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名词解释

2024-05-09 23:06

1. 股东的名词解释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非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为向公司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者。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既允许发行记名股票,也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规定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公司股东。

股东的名词解释

2. 股东会名词解释

股东的解释[shareholder; stockholder] 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 经营 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详细解释 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人。亦指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清 容闳 《西学东渐记》 第十六章:“ 中国  宜 组织 一合资汽船公司,公司须为 纯粹 之 华 股,不许外人为股东。” 胡适 《< 白话文 学史>自序》 :“我 虽然 只有一百块钱的股本,却也不好意思不尽一点股东的 义务 。” 老舍  《二马》 第五段四:“这样, 马老 先生  可以算作股东,什么事不用管,专等分红利。” 词语分解 股的解释  股 ǔ 大腿,自胯至膝盖的部分:股骨。 股肱 (亦喻 左右 辅助 得力的人)。 事物的分支或一部分(.资金的一份,如“股份”,“股东”,“股票”;. 机关 团体中的一个部门;.其他,如“钗股”,“ 八股文 ”)。 中国 东的解释  东 (东) ō 方向,太阳出升的一边,与“西” 相对 :东方。东经(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东山再起(喻失势之后,重新恢复地位)。 付诸 东流。 主人(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房东。股东。东道主(泛指

3. 股份公司发起人名词解释

一,股份公司发起人名词解释:股份公司发起人是指负责筹建公司的人员,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至少7人或其他奇数人数(为表决方便),并且其中至少半数为本国公民且在国内定居;(2)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3)有行为限制和不具备一定能力的人,以及社会团体均不能作为发起人;(4)数人因建公司而结合,称为发起人合伙,非经全体人员同意,不能允许其他人加入成为发起人,也不能退伙。二,发起人的责任是:①公司发起人如因玩忽职守使公司受损失时,应对公司负责连带赔偿责任;②发起人对公司成立前的债务也负连带责任;③发起人有连带认缴义务,即第一次发行股份未认足,发起人应连带认缴;④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为公司创立所进行的工作及所开支的节用责连带责任。发起人的权力是:发起人可为创立公司而获得报酬和特别利益;股东大会不能非法侵犯发起人的既得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股份公司发起人名词解释

4.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词解释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1] 
中文名
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Co., Ltd.
基本特征
7个
一般特征
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