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期货评论上说原油价格与豆油价格有联动关系

2024-05-09 01:44

1. 为什么期货评论上说原油价格与豆油价格有联动关系

 柴油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原油,生物柴油作为重要的中间转换环节,将原油价格的波动最终传导至豆油,近年来豆油期价被动跟随原油的迹象较为明显。所以CBOT豆油期货连续合约与NYMEX原油期货连续合约的每日收盘价格数据多数时间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美国对生物柴油产业的扶持政策
  美国政府对于生物能源的扶持政策,最早可追溯到1980年开始的限制进口乙醇的关税政策。2005年以来,美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应政策措施,以加快生物能源产业的发展步伐。而这些政策的根源即为“可再生能源标准”(RFS)。
  《2005年能源税收政策法案》授权美国环保署全面实施RFS,要求每个汽油及柴油生产商和进口商向运输燃料中添加可再生燃料,并规定了可再生燃料的最低用量标准。目的在于减少美国对原油的进口依赖,同时提高能源供给能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以实现能源多样化。2007年美国国会通过《能源独立与安全法》,RFS得到进一步扩展和补充。2010年调整后的RFS(下称RFS2)对于每年生物质柴油最低使用量的规定为:2011年应达到8亿加仑,2012年最低总使用量标准增加到10亿加仑,此后直至2022年总使用量标准将以10亿加仑为基准并不低于10亿加仑。
  为实现生物柴油使用量的连续增长,美国联邦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在RFS的指引下推出多项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对于生物柴油的生产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每生产1加仑农业生物柴油补贴1美元;使用非农业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如黄油脂等回收油脂,每加仑补贴50美分等。该项政策于2011年年底到期,2010年曾暂停一年。此外,联邦政府要求各部门采购燃料时优先选择生物柴油,并对可再生燃料研发提供资助。而且各地方政府对可再生燃料的研发、生产和消费额外制定了不同程度的激励措施、法规和应用计划。


  美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现状

  此前在原油价格不断攀升的大背景下,美国政府的上述努力成效显著,其国内生物柴油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发布的数据,在RFS启动的2005年当年,美国生物柴油产量由2004年的不足100万加仑跃升至250万加仑,成为生物柴油产业快速扩张的起点。2009年年末补贴政策到期,生物柴油的加工利润随之出现严重缩水,产量也因此下降近四成。
  2011年美国重新启动税收优惠政策,生物柴油产量出现爆发性恢复增长,总产量达到8.6亿加仑,超过8亿加仑的RFS2最低使用量标准。2013年1美元的税收减免政策再次恢复,并在同年年底到期。2014年美国参议院财政部多次提及恢复每加仑1美元的税收抵免,但最终并未通过。美国国内生物柴油的消费情况与产量的演变过程相似,生物柴油使用量过去几年飞速增加。而在生物柴油的国际贸易结构中,美国已经由2007年之前的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


