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延期将近一年,该找谁要钱?

2024-04-28 16:11

1. 信托产品延期将近一年,该找谁要钱?

 国家之前已经出台了政策,所有理财产品不再承诺保本,也就是不再刚性兑付了。
   虽然低风险理财产品出事儿的概率还是非常低的,但是如果您的信托产品出现了延期一年兑付的情况,您可以联合其他投资人到信托公司找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也可以聘请专业律师调查该信托产品募集的资金是否用于其他用途,如果没有,那就看一看该信托项目进展如何,如果该项目还是在正常运作之中,只是因为某些原因,延期一年的话,建议您可以稍微等待一下,同时要求信托公司出具保证书,保证延期一年以后正常兑付。
       如果项目已经停止运作,陷入困境,那么要积极进行维权,要求信托公司处置该项目的抵押物,接受该项目的财务工作,起诉融资方和担保方,尽早进行财产保全,收回资金或降低损失。      
   经过这件事以后,您应该已经了解,信托项目已经不再刚性兑付,虽说信托项目风险很小,但是也要谨慎选择,在选择信托项目的时候,尽量选择央企项目或政府城投项目,完成率比较高,赔付基本有保障。
     一般碰到这种情况,信托公司会召开投资者大会,会有具体方案给到投资者,如果投资者不满意解决方案,可向信托协会进行申述,信托属于正规金融机构,有严格的监管,不会跑路的。
   郭嘉之前出郑策打破刚兑,最受影响的就是信托行业,隐形的刚兑属性不复存在
   关键看你当时购买的信托是自益型的理财产品还是他益型
   然后看一下投的标的质地,目前金融大环境不好,很多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逾期违约不计其数
   看看公司方面有什么兑付方案或保证增信措施
   祝早日拿回本钱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分享一下。
   信托产品本质上是一直债权债务关系,你说的现在是信托产品到期以后,由于借款人还款能力出来问题,被迫延期一年,在这个关系中,信托公司只是受托管理人,没有还本付息的义务。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只能找借款人,让借款人还钱,不管是到期一次性还,还是1年期间分期还,都可以。还可以看看,借款人是不是提供了抵押物,房子或者土地之类的,如果还不上可以卖了这些抵押物,获得的收入来还款,这个就需要法院和信托公司的配合了。
   关于其他什么刚性兑付啊,跟这个问题就没用关系,没有说到点子上,欢迎讨论
     不知道您是什么类型的信托产品延期?
   信托产品延期后,信托公司会去和融资方进行沟通,所以您第一个要对接的是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公司与融资方对接的情况来判断归还资金的情况。
   其二,要判断信托公司有没有尽职尽责,没有的话可以起诉信托公司
   我接触这么多年,要具体分析一下。
   信托产品,首先要看是事务管理型还是主动管理型。
   要是事务管理型,找信托公司作用不大,只能自己去联系代销机构,通过代销机构联系法律一起找融资方。
   要是主动管理型,就可以联系信托公司,看看信托公司在做管理人方面有没有尽心尽责,信托公司有责任帮助委托人追逃融资方。
   现在信托业监管部门的态度是,不允许信托公司在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对投资人进行赔偿,也就是所谓的打破刚兑。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以下三条路可以尝试:
   一是给信托公司施加压力,虽然不允许刚兑,但一些信托公司害怕声誉风险等会私下兑付;
   二是找到信托公司的过错来要求信托公司赔偿。找过错的要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披露是否完全,是否有信息没有披露让投资人产生误判,
   2.信托产品在内部报审环节是否有过错,例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产品是否合规,风控是否达到了正常标准,报审流程是否完备等,
   3.信托产品成立后,信托公司的后续管理是否勤勉尽责,
   4.出现延期后,信托公司的反应是否及时,是否没有耽误问题处理,
   以上四点是信托容易出现错误的主要点,可以抓住来打,信托公司要完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不容易的;
   三是如果信托产品延期后有兑付的可能性,可以让信托公司抓紧处理,如要求处理抵质押物,封锁账户等;
