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把车牌号搞错了怎么办

2024-05-04 18:45

1. 保险公司把车牌号搞错了怎么办

保险公司把车牌号打印错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以保单与车辆信息不同来拒绝赔偿,应当要求保险公司予以更正。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保险标志。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应当载明保险单编号、车牌号、保险期限、保险公司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辆上打上保险标志。全国保险标志的式样应当统一。保险单和保险标志的制作,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将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关赔偿证明和资料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五日内,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如属保险责任,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保险公司把车牌号搞错了怎么办

2. 机动车保险保险公司把车辆厂牌型号打错了需要改吗

机动车保险保险公司把车辆厂牌型号打错了是需要更改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3. 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

法律分析:理赔。保险公司把车牌号打印错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以保单与车辆信息不同来拒绝赔偿,应当要求保险公司予以更正。车辆车牌号只是公安机关用于方便车辆行政管理登记的号码,车辆是否投保应以车架号、发动机号为准。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

4. 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

一、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1、保险车牌号错了可以理赔。车主应及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保单、车辆行驶证到保险公司网点办理保单批改,修改成功之后会有保险批单,保险批单和保单具有相同的合同约束力,可以在理赔时作为修改车牌号的有效凭证,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拒赔的。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二、保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1、理赔申请书;2、保险合同;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书等;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文件;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5. 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

理赔。保险公司把车牌号打印错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以保单与车辆信息不同来拒绝赔偿,应当要求保险公司予以更正,建议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和保单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批改。车辆车牌号只是公安机关用于方便车辆行政管理登记的号码,动车投保保单会注明投保人、车辆型号、发动号或车身号、车牌,如仅是一个要素出现错误,确实最终是不会影响理赔。只要是投保人有真实投保,保险公司有相应登记,保险公司都必须予以理赔。

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

6. 保险车牌号错了理赔吗

保险车牌号错了可以理赔。车主应及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保单、车辆行驶证到保险公司网点办理保单批改,修改成功之后会有保险批单,保险批单和保单具有相同的合同约束力,可以在理赔时作为修改车牌号的有效凭证,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拒赔的。保险理赔需要什么资料1、理赔申请书;2、保险合同;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书等;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文件;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7. 机动车保险保险公司把车辆厂牌型号打错了需要改吗

是需要更改的。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这些信息都是不能出现错误的,否则在出现事故需要赔付时会产生纠纷。
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是对原机动车辆保单所做的修改,而并不是简单的对原保单的补充。一般涉及到车辆牌照、发动机号、大驾号、被保险人、第一受益人的批改,还有保险责任的批增和批减,甚至批退。批单的效力是优先于保单的。即最终的保险责任或车辆信息以批单为准。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扩展资料: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保险公司把车辆厂牌型号打错了需要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