  生物柴油与豆油的联动关系

  制备生物柴油的原料包括多种动植物油脂,其中豆油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生产的生物柴油绝大部分来自豆油。2007年RFS2的出台激发了美国生产生物柴油的热情,原料来源范围越发广泛,进口加拿大菜籽油、玉米油以及多种动物油脂更多地应用于生物柴油的生产,豆油所占比重由2007年的80%下降到2009年的49.2%,此后保持在50%左右。生产成本在原材料选择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豆油与其他油脂的替代联动作用不仅表现在食用油脂领域,还反映在工业应用方面。
  美国是传统的世界大豆主要生产国,年产量在8000万—9000万吨,其中半数左右用于压榨,其国内豆油年产量在770万—950万吨之间。RFS实施后,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豆油数量开始快速攀升,工业用量占总产量的比重连创新高,2007/2008年度工业用量达到147万吨的阶段性高点,此后经过两年的休整,2010/2011年度豆油工业用量重回升势,近三年每年在210万吨左右。虽然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豆油数量不到总产量的三成,但其对豆油总需求的影响较为明显。以2010/2011年度以来豆油工业用量与美国国内豆油总需求量的时间序列数据计算,两者的相关性系数为0.465,可见豆油制生物柴油对于豆油的需求以及价格的影响不可小觑。
  通常生物柴油的价格波动会对其产量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刺激或者抑制其原材料油脂的需求。依据以上论述,豆油工业消费量与其最终总需求量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相关关系。豆油制生物柴油产量的增减,引发豆油总需求量的变化,最终体现在豆油甚至上游大豆的价格上。近年来豆油与大豆的价格波动率增大即是对柴油价格变动的反应。为了探究生物柴油与豆油的联动效应,将美国低硫柴油与豆油的价格数据进行比较,观察两者的变化方向以及变动频率,发现两者的变化特征较为一致,证明原油与豆油价格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为了更好地比较豆油和原油的变化方向和速度,将原油和豆油进行比值处理,可以发现比值与豆油价格走势基本一致,并且吻合度要高于原油。一般当比值从高位回落时,CBOT豆油价格处于下跌趋势中;而当比值扩大,CBOT豆油价格往往随之上涨。2008年至今两者只出现三次背离,第一次发生在2010年9月至12月。当时俄罗斯小麦遭遇干旱,在拉尼娜现象出现并且发展速度快于市场预期等利多因素提振下,美豆油涨势远超原油,造成比值下降,豆油和原油共同上涨。第二次发生在2013年3月至5月,当时南美物流出现严重延迟,美豆出口旺盛,对美豆陈豆供给担忧情绪加重,成本推动美豆油独自上涨。第三次发生在2014年3月至7月,当时南美和北美大豆接连丰产,再加上全球棕榈油产量增加,全球油脂供应异常充裕。受此拖累,美豆油期价大幅下挫,与此同时,原油价格高位振荡,最终原油与美豆油比值扩大。
  豆油价格与原油/豆油的比值具有较明显的同向运动特征。其背后传导逻辑是柴油受制于上游原油价格,同时和豆油制取的生物柴油互为替代物。在生物柴油中间作用下,原油价格的波动最终传导至豆油。受到页岩气革命影响,当前国际原油期价跌至60美元/桶以下,美豆油期价受到巨大压力,预计后期将继续振荡回落。

为什么期货评论上说原油价格与豆油价格有联动关系

2. 石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细点,谢谢!

优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适应税种方面的优惠
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目前对外国石油公司在我国从事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石油资源征的税种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共计8种。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和矿区使用费。资源税暂不征收。
缴纳增值税方面的优惠
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增值税实行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6%的征收率。在中国境内销售原油,按照不含税销售价依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买方可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销售天然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为了不使合作开采石油的中外企业因税制改革而增加负担,国务院专门作出规定,按5%的征收率征收合作油(气)田原油、天然气的增值税,这在我国增值税的改革中是一项特殊的规定。这一规定的优惠主要体现在:
继续征收实物税。中外合作开采油(气)田按原油实物征税已实行多年,为所有中外石油公司了解和接受。实物税是价内税,和原工商统一税相比,税负相同。
实行5%的征收率的原油、天然气在国内销售时,因客观上减少了购买方的资金占用(主要是购买方进项税额的资金占用),所以使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油、天然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国家实行原油、天然气出口不退税政策,因同样的原油,中外合作油(气)田出口原油时只负了5%的流转税,因国内其他(油)气田出口原油时已负担了17%的流转税,因此,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油出口具有竞争力。
除此之外,中外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石油资源,为勘探、开发及生产作业而进口的机器、设备、物资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也是一特殊的优惠政策。
资源税方面的优惠
中外合作油(气)田仍按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征收矿区使用费符合国际通常做法。我国征收矿区使用费实行超额累进费率,年度原油总产量不超过100万吨和年度天然气总产量不超过20亿立方米的油上油(气)田,免征矿区使用费,这是鼓励开发海上中小油(气)田的一项优惠政策。陆是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矿区使用费征收标准,去年8月作了大幅调整。新疆、西藏、青海及浅海滩涂地区合作油(气)田执行同海洋石油相同的矿区使用征收标准。陆上其他地区的合作油(气)田年度原油总产量免征额由5万吨提到50万吨。天然气免征额由1亿立方米提高到10亿立方米。
缴纳了矿区使用费的中外合作油(气)田,目前也暂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1.在经济特区范围内中外合作开采石油,适用15%的优惠税率。
2.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生的勘探费用,可在该油(气)田投产的月份起摊销,摊销期限也不得少于1年,也可在中、外石油公司本公司拥有的已投产的油(气)田中摊销,摊销期限也不得少于1年。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
中、外石油公司发生的合同前费用,允许作为勘探费用进行摊销。
3.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生的开发费用,应当以油(气)田为单位,全部累计作为资本支出,从本油(气)田开始投产月份次月起计算折旧,折旧的年限不得少于6年。油(气)田投资后又发生的开发投资,可以逐年把当年的投资支出累计起来,依次从下一年度起计算折旧。中途废弃的油(气)田,其未折旧完的开发投资,可以从本公司拥有的其他已投产的油(气)田中,依照尚未折旧的年限进行折旧。开发投资的折旧应采用直线法。
4.外国石油公司因合同终止而沉淀的勘探费用(包括合同前费用),经税务机关审计并出具证明后,该笔勘探费用可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年内公司又签订的新的石油合同的收入中回收。
5.允许中、外石油公司之间按照石油公司相关条款转让和受让合同权益。溢价转让方有所得的,要征所得税。受让方石油合同权益所发生的受让支出,允许作为其投入的勘探和开发费用按规定进行摊销和折旧。无偿受让或取得石油合同权益的,不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列支受让或取得合同权益之前该合同区发生的任何勘探和开发费用。
转让石油合同权益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印花税,转让后没有所得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信息由某税务局提供,国家企业政策网整理

