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新人才引进政策

2024-04-27 16:15

1. 山东省最新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省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研究确定“青优计划”招聘数量,可不受编制、用编进人计划和岗位的限制。已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青优计划”人才,可申请使用省级高层次人才周转专户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单位空出编制后改为使用本单位编制,周转编制收回。
法律依据:《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二、奖励政策:1.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每家机构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30名个人,其中对推荐引进第一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第二、三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第四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2.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山东省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3.评选标准原则上以评选年度新增引进人才数量为依据。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山东省最新人才引进政策

2. 最新山东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最新山东引进人才政策加大科研保障力度,建立对院士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机制;强化柔性智力合作支持;深化海外智力创新合作;简化了其引进的相关手续,加大落实了相关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人才引进与流动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户籍、所有制、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增强和释放人才活力,注重柔性引才和靶向引才,优先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第二十九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人才交流活动,简化引进手续,落实优惠政策,为省外人才到本省工作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并完善高层次人才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制度,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三十条 对来本省创新创业的国际一流或者顶尖人才团队,省和设区的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可以在引进程序、扶持政策等方面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措施,为留学人员到本省创新创业提供服务。鼓励、支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或者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载体,吸引留学人员到本地创新创业。留学人员到本省创新创业的,可以享受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专项资金扶持和土地供应政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申请永久居留、办理人才签证、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条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国(境)外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或者在省外设立研发中心,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以按照规定申报本省重点人才工程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科研项目。鼓励、支持具有先进技术的境外公司或者科研机构在本省建立研发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特设岗位或者流动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3. 山东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货币补贴:1. A类人才可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山东省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人才公寓:一、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二、配租标准: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山东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4. 山东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货币补贴:1. A类人才可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山东省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人才公寓:一、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二、配租标准: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5. 山东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货币补贴:1. A类人才可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山东省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5年。人才公寓:一、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二、配租标准: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山东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6. 山东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的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省财政按引才费用 1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法律依据:《关于实 施 “ 人才兴鲁 ” 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 (鲁发【 2020】2号 )
第一条 引才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一 )补贴范围。
给予引才补贴的用人单位应为在山东省内 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
(二 )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的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省财政按引才费用 1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二条 申领引才补贴的条件
用人单位申请引才补贴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用人单位应与提供市场化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引进人才合作的书面协议,协议内容须包含引才目标、合作期限、服务 (中介 )费等。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具有人事人才服务资质的海内外人力资源公司;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具有人才服务业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各级各部门设立的引才引智工作站等。
(二)通过第三方机构引进的人才须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目标明确的工作合同。
(三 )引进的人才须从我省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
第三条 申领引才补贴的程序
(一 )用人单位通过第三方机构引进的人才在山东工作3年内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应于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名单发布后的1个月内向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领补贴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二 )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准后,于每年6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直接报送。
(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领材料进行核准后,提出补贴发放总体方案,省财政厅据此将补贴经费纳入次年财政预算。

7. 山东省人才引进政策2022

2022山东省人才引进政策如下: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并将人才工作所需经费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编制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专项规划以及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论证,应当将人才发展作为重要内容。

山东省人才引进政策2022

8. 山东省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2、学历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3、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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