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09年的职称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哪查询?

2024-05-07 17:52

1. 潍坊2009年的职称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哪查询?

你也在找?我也在找!据说2010年有段时间在潍坊市人事考试网上出现过,后来删掉了,潍坊市也没下文件。我也是搞这个的,现在头疼的很。你可以问下同单位申报的人,看看有人留意过没!我们公司有人稍微看过,现在大体知道哪些人通过了,正忙着弄2010年职称申报呢,今年的时间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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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率一般为多少

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高级工程师系列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分级类别】: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3. 2016年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哪个查询

你也在找?我也在找!据说2010年有段时间在潍坊市人事考试网上出现过,后来删掉了,潍坊市也没下文件。我也是搞这个的,现在头疼的很。你可以问下同单位申报的人,看看有人留意过没!我们公司有人稍微看过,现在大体知道哪些人通过了,正忙着弄2010年职称申报呢,今年的时间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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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4年潍坊市工程职称评审结果什么时间出

请关注 潍坊市建设厅相关文件通知,或者咨询你申报的单位

5. 二0一六年山东省潍坊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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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六年山东省潍坊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名单公示

6. 2012年潍坊市卫生系统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出来了吗

出了,人社局网站公示了

7.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扩展资料: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8. 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期为几天?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确认。
申报人对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违反评审程序确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评审办事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报人。

扩展资料: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具有本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
(二)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四)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评审专家的每届聘期一般为1至3年。
第四十四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未经核准备案或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评审范围,评审结果无效;
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不能保证评审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停止开展工作、限期整改、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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