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56的故事情节是什么?

2024-05-05 14:04

1. 大明王朝1556的故事情节是什么?

本剧讲述的是嘉靖与海瑞的故事。嘉靖三十九年,贪墨横行、民不聊生。奸臣严嵩党羽密布、权倾朝野,清官海瑞不惧强权,敢于向腐朽封建的皇权发起挑战。
皇帝朱厚熜练道修玄二十载,始终把控着大明朝的军政、经济大权。当时的中国经济发达,市井文化也算繁荣,但社会各阶层矛盾突出,国家大面积实施的土地兼并使千百万农民一夜之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严嵩的专权引起了地方各级官员的不满,“倒严”之声喧嚣甚上,从上至下、从里到外,从朝廷到地方官府,到处充斥着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血雨腥风。忠臣良将与乱臣贼子纷纷登上了当时的历史舞台。

扩展资料:
主要人物:
1、嘉靖帝朱厚熜
嘉靖帝朱厚熜在位早期英明苛察,严以驭官,宽以治民,可以称得上是位有作为的皇帝,但是他中后期任用奸佞,妄杀忠良,宠好道教,信任方士,导致明朝国势日益衰微。
2、海瑞
数百年来民间广为传颂的清官典范,敢于挑战皇权、斥责皇帝、不惧牢狱和死亡的威胁,虽地位卑微,却敢向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发出震古烁今的挑战。
3、严嵩
明朝历史上唯一一个二十年把持内阁的首辅,明史将其定为奸臣之首。他党羽密布,权倾朝野,但是却能在家产被抄没、儿子被砍头之后,仍然独保其身,直至寿终正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

大明王朝1556的故事情节是什么?

2. 您以为什么是淘宝运营 运营主要工作是什么?

我们来梳理一下作为一个合格运营需要做的事吧。
1数据诊断
一名合格的运营对于数据是一定要会看的,而一名优秀的运营一定是数据诊断的高手,数据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淘宝店铺的运营方向及后续的策划方案,从另一方面可以说数据决定着淘宝店铺的生杀大权,也是运营的重中之重。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要看一下昨天、以及最近一周,一个月的店铺的整体数据变化情况,重点看的数据是访客数、成交金额、支付转化率、收藏加购率、退款率、店铺层级;
1)关注好店铺的流量结构是否正常,以及重点主推款的流量是否正常,如果数据跟前一天变化不大就没问题,如果流量出现明显的下降或是增长那就要去分析哪个渠道,哪个流量入口引起的这样的变化。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快速的找到原因及时解决,切不可拖着当没看见,有时候一拖,后面要想再补救就难了,“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的事可绝不能干。
2)看一下行业大盘和竞争对手的一些数据及情况,看看行业中有哪些词流量开始大幅上升了,如果发现有这样的词,赶紧添加到相关产品标题里去,第一时间拿到搜索流量;
3)看一下行业中哪些产品在发力了,哪些产品大盘流量在接下来要下滑了,在没下滑之前要开始规划接下来的产品;
对于一些主要的直接竞争对手要每天实时观察好竞争对手的一切数据及动向,你甚至要做到比你的竞争对手自己更了解它的店铺情况及动向,以及了解好你的竞争对手的推广方案,活动方案是什么,想要让自己成长得更快,就去研究比你厉害的竞争对手吧!
4)关注竞争对手的主要引流关键词和转化指数,这些主要引流关键词你要追着他,每天去卡这些关键词的销量,转化指数也要保证能高于你的竞争对手,这样你才有机会超越他。
2查看评价、问大家、客服聊天记录
店铺的主要引流款的评价和问大家那边一定要每天查看,看一下有没有中差评及不好的问答,如果有的话要马上安排客服去解决掉,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店铺的转化率保持平稳,这样引入的流量才能保证产出;
另外还要每天看一下客服的聊天记录,主要是看一下客户的关心的点在哪里,这样以便于后面出主图和详情方案提供必要的基础,这样来进一步提高转化率。

