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明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

2024-04-27 14:38

1. 西安东明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

  近年来,我市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呈上升态势,非法集资的方式日趋多样,受害群众人数众多,涉案资金数额巨大。此类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西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院等相关单位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远离非法集资陷阱,理性选择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据西安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曼慧介绍,在市中院审理的40余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受害人数少则数百人,多则万余人,涉案金额少则数百万,多则数亿元。其中有1/4的案件由于犯罪分子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导致无资产可供执行,受害群众血本无归,为了严惩此类犯罪,市中院加大了打击力度,有不少犯罪分子被处以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但是对于广大群众而言,防范更胜于惩治,广大群众要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真面目,拒绝高息诱惑,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远离陷阱。
  高息诱饵+虚假项目+亲情蛊惑
  张曼慧告诉记者,在他们所审理的40余起案件中,犯罪分子多数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形式,采取种植、工程项目、投资入股、消费返利、投资办学、出售商铺,发行股票认购保险等方式,85%以上都是以支付高息为诱饵,而且犯罪分子在集资初期往往积极兑现,汇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资规模迅速扩大。并且不惜血本,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大力宣传,导致此类案件受害群众人数众多,涉案资金数额巨大。
  非法集资的手段具体表现为: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培植、养殖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首先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其次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了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他们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提高防范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
  “天上不会掉馅饼”,提到对非法集资的防范与识别,张曼慧一语中的,“首先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其次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张曼慧表示,为了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市中院通过开展审判工作延伸活动,如走进社区,走进最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侵害对象的中老年人,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醒他们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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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安的富人理财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不确定,但是不靠谱是肯定的。现在像这样的投资理财产品遍地都是,都是吹嘘的天花乱坠,然后给出比较高的利息来吸引投资者,随时都有可能跑路,不要被高息蒙蔽了双眼。

3. 非法集资得高息,现在怎样才能得到本金,求助!!!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钱款不足以返还的各机关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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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判断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

区别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注意以下几点:
一、集资主体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以吸收存款为例,在我国能够合法吸收存款的机构只能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颁发金融许可证的存款性金融机构。如果某种集资活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就涉嫌非法集资。
二、是否承诺高额的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较高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而这一回报往往数倍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一般而言,募集对象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集资,应特别注意判断其合法性。

5. 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有什么区别

委托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升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理财,即投资银行作为管理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升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业务。通常情况下,人们把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委托投资也称为委托理财。

非法集资:指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和委托理财有什么区别

6. p2p理财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p2p的区别在哪里
1、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但不管什么情况下,每一笔借款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
2、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
3、收益率不一样:p2p的收益率比银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规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内。而非法集资拥有的高利息,比对应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即无法追回,那么出借人资金将无法得到相应保障。
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
1、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2、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
3、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的进行自融,并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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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7925168?fr=aladdin"target="_blank">百度百科-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baike.baidu.com/item/非法集资"target="_blank">百度百科-非法集资

7. 西安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的钱能不能要回来么回来

跑路了?现在全国严查非法集资的公司,一般这种投资公司就不要参与了,因为他们只是在工商局注册各公司就开展业务,没有人会管他,如果你做了,他携款跑路,你也没地方哭去。至于要不要的回来,还的看到时候清算的结果了

西安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的钱能不能要回来么回来

8. p2p理财算非法集资吗

互赢金融为您解答。
良好发展的p2p模式平台是不属于非法集资的,只有一些平台打着p2p的模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界定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以下简称“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社会公众以及公开宣传等概念的边界进行了明确。
其一,看资质,以平台是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便擅自开展集资活动以界定其“非法性”;
其二,看对象,以平台是否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以界定其“不特定性”。
其三,看回报,以平台是否承诺高收益向投资人还本付息以界定其“利诱性”;
其四,看营销,以平台是否通过互联网、电视、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相关集资业务以界定其“公开性”。
另外,还有三种常见情况也将涉及非法集资。
一、资金池模式
二、尽职调查不到位
三、平台发假标自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