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和伙做生意,法人是对方,现在领到一批创业基金,该怎么办?

2024-05-18 08:40

1. 两个人和伙做生意,法人是对方,现在领到一批创业基金,该怎么办?

那就俩个人平分,和伙做生意肯定是平分,那要是陪了肯定也是平摊。

两个人和伙做生意,法人是对方,现在领到一批创业基金,该怎么办?

2. 两个人和伙做生意,法人是对方,现在领到一批创业基金,该怎么办?

没有关系。创业基金属于合伙开的公司,这笔钱是专款专用的,不能作为个人享乐的,否则有被收回的可能。所以没有必要担心。

3. 俩人合伙做生意,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写的都是对方的名字,现在他要退出,店该归谁?

在退出之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有两种情况。
1、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因为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俩人合伙做生意,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写的都是对方的名字,现在他要退出,店该归谁?

4. 两人合伙做生意我是公司法人不管钱和经营,有股份股东不想给我分红,我们之间没有合作合同怎么办?

既不管钱又不经营?还没有“股份”,却挂着“法人”的名头!
这风险不是一般大的!


最好的方式还是需要和股东订立协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将分红方式写入,否则不管如何“口头约定”,都只可能是拖延“矛盾爆发”而已!
必须牢记,法人不能随便“当”的,法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5. 和伙做生意双方各出一半资金现在帐面上少2000元,对方要求返还所出全部资金,这个问题题该怎么办?

这个需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伙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另外,也要看账面上少2000元的责任究竟在谁?一般来说,那么小金额的偏差不太可能构成一方退伙的。

和伙做生意双方各出一半资金现在帐面上少2000元,对方要求返还所出全部资金,这个问题题该怎么办?

6.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

查查课堂:据统计,中国每天有1.5万家公司注册,但有一半的企业活不过4年,所以行业内都有这么一个说法,一年发家,两年发财,三年倒闭,虽然倒闭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蛋糕没分好。

7. 合伙做生意当法人,分家后合伙人和别人有经济纠纷,现在法人被告,怎么辩护?

合伙人是以公司还是以个人的情况下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
前者需要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有公章,先应诉,再追偿;无公章,视同个人行为,合同无效;后者与你无关;
切记,分家后,一定要做好完善的变更及章程的修订,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合伙做生意当法人,分家后合伙人和别人有经济纠纷,现在法人被告,怎么辩护?

8.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每人出资一半,其中一个人只出钱,不管事,另一个人管理生意,股份应该怎么分?

如果是公司,股份一定就是出资的比例,两人出资相同,股份各占50%。 另外可以约定分红比例(公司法规定一般情况按出资比例,但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考虑其它因素另外约定分红比例) 我认为最好是出资归出资,劳务归劳务。 因为做生意有亏有盈,分红与股份有关,股份与盈亏有关。盈利分红股份多者分得多,但是如果亏损,出力者同样得不到分红。 为了公平,参与管理经营的应该与员工一样发工资,直接进入费用。一、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仅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概念意义: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二、我国目前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通则中有关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章 第五节 个人合伙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颁布于1997年2月,2006年8月进行了修改。本章内容主要是依据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而撰写。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