如何快速学习淘宝店铺运营,打算深入了解这个行业的朋友,可以加裙,前面是281,中间是347,最后是194。特别是新手卖家,没有人指导的话,很容易走歪,自学是比较难的,群里有免费的资料分享给大家
3查看付费推广
作为一名合格的运营,直通车是一定要会开的,但会开直通车并不等于会优化直通车,直通车的优化才是真正的考验运营的能力的必备工具;
直通车的优化是永无止境的,你永远不要有觉得你的直通车已经开得非常好了的这种想法,当你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也许下一秒就会被别人超越。
还有钻展、淘宝客这些你也需要会优化。
4报活动
作为一名合格的运营一定是要了知各项官方活动、第三方活动和一些站外活动、大促活动的申报、规则、流程及活动方案流程,和活动预算的一些前中后期的准备工作,
如果你羡慕别人天天上活动,那么就好好去研究一下活动规则流程吧,能常上活动的,并不是靠的运气,而是靠的实力,那么你就去好好的研究他们,研究多了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总会有一些新的发现的,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5和美工愉快的沟通
经常有人说淘宝运营和美工是天敌,当然在现实中运营和美工打架的事也时有发生,要能让美工跟运营愉快的聊天,首先作为运营的你也需要知道和了解一些美工的知识,至少你要让美工知道你到底想要让美工给你呈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而不是自己表达不清楚,确要让美工一遍又一遍的改图,怎么也做不出一张好图;
当然现在好的美工也是一将难求,所以你在感叹自己找不到好美工的同时,不如试着培养一个看看吧,其实淘宝店铺的美工,首先先要成为一个能跟运营合拍的美工,然后再考虑技术上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让店铺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6了解产品知识
作为一名运营一定是要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你自己的产品的特性、工艺、优缺点,因为只有你比别了更深入的了解产品,更懂得产品,你才能更好的去调配和规划及策划产品,
如果一名做服饰的运营,他连最基本的服饰面料,纱支都不知道或者分不清,我真的难相信他能把这个店铺做好,哪怕他有再多的黑科技,灰科技等玩法,说得再天花坠,我也无法相信。
7了解你的客户人群
我们做淘宝也是在做销售,那么你只有更多的去了解你产品针对的人群有哪些,这些人群更关注的哪些方面的东西,他们的需求点在哪里,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去做你客户喜欢的东西。
天下真的没有难卖的东西,只是你是否能找得到买这些东西的人!
8库存把控
推广新品或是做活动,尤其是做大促活动一定要能把控好库存,对于那些卖爆了库存不够,或是库存很充足,却卖不出去的情况,这对于客户和企业来说都会造成不小的影响和损失,所以作为运营一定要实时关注和计算好库存,以免不良情况出现。
其实要做一名合格的运营,除了上面说的这些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关注,比如会沟通,会管理团队,会及时解决和疏导情绪等等。
只要是跟店铺相关的东西都需要努力做好,而这中间需要你具备的能力是综合性的,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你都能去努力解决,这才是一个合格并优秀的运营!

3. 有一个游戏,有警察 杀手 平民 这个游戏是怎么玩的?

有警察、杀手、平民的游戏是杀人游戏或者天黑请闭眼。
一、比较受大众欢迎的主流配置:
1、参加人数在6-7人为2个匪徒的生推。
2、参加人数在8~10人为2警2匪配置,其中最受欢迎的是10人2警2杀。
3、参加人数在11~14人为3警3匪配置,其中最受欢迎的是12人3警3杀,也是标准配置之一。
4、参加人数在15~17人为4警4匪配置。 其中最受欢迎的是16人4警4杀,也是标准配置之一,是最受欢迎的配置,不过对于首轮被杀的平民来说,往往意味着1个小时左右的等待。

