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标准的介绍

2024-05-05 07:13

1. 薪酬标准的介绍

薪酬标准又称薪酬率,是按单位时间规定的各薪酬等级的薪酬数额。它反映某一薪酬等级的员工一定时间的薪酬水平的高低。

薪酬标准的介绍

2. 薪酬标准的分类标准

薪酬标准是指单位时间(时、日、周、月)的薪酬金额,它是计算和支付劳动者标准薪酬的基础。薪酬标准可分为固定薪酬标准和浮动薪酬标准两种。前者一经规定便具有相对稳定性,后者随一定的劳动成果和支付能力上下浮动。

3. 企业薪酬标准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l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  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l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00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 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l 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 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l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l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l、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  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薪酬标准

4.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如下:1、工资薪酬的公平性原则;2、工资薪酬制度必须遵守法律原则;3、工资薪酬制度的效率优先原则;4、激励限度原则;5、适应需求原则。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5.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如下:1、工资薪酬的公平性原则;2、工资薪酬制度必须遵守法律原则;3、工资薪酬制度的效率优先原则;4、激励限度原则;5、适应需求原则。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工资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1)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2) 绩效薪酬部分:包括绩效奖金、销售提成及其它单项奖金;3)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和各类津贴;4) 福利薪酬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它福利;1.薪酬总额 =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福利2.基本工资=职位等级工资+技术职称工资+工龄工资3.工龄体现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对企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以进入本公司时的时间起算,工龄计算公式为:工龄=大年-小年_1工龄工资=工龄*50元/年(每月计发)4.职务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公司服务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5.通讯津贴:适用于投资风控部、运营管理部、营销策划部,标准每月200元月。6.交通津贴:投资风控、运营管理部、营销策划部每月500元,其他部门200元。7.按国家相关法规、保险条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并随国家政策的调整做相应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

6. 薪酬标准的基本原则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制定公平合理的岗位薪酬标准是整个人事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内容,而重要性原则、稀缺性原则和复杂性原则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薪酬标准必须坚持的三大基本原则。一、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在制定岗位薪酬标准时,首先要根据该岗位对本单位的贡献程度大小来确定该岗位的薪酬高低,即该岗位对本单位如果非常重要,则其薪酬标准相应较高。反之,则不然。二、稀缺性原则稀缺性原则是指在制定岗位薪酬标准时,除了首先要考虑该岗位的重要性程度外,其次还必须考虑该岗位任职资格的可替代性,即该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是否具有较强的特殊性或稀缺性,亦即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是否需要具备一般人不可能具备的特殊能力。如果该岗位虽然很重要,但是一般人都能胜任,则不应该给予较高的薪酬标准。三、复杂性原则复杂性原则是指在制定岗位薪酬标准时,最后还必须考虑该岗位工作的复杂程度,即从事该岗位工作的程序是否比较复杂、繁琐,或劳动量和劳动强度较大。如果某项工作虽然重要性和稀缺性都不是很突出,但是显得特别复杂,则应该相应的给予较高的岗位薪酬。以上三大薪酬设计原则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应该考虑其优先顺序,并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权重。但具体如何加以利用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7. 薪酬政策的确立标准

在实现计划工资管理向市场化薪酬管理转轨的过程中,企业尤为需要个性化薪酬政策的支持,方可尽快进入正常的薪酬管理程序,不至于把工资改革当成企业薪酬管理活动本身而造成观念上的混乱。一、由企业决策层与薪酬专家团共同策划个性化的薪酬政策由于国有资产的特殊性,企业必须在理顺国家、企业、投资者、劳动者等利益主体分配关系的基础上,借助薪酬专家的智慧,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关注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和人才流动的特点,按照规范的薪酬政策框架,提出企业薪酬管理的基本导向和主要思路。从而避免“长官拍板”式薪酬决策方式可能给企业带来公平性和合理性方面的负面效应。二、提高企业薪酬政策的透明度对员工而言,公平既意味着薪酬分配结果的公平性,也意味着薪酬管理程序的公平性。薪酬对员工激励的着眼点不应该只是员工的既往行动,还要关注员工往后的工作行为。员工不可能也不需要了解薪酬制定的专业技术和具体细节,但是,薪酬政策导向和激励取向可以让员工感受到薪酬体系的倾向性。这对激励过程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此,企业必须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手段向员工宣传薪酬的基本精神。三、有侧重地体现薪酬政策的目标,但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薪酬管理权逐步向企业转移。政府不可能再直接控制企业薪酬管理的整个过程。企业对薪酬政策的把握,要体现为一些具体的目标和指标。比如,“吸引/留住”有价值人才目标与控制人力成本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实力、不同人员素质情况,分清需要关注的重点与相对非重点目标。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在特定条件下,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工资总额规定办法,不能变相突破工资总额的控制。同时,还要切实保障弱势劳动群体的基本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完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保证企业薪酬政策能够得到健康的执行。

薪酬政策的确立标准

8. 动态薪酬的薪酬标准

企业内部的各个岗位的价值评估,只是建立了内部岗位的相对价值差异,具体而 言,其差异到底是多大,就必须以市场薪酬数据调研与分析来进行确定,即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绝对值——薪酬标准。薪酬调查应考虑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规模、使用相近技术等等因素,并对通过适当手段得到薪酬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在薪酬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企业的薪酬水平市场定位(公司薪酬政策曲线),是处于低端(25分位)、中端(50分位)还是高端(75分位)?随着市场薪酬行情的变化,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薪酬市场定位来调整企业薪酬的总体水平和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在决定企业的市场薪酬水平时,必须特别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注意企业人才的市场定位,也即企业在外部劳动力市场上吸引人才的层次;企业的人才定位应考虑企业战略、发展和岗位的具体要求,不要好高务远,一味招聘高级人才而使得薪酬水平定位显得过高,从而增加或超出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第二,注意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企业现在与未来有多大的能力来承担相应的薪酬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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