3. 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4. 国家对再生资源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要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5. 为什么等国内原油上市,都要去做国内原油?

2016年,亚太地区在原油消费中占有34.8%的份额,但在全球原油价格体系中的影响力较弱,与消费的比例不相匹配。
中国是全球第八大原油生产国、第二大消费国、第二大进口国,但原油进口价却不得不单向、被动地参照国际价格。
从2014年得到上市批复,到今天筹备接近完成,原油期货经历了复杂的过程。
具体到筹备方面,上海国际能源中心(INE)从今年5月即开始对原油期货上市做筹备工作。
5月11日,原油期货合约规则及11个业务细则正式颁布;
6月9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南(暂行)》发布,开始受理客户申请交易编码。
本月初,交易中心已经完成4次全市场生产系统演练。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在仿真交易完成后,原油期货即会择机上市。
加入全球定价体系
上海原油期货的推出,将使中国声音传递到国际市场,增加定价话语权,而原油市场与全球宏观经济联系紧密,也决定了中国原油市场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影响。
石油期货或最早于7月准备就绪
据彭博援引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INE)在会上对交易员和经纪机构表示,中国石油期货合约最早或在7月份准备就绪。知情人士表示,INE说交易规定预计很快会获得中央政府批准。因消息没有公开,知情人士要求匿名。
“2017年有信心推出石油期货,我们目前已在努力准备石油期货的上市工作。”4月19日,证监会分管期货的副主席方星海在白糖期权上市仪式的间隙表示。
石油期货上市已筹备五年之久
2012年4月,原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现任银监会主席)在出席2012年湖北省资本市场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在年内推出继美国、英国后的第三个全球性石油期货市场,以争夺石油定价权。
2013年11月22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原油期货的上市迈出了关键一步。
2014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这标志着国内首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上市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
2015年3月、6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两次了征求意见稿,就业务规则和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6日,证监会在例行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原油期货进入上市前最后3个月的准备期。
在2015年8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由此,一套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期货市场业务规则体系渐趋成形,原油期货上市的筹备工作更进一步。
2015年11月16日,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在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透露,原油期货的交易品种已初步确定,交易的政策环境也已都基本确定,最终上市时间还需金融监管部门定。
2016年1月,证监会主席肖钢在2016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充分评估、严防风险的基础上,做好原油等战略性期货品种的上市工作。

为什么等国内原油上市,都要去做国内原油?

