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哪些

2024-05-17 21:52

1. 梅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哪些

梅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坚持政府主导,家庭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缴费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第三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包括中小学生,未满十八周岁的居民(未成年人),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大中专及技工、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十八周岁及以上非从业居民等。第四条居民医疗保险只设统筹基金,不设个人账户。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城镇参保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因患病住院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必须纳入统筹地区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单独列帐。第五条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居民医疗保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第六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未实行市级统筹前,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基金独立核算,遇有特殊情况出现收不抵支时,由统筹地区政府解决。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监督管理和支出审核拨付;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缴费登记、缴费审核和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和支付等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参保资格审核、参保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协助办理辖区内的业务宣传、咨询和相关工作。各级公安、卫生、教育、发改、食品药品监管、民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梅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哪些

2. 梅州居民医疗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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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查询,为了让参保人员能及时掌握自己的医保信息,各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也推出了多种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方式,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一、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拨打打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余额;2、用到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缴费情况;买药就医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查询;3、到医疗卡发卡银行查询。现在人们的工作都非常紧张,没有人愿意亲自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电话查询有时也占线,而且有些问题在电话里也解释不清。因此,更多的人更倾向于网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的方式。一般提供医疗保险卡余额查询的网站都是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网,也就是社保局的官方网站。进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系统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可以查询社会保险的交纳情况、余额等信息。二、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初期,要求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有缴费条件和受益资格的限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确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为7.43%,最低的为3%,较高的如上海、北京分别达到10%和9%,个人缴费全国平均为2%。以上是城镇医疗保险查询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3. 梅州居民医疗保险查询

城镇医疗保险查询,为了让参保人员能及时掌握自己的医保信息,各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也推出了多种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方式,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一、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拨打打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余额;2、用到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缴费情况;买药就医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查询;3、到医疗卡发卡银行查询。现在人们的工作都非常紧张,没有人愿意亲自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电话查询有时也占线,而且有些问题在电话里也解释不清。因此,更多的人更倾向于网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的方式。一般提供医疗保险卡余额查询的网站都是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网,也就是社保局的官方网站。进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查询系统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可以查询社会保险的交纳情况、余额等信息。二、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初期,要求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有缴费条件和受益资格的限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确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为7.43%,最低的为3%,较高的如上海、北京分别达到10%和9%,个人缴费全国平均为2%。以上是城镇医疗保险查询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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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居民医疗保险查询

4.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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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特殊疾病医保的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一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85%;乙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75%。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包括: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上5病种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视作一次住院医疗费用。其中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药物治疗、定期检查(复查)费用报销80%,最高报销额为10000元。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Ⅱ期(伴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重症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后面7病种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0%,一个结算年度最高限额为2000元。

5.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特殊疾病医保的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一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85%;乙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75%。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包括: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上5病种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视作一次住院医疗费用。其中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药物治疗、定期检查(复查)费用报销80%,最高报销额为10000元。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Ⅱ期(伴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重症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后面7病种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0%,一个结算年度最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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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6. 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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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7. 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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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8. 梅州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待遇

第十九条单位和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被保险人于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所在市、县、区境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范围之内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医疗收费标准、基本用药目录、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住院和异地就医等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在门诊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由被保险人自付。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每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要先付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左右的起付金额(起付额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标准,其中一级医院以下按450元,二级医院按600元,三级医院按800元),方能进入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10000元以上至15000元(含1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15000元以上至25000元(含2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的比例比在职被保险人每个付费段低5个百分点。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由统筹基金和被保险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计算。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超过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等方式解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更多知识请关注中民保险网专题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