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2024-05-13 17:59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当时名称为上海海通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为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经营范围为主营经销和代理发行各类有价证券,兼营证券业务咨询,承办各类有价证券的代保管、过户、还本付息等业务,办理证券的代理投资业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有关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问题的批复》(银复[1994]5号)的批准, 1994年9月27日,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成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代理证券发行、还本付息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和投资基金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它业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96号)的批准,2000年12月29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公司资本金增至374,692.80万元,经营范围为:代理证券发行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证券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接受委托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78号)的批准,2002年1月28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6,093,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29号)的批准,2002年11月1日,海通证券注册资本金增至8,734,438,870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05年5月,公司获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90号文件核准,2007年6月7日,都市股份将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承继了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原海通证券的职工、资产与负债由存续公司承接。2007年6月29日,新增股份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登记工作,2007年7月6日,存续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89,272,910元。2007年7月31日,海通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6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人民币3,389,272,910元变更登记为人民币4,113,910,590元。公司于2008年5月5日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113,910,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派送股票股利3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派送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4,113,910,590股变更为8,227,821,180股。该分配方案于2008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公司自2015年5月28日起将全体信用客户的融资(券)保证金比例上调5%,调整后会减少客户保证金可用金额及可开仓金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4日 晚间在港交所公告称,因本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进行立案调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2. 中信、海通等五家券商被证监会开出多张罚单,具体涉及到哪些违规业务?

监听会网站发出重大消息,对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信达证券,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同时对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大家也都知道中信,海通,光大等五家公司社会上也是有一定的威望的,并且也有极高的成就。但是他们的业务竟然都涉及到境外子公司业务违规这个条例,还好监听会对其进行及时整改,并且海通证券与信达证券相关人员已经被监管会监管谈话。那么这五家公司都都涉及到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来和大家说一说。
根据调查,中信证券存在了三项违规行为。信证券的境外子公司从事了非金融相关的业务,并且还包括了一些返程子公司从事咨询。此外它并没有按期完成境外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工作,同时在2015年中信证券设立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并没有服从相关规定的批准。中信证券的这三类行为都涉及到了违规相关的法令条文,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正确的行为。
海通证券的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开设了一系列境外子公司,但是这些境外子公司都存在违规行为。而中金公司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在从事中金公司自用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的时候,并没有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清理或者完成层级上翻。经调查有46家没有完成清理,22家没有在期限内完成层级上翻。
光大证券在业务上没有及时完成清理,并且其名下的多家公司没有在一定的效果内压缩境外子公司层级架构。还有被整改的有信达证券,信达证券管理是合规的,但是在内部控制存在很大的问题,并且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整改进度特别缓慢 ,对相关工作处理的都比较随意,没有积极完成。此外,还有光大证券也是涉及到境外子公司方面的问题。也希望通过整改,这几家公司能够及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