   以上三条处理方式,建议和其他投资人组成委员会一起操作,最好是有熟悉信托行业法律法规的律师一道出面处理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尤其是步入2022年资管新规生效,国内资管产品的刚兑已然打破,随着时间推进、行业政策落地以及行业的发展,未来一定会有不少资管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私募基金)出现不良、发生逾期,那么发生项目逾期,投资人如何减少损失,保护自身权益也会日渐成为一门“必修课”......
   回归提问中,信托产品延期仅一年,该找谁要钱?
   这里指正一个误区:延期和逾期还是有区别的,比如近期 融创债券“20融创01”。融创房地产集团在上交所披露债券公告称,“20融创01”展期方案已获82%的持有人通过。 这便是合法合规的延期行为。而逾期多指实质性违约行为。
   该找谁要钱的问题,就底层逻辑而言,这钱最终一定是融资方还,但对于投资人而言,是直接与信托公司签约合同,达成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和合作关系,投资人并不与融资方直接产生联系,让投资人直接找融资方要钱,这就不合逻辑了!
   正常流程:投资人与信托公司沟通,信托公司启动相应风控措施,如常见信托项目多有第三方担保、应收款款质和实物抵押等,这些都是风控措施的有效抓手,此外 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
   但在信托业务中 有一类业务属于通道业务,如之前的银行理财套信托、资管套信托等,这些信托项目,信托公司仅是提供一个信托通道,赚取一点手续费,并非实际项目运营方,不承担主动管理责任,这类项目一旦发生违约,很容易出现“踢皮球”现象,这便大大加大了维权难度!
   所幸 在2018年资管新规颁布后,这类嵌套、加杠杆的通道业务便被监管要求大力压缩,投资人不会被这类业务所累!
   众所周知,2021年初房企融资三道红线生效,各大房企难以生存的三高模式: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模式难以为继,不少房企出现集团层面流动性风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 恒大!
   恒大自2021年出现流动性风险以来,境内外债券、银行理财、信托融资等包括恒大旗下的恒大理财等众多融资产品都出现逾期,可谓“全面开花”。
   今天仅以信托为例,我们来讲讲 恒大还款个案的具体做法。
   按照常规做法,信托公司会启动项目风控措施,通过司法途径将相应信托项目名下资产进行资产保全,进而变现 以兑付相应投资人的本金、收益!
   但实际上,据我所知,没有一家信托公司这么做——为何?
   原因如下:
   一,恒大是机构层面流动性风险,而非单一项目层面,恒大出现违约后,司法一途径便被广州中院集中管辖,此路实际不通;
   二、一旦走上资产变现道路,资产必然打折,相应货值未必能覆盖本息全额,而且资产缩水程度只会加大,这并不利于信托公司处置;
   三、一旦资产处置案例一开,整个恒大也是如斯处置,恒大作为房企龙头之一,名下土地资产之多,一旦有变 难以独善其身,整个房地产行业都会受其影响,这个口子不能撕开!
   而在实操中,恒大也没有贱卖资产,而是坚守保民生、保交付这一首要重任!
   此外 就信托项目而言,恒大更多是将整个地产项目的股权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接盘,自己退为“代建方”,这样实现资产保全、债务隔离和资产变现。 五矿信托、光大信托 如此操作接盘了好几个项目。
   此外,中信信托“嘉和125号恒大广东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余额为32.5亿元),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投集团)作为保证人( 但最终待政府有权部门审批为准 )提议采取仅担保主债权本金(本金为32.5亿元)并按照2年分批兑付。
   恒大相关信托项目处置方案多为:恒大集团已陆续与多家信托公司签署协议,将部分项目剥离给后者,由信托公司来接管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并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以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保交楼,恒大方面则有行使回购股权的权利。
   这样做的好处很多:风险隔离的同时,利益各方的权益也能在法制化、市场化前提下 实现最大化,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最后给此问题做给小结:
   一、理清相应信托项目类型;
   二、分清是单一项目风险处置还是机构层面风险处置;
   三、是否有第三方如(监管层、AMC)介入,行业政策、监管导向很重要;
   四、市场化、法制化处置是风险处置的两大原则。
   以上,信托者分享!
   随笔而出,抛砖引玉,若有指正,欢迎在评论区交流~
   谢谢!
   银行的产品直接找银监会投诉,基金公司及证券公司的产品直接找证监会投诉。不需要跟发行方浪费时间和精力。
   找谁要你也没有。[what]

