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什么法律部门

2024-05-08 18:54

1. 我国关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什么法律部门

我国关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以下法律和部门规章中:
1、《反洗钱法》
2、《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3、《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4、《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1月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对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我国关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什么法律部门

2.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如何报送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是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摘要】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如何报送【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是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回答】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回答】

3. 按照《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交易网站去交易就属于正规的管理,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报告可疑,这句话是正确的。

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其总部或者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按本办法规定的路径和方式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扩展资料:
《反洗钱法》第23条对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有何规定。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合法证件和国务院反。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中国人。
是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规章,对于规章,立法法没有规定负责解释的部门,但规定在出现不一致时的裁决权,具体规定如下.第八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

按照《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4.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大额支付交易,是指规定金额以上的人民币支付交易。可疑支付交易,是指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用途、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的人民币支付交易。 下列支付交易属于大额支付交易:(一)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下列支付交易属于可疑支付交易:(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二)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四)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五)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六)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七)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八)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九)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十一)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十二)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十三)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十五)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本条所称“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金融机构对可疑支付交易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可疑支付交易时,有关金融机构应负责查明,及时回复,并记录存档。 金融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支付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金融机构应对下属分支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由金融机构进行柜面审查,通过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报告。 金融机构办理大额转账支付,由各金融机构于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应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并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应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致使单位开立虚假银行结算账户的;(二)未按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或收集的存款人信息数据不完整的;(三)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的;(四)未按本办法对支付交易进行审查和报告的;(五)对明知或应知的可疑支付交易不报告的;(六)违反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泄露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 附表1: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略)附表2: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汇总表(略)

5.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这个判断题对不对啊 那位高人指点下?

是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规章,对于规章,立法法没有规定负责解释的部门,但规定在出现不一致时的裁决权,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这个判断题对不对啊 那位高人指点下?

6.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要

大额外汇资金交易,是指交易主体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结算方式发生的规定金额以上的外汇交易行为。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是指外汇交易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异常特征的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应当遵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不得为客户设立匿名外汇账户或明显以假名开立外汇账户。金融机构应当将所有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记录,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5年;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金融机构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审核、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于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公安部门并报送外汇局分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