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知道自己有多少个强积金户口(因转工
1) 你可以上去积金局check, 等5分钟左右就有有报告啦2) 会不会系你无乜理他所以回报不理想呢? 虽然我份强积金回报都不系好好, 但十年来都升值到百份之五十啦, 上年都有15%回报, 今年都到现时都有7%啦, 我建议你留意下你d基金到底买左d乜, 睇睇会不会系你个组合不理想啦, 积金局都叫人一体化左他方便管理啦, 我建议你一体化左做一个户口之后有时间就留意下啦!!利申: 我是一个保险经纪, 同时亦系持牌强积金中介人
2. 关于香港强积金的详细问题
强积金是以雇佣为基础的退休保障制度。除部分获豁免人士外,不论你是雇员或自雇人士,凡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并通常在香港居住和工作,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在强积金制度下,雇员可以是一般雇员,也可以是临时雇员。在雇佣合约下连续受雇不少于60日的人士,不论是全职或是兼职,均属一般雇员。
从事饮食业或建造业,雇主按日聘用,或受雇期少于60日的人士,均属临时雇员。不论雇用期长短,饮食业或建造业的雇主均须安排临时雇员参加强积金计划。
如不是以雇员身分工作(即为自己工作) ,而入息源自生产货品或提供服务的人士,便属自雇人士。
3. 我想提取强积金可以吗?要怎样办理?
您好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4. 强积金的发展里程
日期 发展里程 1993年10月15日 实施《职业退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26章) 1995年8月 制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订明建立强积金制度的框架 1998年3月 制定《1998年公积金计划立法(修订)条例》,以修订主体条例,从而促进强积金制度运作,加强执法;并制定强积金附属法例,订明强积金计划有关成员资格、注册、营运及豁免等方面的事宜 1998年9月17日 成立积金局 2000年1月10日 从当年财经事务局辖下的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正式接管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处长的职责 2000年12月1日 实施强积金制度 2002年2月及7月 制定《200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及《200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2号)条例》,以改进强积金法例中的行政及运作事宜,提升强积金制度的效能效率 2003年2月1日 强积金供款最低有关入息水平由$4,000上调至$5,000 2004年6月30日 公布《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以改善强积金基金收费及表现的资料披露 2004年7月 强积金计划净资产值超越$1,000亿 2005年7月28日 公布《强积金核准受托人合规标准》,协助强积金核准受托人建立严格的框架,以便自行监察在强积金制度下所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2006年6月14日 制定《2006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以改进强积金投资规则 2006年7月7日 发表《强积金制度五年投资表现回顾》(2001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2006年12月 强积金计划净资产值超越$2,000亿 2007年7月13日 推出收费比较平台,有助比较强积金基金收费 2008年1月9日及6月18日 制定《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及《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2号)条例》,以改进强积金计划行政,并对违规雇主加强执法 2008年7月10日 制定《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3号)条例》,就执行政府向合资格强积金及职业退休计划成员帐户注入供款的计划,为积金局提供法律框架 2009年7月8日 制定《2009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订明与雇员自选安排有关的条文 2009年12月 强积金计划净资产值超越$3,000亿 2011年4月 发表《强积金制度十年投资表现回顾》(200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11年5月4日 制定《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以保障破产的强积金成员于注册计划内的累算权益 2011年11月1日 强积金供款最低有关入息水平由$5,000上调至$6,500 2012年6月1日 强积金供款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20,000上调至$25,000 2012年6月21日 制定《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就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制度订定条文 2012年7月17日 制定《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以为补偿基金制定自动触发征费机制 2012年11月1日 实施强积金雇员自选安排 2012年11月1日 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制度生效
5. 一个人可以买几份强积金?
不可以
6. 什么是强积金?拿强积金的一个月大概有多少钱啊?
什么是强积金?拿强积金的一个月大概有多少钱啊?
强积金是指以雇佣为基础的退休保障制度。除部分获豁免人士外,不论你是雇员或是自雇人士,凡年满18岁至未满 65岁并通常在香港居住和工作,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在强积金制度下,雇员可以是一般雇员,也可以是临时雇员。在雇佣合约下连续受雇不少于60日的人士,不论是全职或是兼职,均属于一般雇员。
从事饮食业或者建造业,雇主按日聘用,或受雇期少于60日的人士,均属于临时雇员。不论雇用期长短,饮食业或建造业的雇主均需安排临时雇员参加强积金计划。
如不是以雇员身份工作(即以自己工作),而入息源自生产货品或提供服务的人士,便属自雇人士。
针对强积金,属于香港适用的养老保障计划,而且带有很强的政策性,是必须强制执行的。而相对的职业退休计划则属于比较灵活,自愿原则基础上。
另外,应该每月或每年向基金供款,现时分别为每月 $20,000 和$5,000 或每年$240,000 和 $60,000 (受限于最高和最低入息水平)
而每月能够领取多少钱,取决于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如果供款时的年龄为25岁,月薪为8000,而预期投资回报率为3%,那么累计权益为740847。
如果想提高以后的养老品质,建议需要结合其它的养老计划,比如可以进行其实的储蓄或投资作为补充。
7. 香港人说的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强积金” 全称是 “强制性公积金” ,强积金是一个社区词,仅在香港地区通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是香港特区政府推行的一项强制性退休计划,任何18-65岁在职人士都需要参加该计划,以协助本港的就业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雇主和雇员均需供款,标准为“有关所得”(包括当月薪金、佣金、红利、津贴等)的5%。自雇人士供款标准为自我收人的5%。供款标准还依收人水平高低有特别规定,如月收人不足4000元者,雇员可免于供款,但雇主仍要供款;而对于月收人高于20000元者,供款额以2000元为高限。
8. 香港强积金怎么拿到
本应65岁后才可按月领取, 但移民, 永久离港, 以后不在香港工作等都可提前领取, 要宣誓的, 每个借口一生人可用一次, 其实你宣誓以后不在香港工作, 但后来你又在香港工作也可以的, 香港人没钱当然要在香港找工作, 理所当然, 所以每个借口只能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