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2024-05-08 22:46

1. 沧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现在大部分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然而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是人们购房时使用的专项基金,那么公积金如何查询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沧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以及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吧!
一、沧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1、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网站,点击个人账户查询,输入身份证帐号并点击进入;
2、输入个人账户的密码,将初始密码改为六位数的密码,增强密码的难度;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页面上的公积金明细查询就可以看到卡上的金额了;
4、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积金的电话进行查询。
二、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解放西路42-10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骅分中心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金都郡府北(人民路北)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沧县管理部
地址:黄河东路29号中行运东支行3楼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间市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新华北大街124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泊头市分中心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139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山县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平安北大街32
管理中心: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献县管理部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燕京大道华康医院附近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沧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以及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沧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2. 沧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主要有5个:
1.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
2.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
3.全国陆续开通12021声讯查询;
4.网络查询接口;
5.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
正在加载公积金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取,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且提取也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对此,购买公积金的朋友需要对此项知识进行深入了解,以保障提取顺利完成。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其条件为: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如何提取
按照《办法》,职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按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的提取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程序为: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3. 沧州个人公积金怎么查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沧州个人公积金怎么查

4. 沧州市个人公积金怎么查询

一、沧州市个人公积金怎么查询
1、首先请您先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如果您没有申请账户加密,那么您的查询密码默认为空,您不必输入密码。
3、如果查询结果没有显示,可能您的输入有误,也可能是您个人帐户的信息当前还没有收录!
4、如果您不想别人看到您的帐户信息,请致电申请账户加密查询。
5、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
手机查询公积金:对于需要查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通过手机直接登录**移动-无线城市(建设中)进行住房公积金查询操作。其查询方式及内容和目前网站查询栏目一致。手机查询住房公积金服务方式,使缴存人随时、随地、随需享受到掌上便民服务。
[沧州公积金查询数据由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沧州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沧州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二、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给新员工办理公积金流程: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工资发放表、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三、公积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5.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

各地区查询公积金余额方式不一定相同。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绑定公积金卡进行查询。
或者可以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
若是有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并且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来还贷。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不同,详情请洽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沧州市住房公积金

6. 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沧州市住房

各地区查询公积金余额方式不一定相同。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绑定公积金卡进行查询。
或者可以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
若是有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并且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来还贷。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协议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在部门的批准文件;
4、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6、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7、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物或担保人相关资料;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不需购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7. 沧州住房个人公积金查询

沧州住房个人公积金查询:1、拿上公积金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或本人公积金交费的银行查询机上刷卡查询;2、凭本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沧州住房个人公积金查询

8. 沧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单位职工缴存基数

核定标准

(一)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1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核定。

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2022年1月1日后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沧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994.58元)的3倍即20984元,最低不应低于2021年度沧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790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以元为最小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基数核定标准

(一)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也可以按照沧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个人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21年度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197元,最高不得超过2021年度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984元。

外地转移来沧企业可执行企业注册地缴存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