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派出所处理流程

2024-05-16 16:06

1. 报警后派出所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1,初步调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或者110派过来的警情,先进行调查,包括对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盗的人等)就案件发生,发展,结果,原因,手段,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查,做询问笔录,固定证据,这个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左右。
2,进一步调查,这期间对证人,及其他可以证明案件情况,了解案件事实的人进行调查进一步查清案件全部事实,这期间一般为8天。涉及到伤情的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就是平时说的伤害鉴定),或者损失物品(价格鉴定)。精神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限。
3,审批,办案人员根据案情,对照法律条文,拿出处理意见,逐层审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报警后派出所处理流程

2.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报警后,公安机关首先会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并且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然后会向报案人出具报警的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无论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还是留在现场拨打电话报案,公安机关都会先派出民警问清报案人具体的情况,同时会根据报案人的口供,制作笔录。在民警制作笔录后,报案人需要核对口供,签名确认。如果报案人在报警时,有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民警就会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报案人这时也需要签名确认。完成以上处理工作后,民警就会制作受案登记表,报案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具回执,来证明自己已经报案求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3.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首先会详细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2、示案件等级是否要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警员会把笔录问答念一遍给当事人听,问当事人是否属实,再让当事人签字画押;3、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当事人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也要留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警方能及时联系;4、警员会通告当事人案件大致处理方式、流程;5、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当事人结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对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或者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更换辩护律师。第二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并根据办案需要抄送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同时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以及案卷材料等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4.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非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你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你签字。警察一般会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同时,你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九条 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第二十条 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1.首先会详细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示案件等级是否要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警员会把笔录问答念一遍给你听,问你是否属实,再让你签字画押。
3.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也要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以便警方能及时联系。
4.警员会通告你案件大致处理方式、流程。
5.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条 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6.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处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二、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三、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7.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的处理流程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2、派出所民警会问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签字;5、警察一般会留下联系方式,同时,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第十二条 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对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或者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同一名辩护律师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更换辩护律师。第二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并根据办案需要抄送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同时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以及案卷材料等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的处理流程

8.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警察在处理报警的流程应当依据案件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重大案(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管辖暂不明确的,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等。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九条 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条 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 对谎报警情或者拨打骚扰电话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