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发行可转债呢?

2024-05-16 11:10

1.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发行可转债呢?

  咱们这里说的上市公司主要指得是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 
     
    普通人缺钱了怎么办呢? 要么扛着,要么就是借钱,借钱就有途径了,一种是向银行,会看看你的资质征信等好不好,然后给你放款,有的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比如亲戚朋友或者其他渠道。
     
   但是这块就涉及到资金成本了,甚至一些风险了。向亲戚朋友借钱,有了肯定借了,没有那也没办法,可能有的会生气。借了又怕还不了,总之,比较麻烦。而且现在谁家都有难念的经,谁都不易。所以很多人就是通过银行或者其他渠道,有些渠道的利息特别高,如果不能及时还款面临暴力催收风险。
     
    总结起来普通人借钱:亲戚朋友、银行和其他渠道等。 
     
   而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也会借钱。我们一般意义上说的就是融资。
     
    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融资没有成本,外部融资有成本。 
     
   外部融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款(银行)、配股和增发,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可转债等。
     
   从资金成本的角度讲,发行转债是双赢的局面,投资人可以赚到打新收益,甚至还有配债收益或者股票收益等。不同的角色都能分一杯羹。
     
    假如转债强赎了,公司只需要兑付一部分,而这期间资金得到了利用,甚至项目创造的价值远高于资金成本。 
     
   假如说到期赎,那么也只需要付点本金加利息就好了,而债券的利息是比较少的,所以投资者还不如投资别的,真正选择到期的比较少。
     
   同时转债发行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也有限,主要是保荐以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评级、评估费用、证券登记费和摇号公证费;这些费用和发行规模比较来说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当然有些项目不同转债可能略有差别。
     
    总结下来,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发债呢?为了某个项目筹资,或者是补充资本等。 
     
   发转债可以把资金问题解决了,同时又能让各方有利可图。所以是多赢的局面。
     
     以上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如有错误或者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警惕杀猪盘。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发行可转债呢?

2.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3.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四条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的以下事项,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予以说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对红利分配情况的解释;
2、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4、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5、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果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其变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
6、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重大决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管理层最近三年是否稳定;
7、发行人是否独立运营。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属于生产经营类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
8、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9、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4、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5、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七条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第八条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九条 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第十条 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第十一条 在报送申请文件前,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明确的推荐意见及其理由,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有关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说明,
2、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简介证券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同时提供有关申请文件的核对表),附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经验等。
第十二条 发行人律师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点,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担保和资信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验证,明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还应提供申请当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未满三年及重大重组后距本次发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应依据前款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票发行核准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4. 上市公司为什么发行可转债

可转债,因为赋予了投资者在可转股期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标的上市公司的权利(相当于可转债内嵌了一个看涨期权),所以其票面利率会比较低,这样能显著减轻公司的融资利息支出;
另外,如果后期股价上涨,上市公司还能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赎回可转债(可转债一般有赎回条款)或者让投资者选择转股(这样债务融资就成了权益融资);
所以,如果公司对举债不敏感(财务杠杆比较低),现金流不错,那完全可以选择纯债务融资,不然,可转债是一个值得考虑的融资模式。

5.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可以吗?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短。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是指发行人所申请上市的该种和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如期限长短不同,利率不同,可转换或不可转换等)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具体申请哪一次发行的哪种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则要求该次发行的该种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这是指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应当保持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信誉状态,而使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并且该公司债券的交易具有安全性。如果丧失发行公司债券具备的条件,那么该公司债券到期时在还本付息上将发生风险。
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上述重要条件,是保证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其可交易的债券总量和交易期间能够满足交易行市的要求,同时也能够保证交易当事人在公司债券到期时获得相应的收益,使公司债券的公开竞价交易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下。
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内容不懂而又需要进行投资。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募集资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
3.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4.可转换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6.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可转债再融资和股票再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购买资金不会长期冻结,认购完毕上市后,即可进行买卖交交易,和买卖股票没有区别,所以可以进行波段操作,赚取差价。
公司原有股东按比例配售该可转债,如认购不足余额由承销商认购。
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不能拿原股票抵换,需要拿钱购买,否则募集不到新资金。
可转债规定期限为5年,每年都有利息分红,是一个稀有很好的投资品种,它的特点是公司如5年发生亏损,可转债到期后按现交易收盘价兑返现金,这就需要你认真研究公司基本面了,发觉不对劲及早卖出。更好的是公司连年盈利,5年到期后直接转换变成股票,这就是可转债的含义,也是一个利好,可转债价格会暴涨。
怎么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a.上交所流通的可转债,交易所将专门提供一个与转债对应的转股代码,方向卖出,投资者输入该转股代码,以转债的面值(通常为100元)为委托价格,键入所需要转股的转债数量(单位为张)就可以了。沪市可转债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b.深交所上市的转债,营业部客户可通过鑫网通达信交易和网上营业厅的转股回售功能操作。深交所提供的交易代码往往为该转债本身的代码,输入该代码和转股数量即债券数量(单位为张)后,营业部将客户需要转换的债券数量按照当期的转股价格计算出所转换股票数量,并申报到交易所。投资者可于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转股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
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将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有可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交易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于转股申报,且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以申请转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可以吗?

