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024-04-30 10:54

1.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全面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2、审慎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3、有效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4、独立原则,即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20世纪中叶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管理方法。美国权威机构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是:内部控制是一种为合理保证实现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三大目标的程序。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适合一切表内外业务的《内部控制系统评估框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新的内控定义,其中进一步强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控的影响,描述了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及其基本构成要素,提出了供监管当局评价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若干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4月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定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分解为操作性目标、信息性目标和合规性目标。操作性目标不只针对经营活动,而且包括其他各种活动,强调各种活动的效果和效率。信息性目标包括管理信息,明确要求实现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合规性目标也即遵从性目标,要求商业银行遵从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的()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

亲,第八条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xing与有效xing进行监测和评估。第九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第十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xing与有效xing进行监测和评估。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充分xing和有效xing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第十三条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和路径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组织落实整改。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业务部门是指除内部审计部门和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外的其他部门。【摘要】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的()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充分xing和有效xing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回答】
亲,第八条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xing与有效xing进行监测和评估。第九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第十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xing与有效xing进行监测和评估。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充分xing和有效xing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第十三条商业银行的业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和路径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组织落实整改。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业务部门是指除内部审计部门和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外的其他部门。【回答】

3.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5项原则到底是哪几项?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审慎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有效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独立原则,即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5项原则到底是哪几项?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

4.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决策风险控制,资产风险控制,信贷风险控制,会计风险控制和计算机风险控制。
决策风险控制:建立授权分责制度;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岗位轮换制度。资产风险控制:建立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资金拆放审批委员会。贷款风险控制:建立贷审小组;建立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建立信贷人事管理制度。
会计风险控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做好账务核对。计算机风险控制:系统设计控制;系统运行控制;系统维护控制。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1、要使规章制度到达相互制约和独立的效果,就需要明确每一个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在业务操作的过程中,要保证两个以上的人员参与,这样做可以互相监督,有效防止个人道德问题的诱发。
2、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我国的银行最后的授权审批都归结于最高管理层,国外银行设置专门的授权审批机构,来负责银行业务事项的最后审批。
3、在内部稽核和审查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一项彻底的内部审查能为管理层提供充分的时间来制定有效的预防方案和措施,并且可以预防或减少损失。

5.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商业银行不良债权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控不健全,主要表现形式是: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和部门的负责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按照个人意志办事,在信贷风险资产的发放上,缺乏科学的评估体系和约束监督制度,随意性较大。必须把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作为坚持不懈的目标任务,努力构筑银行业风险监管与管理的内部防线和微观基础。要不断规范和加强对银行业内部控制的考核评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套有效的内部管控机制,发挥董事会与经理层在风险管理中既统一又区别的作用,提高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促进风险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提高。金融机构按照“统筹兼顾、精细工作、区别对待、靠前化解”的原则,加快客户结构调整,对经营不善的企业客户及时控制和处置风险。
一、探寻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途径
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全国银行不良资产监督委员会、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其各类职责如下:全国银行不良资产监督委员会可置于中国人民银行辖下,其主要职责是制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政策、考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计划、核查资产管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公司肩负信托和清算双重职能。作为受托人,银行不良资产不发生转让,仍挂在银行资产账户上。作为清算人,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对于已受让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没有追索权。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委托银行收取不良贷款债务本金,但银行只是作为服务人向资产管理公司收取服务费,而与债务企业不发生债务债权关系。证券公司为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以银行不良资产组合作保证的债券。证券公司可协助资产管理公司,对于不良贷款中一部分股本性贷款通过债权转股、转让、拍卖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为妥善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还必须要建立防止不良债权演变为金融危机的预防机制。主要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制度基础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对蔓延效应和系统风险加以防范,并保护存款人利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政策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保护小额储户利益,这意味着所有为公众提供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金融公司和信用社,都应包括在存款保险的范围以内;
(2)阐明有关不良存款机构的确定和不良机构关闭的相关规定;
(3)建立促进良好银行业务的激励框架,完善金融体系。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6.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

主要包括:
1、加快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要创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就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3、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完善的内控体系。每设立一个新岗位,每开展一项新业务,其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制约措施都必须及时配套。其次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
4、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人员素质。提高商业银行行员素质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根本所在。

7.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措施不包括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措施不包括授信控制。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措施包括
1、加快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要创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就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构造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经营管理信息化,为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健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
完善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首先,机构设置要合法科学;其次,规章制度要严密高效、相互制约。
再次,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有必要成立一些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如资产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三防一保”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等,并按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成立内审委员会,形成稽核部门对内审委员会负责,内审委员会对法人负责的制度。
3、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构建完善的内控体系。
首先要全面、动态地做好内控制度的体系建设。每设立一个新岗位,每开展一项新业务,其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制约措施都必须及时配套。其次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
要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第三要加快建立规范的风险预测和预警模式,将所有的业务纳入风险管理的范畴;此外,要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4、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人员素质。
提高商业银行行员素质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加强对“人”的管理,培养人、造就人、选好人、用好人,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始终。干部选拔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注重德、能、勤、绩,加强岗前和在职行员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提高人员防范风险的综合素质。

5、要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实时监控。
实时监控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要及时查找内部控制的空白点,及时建立预警体系,要将风险控制的重点由“事后”监测转变为“事前”预警和实时监控,达到对主要业务环节随时监控和反馈的效果。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措施不包括

8.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第三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并保持系统、透明、文件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或当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第五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第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应接受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第二章 评价目标和原则第七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主要包括:
  (一)促进商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原则。
  (二)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促进商业银行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促进商业银行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五)促进商业银行在出现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第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从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等四个方面进行:
  (一)过程和风险是否已被充分识别。
  (二)过程和风险的控制措施是否遵循相关要求、得到明确规定并得以实施和保持。
  (三)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四)控制措施是否适宜。第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范围应覆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及所有的系统、部门和岗位。
  (二)统一性原则。评价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一致,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准确及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可比。
  (三)独立性原则。评价应由银监会或受委托评价机构独立进行。
  (四)公正性原则。评价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重要性原则。评价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
  (六)及时性原则。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第三章 评价内容第一节 内部控制环境第十条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商业银行应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
  (一)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下设的议事和决策机构,建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
  (三)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
  (四)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第十一条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责任。
  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还应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通畅的内外部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及时获取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以及技术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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