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出的问题怎么办

2024-05-13 07:45

1. 国家审计署审计出的问题怎么办

国家审计署审计出的问题可以分为3类,一类是轻微的违规问题,可以责成被审计单位整改;二 是对违反了行政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可以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查处单位负责人,并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行政官员触犯了国家刑律的线索,可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供参考。

国家审计署审计出的问题怎么办

2. 当前中国审计领域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审计的根本作用在于披露问题,给报告使用者预警。中国的审计缺乏独立性,国家审计隶属于政府自己监督自己不可能达到审计根本目的,虽然这几年在审计长李金华和刘家义带领下做的不错。社会审计在死亡线上牟利挣扎,不可能承担审计应有责任,拿着被审计单位钱却要监督被审计单位,瞎扯,这是世界上最忽悠人的制度,美国危机英国危机欧洲危机,他们审计尤其是社会审计都开始了百余年,但是对于经济危机都没起到好的作用,中国也别指望了,不是东西方差距,是因为这个制度就是根本行不通。表面还行,实际啥也解决不了。
中国审计和世界审计一样,一样问题是制度根本设计问题。

3. 关于审计问题

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所以,以上固定资产仍应计提2008年度折旧:
(3 835-458-400)/ (20-1)=156.68万元

如果2008年末提取的减值准备大于156.68万元,则调整分录: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6.68万元
贷:资产减值损失                            156.68万元

借:制造费用等                      156.68万元
贷:累计折旧                                156.68万元

如果2008年末提取的减值准备小于156.68万元,则调整分录:
全额冲销2008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等                      156.68万元
贷:累计折旧                                156.68万元

关于审计问题

4. 被审计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根据《审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或者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5. 有关审计问题

(1)采用固定比率法的计算公式:判断基础×固定比率=重要性金额
资产总额5000 * 0.5% = 25万元
利润额100 * 10% = 10万元
(2)
①固定资产少提半年折旧。 影响金额 = 50*(1-10%)/5 /2= 4.5万元
从金额角度考虑,错报金额低于资产重要性金额;从性质角度考虑,半年折旧影响重大,并且公司拒绝调整,所以应该出具保留意见
②A公司对未决诉讼的处理正确,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
③2011年12月的借款利息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该计入财务费用。 影响金额 = 600*5%/12=2.5万
因为金额低于重要性金额,并且性质不严重,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

有关审计问题

6.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应当采取整改措施有哪些?

(一)在党政领导班子或者董事会内部通报审计结果和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和有关干部管理监督部门;
(二)按照有关要求公告整改结果;
(三)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并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四)根据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7. 几个审计问题

个人认为:
 
1、事务所是第三方单位,去审计前会跟被审计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舞弊现象,应当向最高层的管理人员反映,等他们去搞,要打举报电话也要等审计业务结束,并且你已经完全脱离该事务所后才能打的,否则就是违反保密协议了。如果这也不违反,哪间企业会让你去进行审计呢?
 
2、这是独立性的问题了,找找书本看一下,或者上网看看关于审计人员独立性的具体要求吧。

几个审计问题

8. 被审计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根据《审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或者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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