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2024-04-30 13:47

1.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的制度是行政审批制。拓展资料: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2. 我国现行股票发行制度

法律分析: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法律分析: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还对公司发行新股作出了条件的限制,只有运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才能公开发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新股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4. 在我国股票发行的种类包括哪些

我国目前发行的股票大部分是记名式和有面额的普通股,与国际惯例相差无几,主要可分以下几种类型:
(1)按权利义务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混合型、普通股、优先股三种:
①普通股和优先股混合型。它是指既具备普通股的某些特征,又具备优先股的某些性质,甚至还类似债券可以偿还,但以股票名义发行的股票。主要特点有:在收益方面,保息分红加封顶;在期限方面,有些股票可定期收回本金;在权利方面,有的具有选举权和表决权,有的则没有。由于我国初创股票发行市场时,一般没有严格的规范,亦未考虚权利义务对等问题,所以目前我国已发行的股票大多属于这一类型的股票。
②普通股。这是一种比较规范的股票,出现于1987年一些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之后。享有税后分红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
③优先股。这类股票所占比例很少。其特点是按固定年息率领取股息,但无表决权。
(2)按持股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股、企业单位(法人)股、个人(自然人)股三种:
①国家股。国家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成股份公司后,原有国有资产所形成的股份或以国有资产进行股票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②企业单位(法人)股。这种股份是指由单位法人用非国有资产而仅属企业自身所有的那部分资金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③个人(自然人)股。
一、我国的上市证券种类有哪些
证券一般又称有价证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签发的表示一定财产权的凭证。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包括:财务证券,如提货单;货币证券,如用作支付工具的票据;资本证券,如股票和债券。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目前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主要是:股票、公司债券、国库券、投资基金券以及企业债券。
证券法是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所调整的证券种类的:一是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应限于资本证券,其基本形式为股权凭证(如股票、投资基金券等)和债权凭证(如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等),这两类证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品种,已有了一定的经验。而对于证券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暂不列入本法的调整范围。二是采取具体列举的方法,有把握的先作规定,同时,为证券市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因此,将证券法调整的证券种类确定为:(1)股票。它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或者扩大公司资本时向股东签发的,证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凭证。(2)公司债券。它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如投资基金券,是指经依法批准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时,由基金发起人向投资者发行的证明持有基金单位的凭证。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等等。
二、股票发行价格的种类包括哪些
1.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也叫面额发行,即发行价与股票面额完全相等。面额发行一般适用于公司成立时的首次股票发行或无偿配送股。面额发行完全不考虑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很可能造成发行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去甚远的情况,从而导致一、二级市场脱节。另外,按面额发行,公司至能从发行中获得滋价收入,不利于公司资本公积金的形成和资本的迅速积累扩大。
2.溢价发行
(1)确定市价的方法很多,一般是依据前一个月股票交易市场的价格,以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5%一10%左右定价。由于在市价发行方式下。股票的发行价格与流通市场价格大致相当,所以可以保持一、二级市场的连续性。此外,由于股票的市价一般高于股票的面额,所以市价发行较之面额发行,前者能以较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因此,这是一种对公司较为有利的发行方法。但市价发行需要投资者支付更高的价款,因而对投资者较为不利。
(2)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股票面额和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价格作为发行价格来发行股票的方式。由于中间价是一个高于面额、低于市价的价格,因而这种发行方式能较好兼顾筹资者、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大多数股票采用这种方式发行。
3.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的发行方式。在大多数国家,为了保证股票发行公司品质较优,一般都不允许采用折价发行股票。我国也有同样的规定。

5. 发行股票时有哪些条件

发行股票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发行股票时有哪些条件

6.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1、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2、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3.股票发行制度除了以上两种,还有一种叫注册制。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股票发行制度除了以上两种,还有一种叫注册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7. 发行股票有哪些要求

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中小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企业上市都需要哪些条件呢
企业上市都需要的条件为: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别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发行股票有哪些要求

8. 我国 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什么

核准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扩展资料: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审批制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
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取得了政府给予的指标和额度,就等于取得了政府的保荐,股票发行仅仅是走个过场。因此,审批制下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
证券监管部门凭借行政权力行使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指导,这样无法保证发行公司不通过虚假包装甚至伪装、做账达标等方式达到发行股票的目的。
注册制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核准制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
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发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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