6. 原油期货推出的话对石油股有什么影响

由于石油本身是重要的燃料和化工生产原料的来源的原始资料,所以石油价格的波动首先会影响到现实生活的生产成本,可以说油价是推动通胀上涨的重要推手。近年来的通胀高企除了美元贬值的影响外,就是油价大幅上升的结果。通胀的大幅上涨又会推使大量的社会投机资金涌进股票和期货市场进行投机交易,从而推高股票和期货的价格,行成上涨或下跌趋势。但是影响石油价格的关键性因素是两点:一,是市场对石油的实际供求关系,例如中国的经济崛起使得我国成为用油大国,而原油年总产量的增长速度没有中国的用油增长速度快,那就会推高国际油价;二,是国家的货币政策的变化,例如美元的长期贬值使得原油成为投机资本的套利保值工具,那么在期货市场上大量的资本买原油的多头的头寸,同样也推高油价。

7. 美联储加息,对原油期货是什么影响?利空还是利多?能不能从货币政策和经济实质上面分析一下?

  美联储终于宣布加息,这也意味着美联储进入了加息周期,全球的资产也面临着重新配置。在进入加息周期后,原油也将迎来更加严峻的考验,以下通过三方面因素来分析未来原油走势。 
  一、美联储将修复资产负债表,减少美元供应
  综观近30年来美联储加息决策,大部分是为了防止经济过热、抑制通胀。但现在美国经济并没有出现过热的迹象,其通胀水平依然很低。那么为什么美联储选择在这个时点加息,除了美联储所谓的达到前瞻指引外,其实其还存在另一个较大的隐情,那就是修复膨胀的资产负债表。目前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达到4.5万亿美元,而在05年仅有8000亿美元。美联储在危机期间大量释放流动性,造成了资产负债表的膨胀,这也意味着美联储负债规模大幅上升,同时也降低了美元的流通效率,所以修正资产负债表是势在必行。
  美联储在会议纪要中声明,将暂时维持抵押贷款和国债的资产组合不变,避免卖出,到期债券也会继续展期。并表示,直到利率“步入正轨”之前都不会削减资产持有规模。同时,耶伦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美联储正在研究长期性的资产负债表,不要指望美联储会非常迅速的停止再投资。这也表明了,美联储对修复资产负债表的重视。如果美联储开始修正资产负债表,最直接的结果就是造成美元的供应减少,全球美元紧缩的必然导致美元的升值,从而对原油形成打压。
  二、美联储与其他央行货币政策背离,将引发全球经济失衡
  美联储宣布加息,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就是意味着美联储对美国经济增长充满信心。在此次会议上,美联储也上调了美国的经济增长前景。
  但现在的问题,全球经济中就是美国经济表现较好。欧洲、日本、中国等其他经济体的经济表现确实十分低迷,这也是这三大经济体目前不断扩大宽松政策的原因。如果这种背离持续的话,将加深全球经济的失衡。最大表现就是,美元的紧缩,使得全球资金大量流向美国。
  这种抽血行为,使得这些经济的货币政策失效,可能会造成这些经济体经济进一步下行。而这种全球性的资金错配,引发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增。一些经济结构单一,抵抗外围风险较弱的经济体,现在已处在危机的边缘,像巴西、土耳其、俄罗斯等国家。而这种潜在的风险,也将对油价形成压力。
  三、原油市场所处的环境已在改变
  如果我们分析1999年与2004年美联储加息后的原油大幅上涨,其中中国因素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全球工厂地位确立,中国对原油的需求大幅增加。油价在经历了长期的低位震荡之后,迎来了快速的上涨。但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愈发加大,对全球原油需求减弱。
  其次是,就供应而言。在金融危机危机期间,美联储的超宽松货币政策,也促使了美国完成了一轮能源技术革命,水力压裂技术的成熟使得页岩油产量大幅增加,加大了全球原油供应。这也迫使OPEC不断提高原油产量来抢占原油市场份额,这也从根本上动摇了油价上涨的基础。
  整体来看,在美联储进入加息周期后,美元的强势格局在未来还将持续。而美联储加息举措,也将使得其他经济体陷入衰退,甚至引发危机。还有,全球原油的供需环境也发生的很大的变化。所以我们认为,在美联储进入加息周期后,油价面临的下行压力依然很大。
  

美联储加息,对原油期货是什么影响?利空还是利多?能不能从货币政策和经济实质上面分析一下?

8. 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都有哪些

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2、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以往按照特殊群体确定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相比,新的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作为基本条件,即由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涵盖在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之内。同时,为支持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3、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扩展资料
减税申请
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2、填写《政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相关减免税申请表。
3、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4、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5、根据不同减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形式
1、税基式减免
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
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
3、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