二、游戏人物
1、法官:决定游戏进程的人物。负责明确每个人的身份,不能参与讨论、申辩、合作与流程无关的发言。要做到绝对公正。
2、警察:通过白天的推理和夜间的验人找出杀手,并带领平民公决出杀手。
3、平民:最大的阵营,白天和警察一起抓出坏人;黑夜闭眼,对杀手行凶完全不知;被杀后有遗言,随后便不能发言。
4、杀手:每晚通过协商杀一人。
三、游戏规则
1、遗言规则
留遗言人数与警匪人数相同,如4警4杀则前四人被杀有遗言(包括被杀者和被处决者),后面则没有遗言。
2、平票规则
平票者依次发言,继续第二轮投票,所有人都必须投票,不能弃权。依此论推。
3、游戏进程规则以10人游戏为例
(1)法官洗10人的身份牌。每个人轮流抽取自己的身份。注意隐藏自己的身份。
(2)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
(3)法官说:天黑了,请大家闭眼。
(4)所有人都闭眼以后,法官说:杀手请睁眼。
(5)抽到杀手牌的2个杀手睁眼,相互同伴。然后,由任意一位杀手或众杀手统一意见后示意杀掉某人,如果意见无法完全统一,则由法官取其中多数人的意见。
(6)法官确定被杀的人是谁了之后说:杀手请闭眼。
(7)杀手全部闭眼以后法官说:警察请睁眼。
(8)抽到警察牌的2个警察以相同的方式睁开眼睛,相互同伴。随后由某一个警察或警察统一意见后指出一个其认为是杀手的人,并由法官给出相应的手势来告知警察被指认人的准确身份。
(9)法官确定指认身份的人以后说:警察请闭眼。
(10)警察闭眼以后说:天亮了,请大家睁眼。
(11)大家都睁眼后,法官宣布这一轮谁被杀,同时,法官指示被杀者留遗言。
(12)被杀者留遗言,退出游戏,如果不退出,应做和身份相符的动作,不能再发言或投票(如不闭眼有可能会影响游戏进程)。
(13)法官主持由被杀者右手边第一人开始逐一陈述自己的观点,发言完毕,说“过”以表示发言结束。每个人每轮只有一次发言机会,且除自己发言时间以外不得发表任何意见。
(14)发言完毕,由法官主持投票。
(15)投票完毕后,得票最多者视为被公决出局,可留遗言,然后退出本局游戏,此时,本局游戏第一轮结束。被杀者右手边第一个人开始进行投票,裁判叫到谁,想投票给他的人可以投票。每个人只有一次投票机会,也可弃权不投。
(16)重复第一轮过程直至某一方获胜。
4、获胜规则:
杀手一方全部死去,则警察平民一方获胜。
警察和平民一方全部死去,则杀手一方获胜。
扩展资料:
杀人游戏发展至今也有一段不短的时间,大约分三种形式:面杀,线杀,版杀。
面杀,以一个房间为载体,讲究的是察言观色。由于身临其境,刺激度也最大,往往乐而忘返。
线杀,聊天室为载体,讲究的是直觉。虽然没有面杀那种身临其境的刺激感,不过由于时间短,信息量大,也可以说是非常刺激的。
版杀,以BBS为载体,可以这么说,面杀是高手过招,线杀是沙盘推演,那么版杀就是一场世界战争。由于时间的宽容,版杀中,各种策略都可以成功的运用,只有你想不到,只有你不敢做,没有不可能。另外由于时间的宽余,版杀可以实现比线杀、面杀更为复杂多变的规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杀人游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天黑请闭眼杀人游戏

有一个游戏,有警察  杀手  平民 这个游戏是怎么玩的?

4. 桥梁中 单片T梁上的 部位都叫什么,谁能告诉我下

T梁上的部位有:上翼板、腹板(梁肋)、马蹄下翼缘、(中、端)横隔板、(干)湿接缝、伸缩缝槽口等、泄水预留孔、护栏预埋钢筋等。

5. 求问我国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10-11)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告日期:2010-10-14      作者:(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9号

  日期:2010-10-11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7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0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保荐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和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询价与定价

  第五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的,应当制订明确的推荐标准,建立透明的推荐决策机制,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第六条 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下称股票配售对象)应当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七条 询价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二)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

  (三)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12个月。

  第八条 下列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除应当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经营证券自营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二)信托投资公司经相关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已满两年,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

  (三)财务公司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

  第九条 主承销商应当在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由承销商的研究人员独立撰写并署名,承销商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承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制度,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独立、审慎、客观;

  (二)引用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权威并须注明来源;

  (三)对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评估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

  (四)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对影响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的行业分类、行业政策,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的比较及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二)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分析;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比较;

  (六)宏观经济走势、股票市场走势以及其他对发行人投资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行业公认的估值方法对发行人股票的合理投资价值进行预测。

  第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十四条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第十五条 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申请参与初步询价的,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第十六条 询价对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第十七条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

  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第十八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区间和发行价格确定后,应当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推介过程中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得干扰询价对象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披露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推介资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十条 询价对象应当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对上年度参与询价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其是否持续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遵守本办法对询价对象的监管要求进行说明。总结报告应当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证券发售

  第二十二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制等。

  第二十三条 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的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发行完成后无持有期限制的股票数量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

  第二十五条 股票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

  (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

  (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第二十六条 询价对象应当为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分别指定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专门用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指定账户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备案。

  第二十七条 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单一指定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票总量。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当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配售数量时,应当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第二十九条 主承销商应当对询价对象和股票配售对象的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对象不得配售股票:

  (一)未参与初步询价;

  (二)询价对象或者股票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不一致;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者足额划拨申购资金;

  (四)有证据表明在询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第三十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网下配售股票,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网上发行时发行价格尚未确定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应当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

