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规定

2024-05-11 05:04

1.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做好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使项目投产后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的外商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项目、中外合作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外商投资项目)。第三条 可行性研究是举办外商投资项目的必要程序。凡属于本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论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大小,都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第四条 凡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外商投资项目,必须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第五条 外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一般包括两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六条 可行性研究是编制外商投资计划的主要依据。列入年度开展工作计划的,必须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列入年度外商投资计划的,必须有批准的中外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七条 项目建议书是中方合营者向其审批机关上报的文件。主要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主要内容是对建议的项目的国内外市场、生产(营业)规模、建设条件、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外方合营者、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外汇平衡等情况作出初步的估算和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第八条 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中外合营各方才能进行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第九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中外合营各方,对举办的项目,在经济上、技术上、财务上,以及在生产设施、管理结构、合作条件等方面完全达成一致意见的,并向我国审批机关上报的文件。主要是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各要素进行认真的、全面的调查和详细的测算分析,具体论述项目设立在经济上的必要性、合理性、现实性、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财务上的盈利性(包括项目外汇收支的平衡情况)和合法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第十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提出各种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论证;提供的数据资料应准确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项计算应该科学合理;对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要进行风险分析,留有余地;对于不落实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第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是一项严肃的、决策性工作。审批机关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的各个要素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必须认真审核,并要进行全面的综合平衡,客观地决定是否批准。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中外合营各方签订项目协议、合同和章程的主要依据,也是企业安排计划、组织生产的主要依据。中外合营各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合同和章程,如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相符合,应征得原审批机关同意。第十三条 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按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省辖市计委、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经委、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一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请国务院审批。第十四条 总投资在限额以下的可行性研究,按项目的隶属关系进行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省辖市安排的,由地方计委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审批。有的项目也可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办公、集体审批。国务院主管部门安排的,由部门自行审批。第十五条 由国家计委组织审批的项目,除有特殊情况者外,要在收到内容符合要求的送审项目文件之日起九十天内予以批复。超过一亿美元的重大项目,国家计委也要在这个时间内报请国务院审批。内容不符合要求、附件不全的,国家计委可要求项目主办单位补报。否则,国家计委有权退回原报批文件,不予受理。第十六条 限额以下项目批复时间,由各地方和部门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九十天。第十七条 审批机关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可根据项目的规定及其内容,确定是否委托有资格的咨询单位进行评估。(评估时间应包括在上述九十天之内)第十八条 补偿贸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审批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内部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于国家计委。

附件一:
          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规定

2. 如何编写制依项目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总论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承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成员:

项目投资地址:

项目经营范围: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二)项目概况

1、拟建项目规模与目标

2、主要建设条件

3、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问题与建议

1、项目资金来源问题

2、项目服务流程及技术获取问题

3、项目上报问题

二、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投资方情况

(一)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全称、主要经营范围、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股权结构,资产负债状况,主要股东情况;)

(二)主要投资方基本经营情况

(包括企业近三年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规模、国内外销售情况,企业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三)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

(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包括在国内外投资类似项目简要情况)

(四)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

(包括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情况。)

三、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必要性及所在行业预测分析

(一)项目相关行业国内外情况及预测

1、国内外市场发展现状

2、行业未来发展预测

(二)项目投资目的和意义

1、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2、项目对各投资方的必要性和意义

(包括项目与投资方国内项目的关系、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关系等)

3、项目投资社会意义

(包括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与我国境外投资战略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的关系等)。

四、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一)项目背景

包括投资方介入前项目基本情况,外方合作者基本情况,投资方如何介入项目,投资方对外考察、尽职调查、与外方谈判、其他竞争投资者等情况,与所在国家和当地政府沟通情况等;

(二)投资环境情况

包括所在国家及当地政治、经济情况,与项目有关的税收、外汇、进出口、外资利用、资源开发、行业准入、环境保护、劳工等法律法规情况,当地相关行业及市场状况;

(三)项目的外部意见及影响

包括所在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当地社区的意见,项目对所在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五、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内容

(一)场址选择

1、建设地点

2、建设条件及规模

(二)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项目实施进度表

(三)项目服务流程及技术

1、主要业务及流程

2、技术支持

六、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一)交通

(二)相关配套条件

1、供水

2、供电

3、通信及信息系统设计方案

4、通风采暖工程

5、动力设计方案

6、防雷设计

7、防尘设计

8、维修设施

9、仓储设施

(三)节能措施

1、节能规范

2、设计原则

3、节能方案

4、节能措施

(四)节水措施

七、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场址环境条件

(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设计依据

2、环保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

八、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一)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设计依据

2、设计执行的主要标准

3、设计内容及原则

4、职业安全

5、职业卫生

6、辅助卫生用室

7、职业安全卫生机构

(二)消防

1、设计依据

2、总平面布置

3、建筑部分

4、电气部分

5、给排水部分

九、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一)组织机构

1、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2、管理机构组织方案

(二)人力资源配置

1、工作班次

2、项目劳动定员

3、职工工资福利

4、员工来源及招聘方案

5、员工培训

十、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依据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

1、固定资产建设投资估算

2、流动资金估算

3、项目总投资

4、项目投入总资金

(三)项目合作方案

包括项目各方股比,出资形式,合作方式,收入和利润分配,产品分配,其他合作内容;

(四)资金筹措

包括项目资本金及各方出资,银行---及其他社会***的构成与来源,项目用汇金额及来源等。

(五)投资使用计划

1、固定资产投资使用计划

2、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六)借款偿还计划

十一、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财务效益指标评价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1、项目测算参考依据

2、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二)总成本费用估算

1、直接成本

2、工资及福利费用

3、折旧及摊销

4、修理费

5、财务费用

6、其它费用

7、总成本费用

(三)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1、销售收入

2、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用

(四)损益及利润及分配

(五)盈利能力分析

1、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

2、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

3、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表

4、项目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

(六)盈亏平衡分析

(七)敏感性分析

(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十二、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项目风险分析

(一)项目风险因素识别

1、国别风险

2、法律及政策风险

3、市场风险

4、建设风险

5、环保风险

6、劳工风险

7、其他风险

(二)项目风险防控措施

1、国别风险防控措施

2、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措施

3、市场风险防控措施

4、建设风险防控措施

5、环保风险防控措施

6、劳工风险防控措施

7、其他风险防控措施

十三、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其他事项

(一)项目是否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实施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十四、医药制造境外投资项目附件目录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第十七条要求随项目申请报告提供的有关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2、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3、银行出具的***意向书;

4、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具体了解:前瞻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