6.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四条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的以下事项,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予以说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对红利分配情况的解释;
2、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4、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5、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果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其变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
6、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重大决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管理层最近三年是否稳定;
7、发行人是否独立运营。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属于生产经营类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
8、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9、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4、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5、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扩展资料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七条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第八条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九条 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第十条 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第十一条 在报送申请文件前,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明确的推荐意见及其理由,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有关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说明,
2、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简介证券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同时提供有关申请文件的核对表),附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经验等。
第十二条 发行人律师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点,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担保和资信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验证,明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还应提供申请当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未满三年及重大重组后距本次发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应依据前款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票发行核准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7.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可以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 再融资可以吗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短。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是指发行人所申请上市的该种和该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可以多次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发行额,即: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如期限长短不同,利率不同,可转换或不可转换等)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为此,具体申请哪一次发行的哪种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则要求该次发行的该种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5000万元以上。 3.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这是指发行人一直处于具备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状态,也就是说发行人应当保持公司债券发行时的信誉状态,而使该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并且该公司债券的交易具有安全性。如果丧失发行公司债券具备的条件,那么该公司债券到期时在还本付息上将发生风险。 我国公司法和 证券法 规定上述重要条件,是保证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其可交易的债券总量和交易期间能够满足交易行市的要求,同时也能够保证交易当事人在公司债券到期时获得相应的收益,使公司债券的公开竞价交易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下。 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内容不懂而又需要进行投资。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募集资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 3.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4.可转换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5.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6.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可转债再融资和股票再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购买资金不会长期冻结,认购完毕上市后,即可进行买卖交交易,和买卖股票没有区别,所以可以进行波段操作,赚取差价。 公司原有股东按比例配售该可转债,如认购不足余额由承销商认购。 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不能拿原股票抵换,需要拿钱购买,否则募集不到新资金。 可转债规定期限为5年,每年都有利息分红,是一个稀有很好的投资品种,它的特点是公司如5年发生亏损,可转债到期后按现交易收盘价兑返现金,这就需要你认真研究公司基本面了,发觉不对劲及早卖出。更好的是公司连年盈利,5年到期后直接转换变成股票,这就是可转债的含义,也是一个利好,可转债价格会暴涨。 怎么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a. 上交所流通的可转债,交易所将专门提供一个与转债对应的转股代码,方向卖出,投资者输入该转股代码,以转债的面值(通常为100元)为委托价格,键入所需要转股的转债数量(单位为张)就可以了。沪市可转债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b. 深交所上市的转债,营业部客户可通过鑫网通达信交易和网上营业厅的转股回售功能操作。深交所提供的交易代码往往为该转债本身的代码,输入该代码和转股数量即债券数量(单位为张)后,营业部将客户需要转换的债券数量按照当期的转股价格计算出所转换股票数量,并申报到交易所。投资者可于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转股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将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有可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交易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于转股申报,且即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以申请转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公司上市的一个很好的形式,其利息水平往往低于正常水平,可以说,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我国鼓励企业的一项根本政策,它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上市难的问题。由于政府的大力鼓励,如果个人老板想将企业或公司上市,可选择转换公司债券,再一步上市,会节省很大财力物力。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可以吗?

8.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什么影响?

不利影响:(1)有可能会扩大总股本,赎回期满时;投资者可以选择赎回;也可以选择换股。换股就会使中股本扩大。
(2)导致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资金流出。债券赎回时;需支付大量资金。
有利影响:(3)防止控股权的进一步稀释。
(4)不利于控制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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