  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

  第三十二条 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中止发行的具体情形可以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约定,并予以披露。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可以对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机构投资者设定不同的配售比例,对同一类别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相同的比例进行配售。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明确机构投资者的分类标准。

  主承销商未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回拨后两者的获配比例应当一致。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对象及其数量的选择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证券承销

  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实施证券承销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第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第四十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的,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失败后的处理措施。股票发行失败后,主承销商应当协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第四十一条 证券发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

  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承销团由3家以上承销商组成的,可以设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

  第四十二条 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规定进行承销活动,不得进行虚假承销。

  第四十三条 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可以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

  第四十四条 主承销商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机构,协调公司投资银行、研究、销售等部门共同完成信息披露、推介、簿记、定价、配售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 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期间相关证券的停复牌安排,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主承销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划付申购资金冻结利息。

  第四十七条 投资者申购缴款结束后,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向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的询价和配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等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四十八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主承销商应当在证券上市后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备承销总结报告,总结说明发行期间的基本情况及新股上市后的表现,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募集说明书单行本;

  (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三)律师见证意见(限于首次公开发行);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格式,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二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将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发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书除不含发行价格、筹资金额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或者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同时刊登发行公告,对发行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披露网下申购情况、网下具体报价情况。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公告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应当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当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还可以同时披露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发行价格指标。

  第五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承诺持有期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十九条 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前,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按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告。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六十条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询价对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整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询价对象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

  (一)承销未经核准的证券;

  (二)在承销过程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三)在承销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

  (一)提前泄漏证券发行信息;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在承销过程中不按规定披露信息;

  (四)在承销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与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方案不一致;

  (五)违反相关规定撰写或者发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及其承销商违反规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

  第六十五条 询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一)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相关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三次以上;

  (三)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发行,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技术系统进行的证券发行。

  本办法所称网下配售,是指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技术系统、由主承销商组织实施的证券发行。

  第六十七条 上市公司其他证券的发行和承销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证委发[1996]18号)、《关于禁止股票发行中不当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21号)、《关于坚决制止股票发行中透支等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169号)、《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证监机字[1997]4号)、《关于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54号)、《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121号)、《关于股票上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86号)、《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199号)、《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2号)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同时废止。

求问我国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6. 朗诵的技巧是什么?

选择朗诵材料
朗诵是一种传情的艺术。朗诵者要很好地传情,引起听众共鸣,首先要注意材料的选择。选择材料时,首先要注意选择那些语言具有形象性而且适于上口的文章。
因为形象感受是朗诵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干瘪枯燥的书面语言对于具有很强感受能力的朗诵者也构不成丰富的形象感受。其次,要根据朗诵的场合和听众的需要,以及朗诵者自己的爱好和实际水平,在众多作品中,选出合适的作品。
把握作品的内容
准确地把握作品内容,透彻地理解其内在含义,是作品朗诵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固然,朗诵中各种艺术手段的运用十分重要。
但是,如果离开了准确透彻地把握内容这个前提,那么,艺术技巧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一种纯粹的形式主义,也就无法做到传情,无法让听众动情了,要准确透彻地把握作品内容。

扩展资料:
健康学家们认为:朗诵有如歌唱,有增强肺功能之效;朗诵注重集体配合,因而活跃了社交生活,对心理健康自然有益处;朗诵可帮助朗诵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回忆美好时光,带来的精神愉悦,不言而喻。
朗诵还是一种“思维体操”,有助于帮助老人减缓记忆衰退,甚至预防老年痴呆症的发生。最新医学证明,人在大声朗读时,副交感神经会加强工作,大脑得到放松,心情也就爽快了。
长期坚持诵读,就会从感性上、从直觉上、从整体上去认识、去体验、去占有名篇佳作 的精髓,主动地消化和吸收;长期坚持诵读,就能养成眼到、口到、耳到、心到的良好的诵 读习惯。
学识渊博的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吟咏的时候,对于探究所得的不仅理智地理解,而且亲切地体会,不知不觉之间,内容与理法化而为读者自己的东西了,这是最可贵的一种境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朗诵

7. 谁能告诉我,做销售,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够更加的去吸引顾客?怎样才能让顾客买走的东西了?

