歧视
在一些招聘广告中,经常可以看到有关年龄的限制性条件,比如招收文秘人员,一般要求女性,年龄在22岁~28岁。并且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将用人的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这是入职前的歧视。
而入职后的歧视通常表现为不满多少周岁不能升职,或者是年满多少周岁找各种理由辞退该员工。
5、户口歧视
户口歧视只要表现为歧视农村户口和歧视外来人口。招聘广告中出现的本市户口优先录用等语句都涉及到就业歧视。
6、身高歧视
除了特殊的行业,不得要求男性和女性的身高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如招行政人员要求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175cm以上,这种照片已经构成就业歧视,同理对长相有要求也是一样的。
7、婚姻情况歧视
女性未婚还是已婚在某些单位也会成为是否应聘的条件,已婚妇女普遍较未婚妇女难以入职。
8、经验歧视
并非所有的工作都必须有经验才能胜任,大部分工作来说,入职后再进行短时间的培训便能很快熟悉工作岗位,也能很快胜任工作。因此招聘上要求3年、5年的经验大部分都构成了就业歧视。
什么情况下不算就业歧视?
为保护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下列行为,这些企业在招聘时要求只招男性不构成就业歧视:
1、矿山井下、人工锻打、人工装卸、冷藏、强烈震动的工作;
2、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4、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工作。
5、国家规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时还不得安排女性从事以下工作,这也不构成就业歧视: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4、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一些特殊的职业,比如模特、公司前台、酒店接待人员对身高、气质、外貌可以做一定的要求,合理范围内不会构成就业歧视。

遇到就业歧视怎么办?

2. 受到“就业歧视”怎么办?

国家明令禁止下列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下列理由拒绝招用你:
1、性别理由
2、农村户籍理由
3、身体残疾理由
4、乙肝等传染病理由
5、民族、宗教信仰等理由
    在招工中,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就业歧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

3. 在职场上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维权?

我们在职场当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就业歧视,有的公司不选择女性员工,有的公司不选择普通大学毕业的员工,有的员工拒绝已婚的员工,这种行为都是就业歧视,我们作为合法公民在面对这种歧视的时候,一定要勇敢站出来,通过正当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职场当中,遭受就业歧视比较多的当属于女性,因为女性要面临生育的问题,在选择工作的时候,会受到各种就业歧视,这对于她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而且女性的自信心也会受到打击,所以女性在面对这种就业提示时,千万不要选择妥协,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去进行维权,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生育之后的女性不能选择工作,企业这样的做法,已经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女性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有的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只选择985和211学校毕业的人毕业生,这对于其他普通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每一个人都有公平选择工作的权利,不能把毕业院校作为仅有的选拔标准,而是要通过多方面的审核,这才是最公平的方式。当人们在职场上遇到这些就业歧视时,一定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让这些乱七八糟的规定扰乱就业市场,要让每一个人受到最公平的对待。

我们选择就业就是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在进行就业的时候,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个人权利,千万不要被那些无良企业所蒙骗,也不要躲在一边,不敢去维权,因为你一旦躲起来,不做任何的回应,你将来就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自己的梦想也就无法实现。

在职场上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维权?

4. 遇到就业歧视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怎么应对就业歧视
1、正视现实,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平等就业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就业歧视在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并产生影响,这是在短时期内不可避免的。
2、学会应对可能遭受的歧视。平时树立“职业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自信,不随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进行咨询,对自己的求职方向、求职技巧进行指导,发现自己的长处或缺点,以及在求职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视,然后从容面对。
3、在遭遇歧视时要学会据理力争,必要时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来说,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各界人士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
二、国家怎么制止就业歧视
我国法律对于就业歧视有以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职业规划、性格特点等应该告知公司,但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
2.《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3.《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5.《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6.《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5. 对于就业歧视你怎么看待?

就业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 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 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求职者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而另一个极端的现象却又是,有些用人单位不招高学历的,相反倒要求应聘者必须“本 科以下、“大专以下等等。� 

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成绩好的。许多女大学生为了找工作无心学习,而是忙于化妆打扮,甚至拍摄十分暴露的写真集以“扮靓简历 。� 

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 。� 

履历歧视有的用人单位不注重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而是过分注重求职者的履历,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工作经验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招收应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必须有工作经验。� 

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 乙肝歧视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其实,没有传染性的乙 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 

应对“就业歧视现象的对策� 

面对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社会各界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一 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 

笔者也认为反就业歧视的最根本办法不是立法,市场发挥作用才是最根本的办法。即当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平衡或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业歧视问题才会得到根本好转。 另外,随着用人单位在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用人单位观念趋于理性,就业歧视现象才会逐渐减少。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同时 兼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如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改变企业的不理性的用人观念;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建立全国统一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等

对于就业歧视你怎么看待?

