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适用于税收征管法吗

2024-05-06 17:28

1. 教育费附加适用于税收征管法吗

一、正面回答教育费附加不适用于税收征管法。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二、分析详情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征收范围,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教育费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三、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是什么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适用于税收征管法吗

2. 教育费附加适用于税收征管法吗

教育费附加不适用于税收征管法。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征收范围,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教育费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税收征管法》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虽然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并且具备税的性质,但还不是国家正式开征的税种。因此,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不适用《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应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教育费附加是税吗?

严格意义上不算税,是费。
教育费附加是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教育费附加是税吗?

4.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计算纳税依据: 附加率
  教育费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
  
  计算公式
  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营业税 + 实缴消费税)× 3%
  
  缴纳时间        与“三税”同时缴纳。  税率及计算方法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1%,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3.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4.教育费附加的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申报期限: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申报时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期限:同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

5. 请问教育费附加是税吗?

2.税率及计算方法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1%,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3.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
申报期限: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申报时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期限:同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

请问教育费附加是税吗?

6. 什么是教育费附加税?

附加税又被称为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附加税一共有三种,是按照国税增值税金额分别计算:
1、城建税=增值税*7%
2、教育附加=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的附加费具体税种: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7. 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

 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
                         我整理了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欢迎阅读!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税法Ⅰ)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不退);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3)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6)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企业所得税中的所得来源如何确定,而且确定的目的是什么?(税法Ⅱ)
         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得来源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确定所得来源的目的,就是用来判断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我国境内,以及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我国境内。如果上述两类所得来源于我国境内,那么就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来源于我国境外,就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易错易混辨析】 
         外币汇兑损益借贷方辨析(财务与会计)
         货币性资产类的汇兑损益=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期末汇率-(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期初汇率+外币账户变动额×即期汇率)。差额如果是正数在借方表示收益,差额如果是负数在贷方表示损失。
         货币性负债类的汇兑损益=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期末汇率-(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期初汇率+外币账户变动额×即期汇率),差额如果是正数在贷方表示损失,差额如果是负数在借方表示收益。
         提示:汇兑损益是针对相应的科目折算而言的,会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直接借记贷记相应的资产负债类科目的。对于资产类项目,如果汇率上升,可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流入增多,所以应该是增加企业资产类的账面价值,故应该在借方。对于负债类项目,如果汇率上升,企业付出的经济流出增多,为汇兑损失,应该增加负债的账面价值,故应该在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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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

8. 教育费附加税务能强制执行吗

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对于欠缴教育费附加等行政规费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只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税务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两种:一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1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2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3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4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5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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