1、“想”,即销售员应该具备一定的策划能力。 多数厂家的驻外销售员是在指定的区域市场开展销售工作。厂家给销售员设定一个销售任务,提供一定的保底工资、差旅费、宣传资料等资源,该区域所有销售工作包括市场调研、市场规划、客户开发、客户管理、投诉处理等基础性工作都要销售员亲力亲为。要做好这一切,确保所负责的区域市场销售持续健康发展,首先,销售员必须对其所负责的区域市场有一个整体的市场规划,包括阶段性销售目标、销售网络如何布局、选择什么样的经销商、以什么样的产品和价格组合切入、采取什么样的促销方式等;其次,销售员在开发经销商和管理经销商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很多问题,如经销商抱怨产品价格过高、要求做区域总代理、要求厂家垫底资金、控制厂家的发展、质量事故等,销售员要处理好这些问题,必须运用一些策略,而这些策略,就需要销售员精心地策划;再次,销售员还应该充当经销商的顾问与帮手,发现经销商在发展过程中的机会与问题、对经销商的发展提供指导、帮助经销商策划促销活动和公关活动等。只有区域销售员是一个策划高手,才有可能使所负责的市场销售业绩更快更稳健地增长;只有区域销售员帮助所负责的经销商出谋划策,才能赢得经销商的信赖与认可,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经销商的分销功能,确保销售网络的健康与稳定。 2、“听”,即销售员应该具备倾听的能力。 在开发经销商的过程中,很多销售员不管经销商愿不愿意听,上门就叽哩呱啦:自己的产品是多么多么好,自己的产品功能是多么多么齐全,自己的公司是多么多么优秀,经销商代理销售这种产品能带来多么多么丰厚的利益。不妨注意一下,以这种方式推销产品的销售员,大部分都是无功而返。实际上,不管是开发经销商还是处理客户投诉,倾听比说更重要。为什么呢?一是倾听可以使你弄清对方的性格、爱好与兴趣;二是倾听可以使你了解对方到底在想什么、对方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三是倾听可以使对方感觉到你很尊重他、很重视他的想法,使他放开包袱与顾虑;四是当对方对厂家有很多抱怨时,倾听可以使对方发泄,消除对方的怒气;五是倾听可以使你有充分的时间思考如何策略性地回复对方。销售员如何倾听呢?一是排除干扰、集中精力,以开放式的姿态、积极投入的方式倾听客户的陈述;二是听清全部内容,整理出关键点,听出对方话语中的感情色彩;三是重复听到的信息,快速记录关键词,提高倾听的记忆效果;四是以适宜的肢体语言回应,适当提问,适时保持沉默,使谈话进行下去。 3、“写”,即销售员应该具备撰写一般公文的能力。 很多营销主管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经常有销售员以电话的方式向你汇报,这个竞争对手在搞促销,那个竞争对手在降价,请求你给予他政策上的支持。当你要他写一个书面报告时,销售员要么是不能按时将报告传回,要么就是写回来的报告层次不清,意图不明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很多销售员根本不会写报告或者写不好报告。如何提高销售员写的能力呢?一是销售主管在销售员汇报工作和要求政策支持时,尽可能地要求他们以书面的形式报告;二是针对销售员,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公文写作培训,或者购买有关书籍组织销售员学习;三是要求并且鼓励销售员多写一些销售体会方面的文章,并在企业内部刊物或一些专业性杂志上发表,对成功发表文章的给予适当的奖励。4、“说”,即销售员应该具备一定的说服能力。

谁能告诉我,做销售,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够更加的去吸引顾客?怎样才能让顾客买走的东西了?

8. 《项羽本纪》中项羽的性格特点

《项羽本纪》生动而又深刻地描述了项羽一生。他既是一个力拔山、气盖世、“近古以来未尝有”的英雄,又是一个性情暴戾、优柔寡断、只知用武不谙机谋的匹夫。

扩展资料项羽(公元前232年―公元前202年),项氏,名籍,字羽,楚国下相(今江苏宿迁)人,楚国名将项燕之孙,军事家,中国军事思想“兵形势”(兵家四势:兵形势、兵权谋、兵阴阳、兵技巧) 的代表人物,也是以个人武力出众而闻名的武将。李晚芳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司马迁在《史记》中写到: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项羽早年跟随叔父项梁在吴中(今江苏苏州)起义反秦,项梁阵亡后他率军渡河救赵王歇,于巨鹿之战击破章邯、王离领导的秦军主力。秦亡后称西楚霸王,定都彭城(今江苏徐州),实行分封制,封灭秦功臣及六国贵族为王。
而后汉王刘邦从汉中出兵进攻项羽,项羽与其展开了历时四年的楚汉战争,期间虽然屡屡大破刘邦,但项羽始终无法有固定的后方补给,粮草殆尽,又猜疑亚父范增,最后反被刘邦所灭。公元前202年,项羽兵败垓下(今安徽灵璧县南),突围至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边自刎而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项羽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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