6. 为什么会就业歧视

1、女性有生育期、哺乳期,这个期间带薪休假,还有相应的保险、津贴,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对于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而言,是不会愿意增加自己的人力成本的
2、女性本身的生理限制,在部分工作中占弱势地位,与男性工作效率、质量方面有差距
3、女性由于家庭主妇、妈妈等社会职能,在一定程度上 不能全身心得投入工作,影响了工作绩效 
4、女性比男性早退休5-10年,且平均寿命高于男性,因此企业在养老金的给付方面,对女职工的给付要高于男性,在企业看来,这无疑是吃亏的事

7. 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前不久,苏宁校招人员在广东工业大学宣讲会上宣称,招聘管培生只要985、211院校学生,而广工和广技师都是二本院校,其学生“自然”就没有应聘的资格,只能尝试其他岗位。
有学生认为苏宁此举涉嫌歧视,将此事发到网上,逼得苏宁处置了涉事员工,并在微博上发表了致歉声明。
这是明显的就业歧视。事实上,求职者在找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就业歧视。比如,性别歧视(只招男性、男性优先)、地域歧视(不招XX省人)等等。
今天这篇文章就跟大家仔细聊聊“就业歧视”这个话题。
1、法律是怎么规定就业歧视的?
我国在立法上对就业平等权进行了规定,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求职者进行就业歧视,明文规定禁止4种歧视行为:
据《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特别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可见,《劳动法》明文禁止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信仰歧视这4种情况。
有歧视倾向的招聘单位把求职者分成几个群体,对某个群体不予招聘,剥夺了这个群体和别的群体享有的平等就业权,破坏了社会公平,所以法律对此明文禁止。
2、不招非985和211,是不是就业歧视?
虽然211、985高校的生源质量、师资水平、教学水准确实在整体上要优于一般大学,却不能否认大学生存在个体差异,一般大学也有很多优秀生。
但是,优先招聘211和985高校毕业生在企业招聘中屡见不鲜,虽然有些企业并不明说出来,但他们甚至不会去双非学校招聘,即便收到非211和985学生的简历,有的企业甚至直接就扔进了垃圾桶。
那么,不招非985和211学生,这算不算就业歧视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第五条明确规定,严禁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要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但是,教育部禁令只能规范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部门和企业尚无约束强制约束力。所以企业招聘中优先录用985和211还时有发生。
3、怎样判断是否属于就业歧视?
法律一方面禁止企业进行就业歧视,另一方面也赋予企业用工自主权。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可以开出一些条件,选拔出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录用谁不录用谁,都是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其他人不得干涉。
一般来说,判断一个招聘行为是否属于就业歧视,可以参考如下的标准:如果企业要求的条件是一个人天生的,后天无法通过任何努力来改变来实现的,就是就业歧视。比如,性别,出生地、民族等。但通过后天的努力和积累可以达到的条件,一般不认为是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不属于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择优录用,这也不是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要求XX岗位的求职者必须具备X年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也不是歧视因素。
比如,企业要求求职者会英语八级,这个经过后天努力,完全可以学会,所以也不是歧视。
比如,企业要求具备什么样的资格证书,这同样不是就业歧视。
4、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办?
近年来,户籍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年龄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等在招聘过程中频频出现,引起全社会的不满。
有些企业表面上看没歧视,实际上是变相歧视。例如,招聘中,男性求职者要求本科学历,女性求职者要求硕士以上学历。
一旦遭遇就业歧视,求职者该怎么办呢?
比较容易想到的就是“维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法。试想,如果走上法律途径,企业还愿意招你么?即便你还能入职,入职后会过得舒服么?
我们建议遭遇就业歧视的求职者可以采取这3种措施:
第一,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建议求职者匿名举报,让劳动监察部门去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企业还不知道是你举报的。
第二,借助媒体的力量,博得舆论的支持。例如,苏宁就业歧视case中,学生发微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最终逼得苏宁公开道歉。
第三,求职者有权拒绝去有歧视倾向的企业就业。

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8. 毕业生遭就业歧视是怎么回事?

近日, 一篇新闻报道称,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曾发布歧视性招聘要求,说明以下五类人不要:简历丑的;研究生博士生;开大众的;信中医的;黄泛区及东北人士。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一些网友指责该企业涉嫌就业歧视。对此,企业方面回应,涉事人员已被辞退,同时对其不当言论表示歉意。

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一直饱受社会各界关注。去年11月,在教育部召开的“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中,陈宝生部长强调,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795万人。

这样一出“闹剧”再次将就业歧视问题推上风口浪尖。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在种种明文禁止的法律条款和规定之下,隐藏的就业歧视依然在行业间盛行,成为毕业生就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对此,中国高校传媒联盟面向来自100余所高校的605名应届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5.7%的受访者表示曾在找工作时受到过不公平的对待。

目前,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十分紧张,而根据不同的就业形势,国家每年都出台了相应的就业政策和措施,为引导、协调、安排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随着社会的迅速进步,知识经济的突起,各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量愈来愈大,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广大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更为毕业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用武之地。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就业项目有“预征入伍”、“部队士官招聘”、“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等。另外,国家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大形势,我们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准商机,挥一技之长,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道路,解决自己就业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