信托产品延期将近一年,该找谁要钱?

2. 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

是会兑付的。延期兑付是指信托产品到期时不能按时兑付,需要延迟一段时间归还信托本金及收益,这就叫延期兑付。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一)任意信托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由自愿意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二)法定信托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也即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机关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当事人无论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从司法机关的判定。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但他并未对遗产的处置留下任何遗言,这时只能通过法庭来判定遗产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法庭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进行法庭调查等等。在法庭调查期间,遗产不能无人照管,这时,司法机关就可委托一个受托人在此期间管理遗产,妥善保护遗产。

3. 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

您好,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一般是会兑付的。信托项目有风险吗?答案是肯定的。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数据,2017年2季度信托风险项目为0.60%。通过数字可以看到,目前信托整体风险仍然处在较低的水平,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坏账率(1.76%)。话虽如此,如果投资者万一踩雷,遇到了风险项目,是不是如同网上传的那样,连本带利亏干净呢?按照定义,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需要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如果届时现金类信托财产的金额无法覆盖应向受益人支付的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总和,则该信托项目出现风险。一般来说,信托项目的风险分为两类:流动性风险和价值风险。流动性风险即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足值,但是由于技术、操作等原因导致变现处置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说是融资方出现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这种情况首先可以通过召开受益人大会,对信托计划进行延期,然后在延长期内以合适的价格。【摘要】
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提问】
您好,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一般是会兑付的。信托项目有风险吗?答案是肯定的。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数据,2017年2季度信托风险项目为0.60%。通过数字可以看到,目前信托整体风险仍然处在较低的水平,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坏账率(1.76%)。话虽如此,如果投资者万一踩雷,遇到了风险项目,是不是如同网上传的那样,连本带利亏干净呢?按照定义,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需要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如果届时现金类信托财产的金额无法覆盖应向受益人支付的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总和,则该信托项目出现风险。一般来说,信托项目的风险分为两类:流动性风险和价值风险。流动性风险即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足值,但是由于技术、操作等原因导致变现处置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说是融资方出现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这种情况首先可以通过召开受益人大会,对信托计划进行延期,然后在延长期内以合适的价格。【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给你提供了帮助,请您给个5星赞,谢谢。[微笑]【回答】

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

4. 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

律师解析:P是会兑付的。延期兑付是指信托产品到期时不能按时兑付,需要延迟一段时间归还信托本金及收益,这就叫延期兑付。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摘要】
信托延期兑付一般会兑付吗【提问】
律师解析:P是会兑付的。延期兑付是指信托产品到期时不能按时兑付,需要延迟一段时间归还信托本金及收益,这就叫延期兑付。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回答】

5. 信托公司有没有到期信托不能及时兑付的情况

2001年新信托法公布以来,客户这端还没有出现过不能兑付的风险。项目出现风险信托公司会兜底,不然他的信誉业务就要受限。信托牌照和银行牌照一样现在很难批
什么是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
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由银监会非银司监管,最低注册资金 3 亿人民币。目前国内有 62 家
信托公司,股东多数为地方政府和大型央企国企。信托公司有义务保证客户本金和收益的投
资安全。
、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手段有哪些?
抵押、质押、担保、强制公证等。信托公司会要求融资方将本公司的资产或股权质押或
抵押给信托公司,以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同时要求相关的公司或公司的责任人承担担保责任,
并且对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进行强制公证。几种风险控制手段都是对投资者未来
的收益的保障。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由谁监管?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并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信托
公司由中国银监会非银司监管。信托业一法三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
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有没有到期信托不能及时兑付的情况

6. 信托理财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怎么办?

您的担心是有道理的。2014年是信托产品兑付的高峰期,很多信托产品将到期兑付,如果不能到期兑付还本付息,很多投资者将蒙受损失。
但是,您要知道,信托行业有“刚性兑付”的行业潜规则,同银行理财类似。如果产品在运行出现问题,一般情况是信托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对投资者还本付息,然后再根据信托合同找融资方追偿,事情到这里基本上能结束,投资者的利益会率先得到有效保护。
更可怕的事情是,信托公司没有那么多自有资金来对产品进行兑付,这就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但是这个风险的发生概率小之又小,国家政府也不会袖手旁观!
所以,您在购买产品时要慎重,不要一味追求高收益,风险的把控还是必须放在第一位。

7. 信托没到期要用钱怎么拿出

信托产品还有半年到期,但是家庭急需要用钱,该怎么办?

信托没到期要用钱怎么拿出

8. 信托分公司撤离影响产品的到期兑付吗?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摘要】
信托分公司撤离影响产品的到期兑付吗?【提问】
您好,百度咨询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信托公司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回答】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信托公司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回答】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信托公司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回答】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回答】
是不可以实行到期兑付的【回答】
我购买了东莞信托的信托产品,可是东莞信托已撤离了分公司,请问分公司的撤离影响产品的到期兑付吗?【提问】
分公司撤离是信托总公司的事情,为什么会影响呢?【提问】
简单说履约保函就是你的委托银行出具的保证某项《合约》顺利执行的书面保证函。如果你出现保函中规定的任何一项索偿条件,银行就会执行赔付。但一般银行在开具保函前会落实担保或保证金等反担保手段。
到期后保函失效。银行退还未付保证金余额。【回答】
分公司是不可能影响到总公司的【回答】
你回答的问题对我来说有点答非所问...【提问】
我在东莞信托公司设在苏州的分公司购买了信托产品,现在分公司撤了,我是问对我已购买的产品的兑付有没有影响?这和银行有什么关系呀?【提问】
我都说了,不影响,分公司怎么可能影响总公司的业务【回答】
那我笫一次询问你:信托分公司撤离影响产品的到期兑付吗?你怎么回答的是不可以实行到期兑付的?所以我有点迷糊不解了呀【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回答】
分公司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是不会影响总公司经营业务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