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问题

2024-05-07 15:39

1.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问题

公司对内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结合上述情况,股东为本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要经股东会同意并出具书面决议,另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回答过题主的问题之后,下面带大家深入探讨一下股权质押的问题!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听到过有人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的质押等手续。然而,“质押”这一东西在股市里也有,那么咱们首先在今天认识一下“股权质押”的有关内容吧。让知识面得到拓展!在开始前,知道许多投资者的愿望是购买到牛股,那么先给大家发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其实股权质押是种担保的方式,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扣押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是可以享受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的。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会包括有这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还没有上市的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决定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极有可能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财务状况不能维持正常经营了,紧急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进行股权质押:像某公司因为这段时间需要2000万资金,融资时用股票进行质押,如果银行借钱给他,如果是五折的折扣率,那么实际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避免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状况,由于这个原因,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避免出现自己的利益损失的情况,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还有就是公司股权质押是要遵循上限的规定的,大多数股票质押时的质押率会打五到六折,一般5折,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最后来决定质押率水平怎么样,还是得根据公司的资质俩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被冻结了再进行质押的话是不可能的。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网及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在股市里一定要学会留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这里有个链接,大家去点击即可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的信息还是很重要比如说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它就是一种作用于融资的工具,不仅能够用力弥补现金流,还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状态。但是,它会有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这样的风险。对股票产生的影响是好是坏,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1、利好股票的情况如果说公司所要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也都是想要经营主业或是开展新项目,可以视为利好,这怎么说都是利于开疆扩土的事。另外,你所质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话,这意味着在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减少,需求量没有很大的变化,拉升该股所需要的资金量随之变少,如果说能处在市场风口就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如果上市公司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反而就体现出了这个公司财务的窘况,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还有,假如股权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万一出售质押股票,容易致使不好的反应,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造成股价下跌。不知晓手里的股票赞不赞?直接点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问题

2.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股东的股权只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都可以质押的。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股东质押股权的,应当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股权质押信托的受益人是指的谁
股权质押信托中,一般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购买了产品的投资者多数作为“优先受益人”。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该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应采用《民法典》新规,即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生效后,只要在国家认可的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均可产生权利质押的法律效力。新规将质押登记机构扩大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省级“股权交易中心”等。
三、个人股权质押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股东的股权都可不可以以质押

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质押。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股东质押股权的,应当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股权未实缴可以质押吗
公司的股东未能如实出资的,对未按要求出资部分的股权,是不能进行质押的。民法典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二、是否可以在股权质押的状态下转让股权
可以在股权质押的状态下转让股权,但必须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质押股权可以买卖吗
股权被质押不可以买卖。但质权人同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抵押,且抵押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该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东的股权都可不可以以质押

4. 股东股权质押有哪些影响?

股东股权质押的影响:对于某些公司来说,股票质押是一种利好,它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利用股票质押获得的资金让公司发展得更好。但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在短时间内很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下跌,股票质押贷款很容易让公司增加更多的负债率。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以下统称股票)。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借款人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总公司贷款人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其他商业银行总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本办法所指质押物的法定登记机构。
第五条
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归口管理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第六条
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贷款人、借款人
第七条
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内控机制,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二)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三)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九条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条
股票质押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
二、股权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
股权质押实际就是抵押贷款,利率一般5%左右,10元成本现价30,两倍的利润提前还款。
(二)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2、股份质押不仅涉及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借款人),而且还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3、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
4、股权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应会同上市公司向所属的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同时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披露;股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必须全部质押,不得部分质押。
5、为稳妥起见,银行可将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书、《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对上述法律文书的各项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无法律障碍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债权。
6、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对质押股份的价值,可通过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公正的评估,遵循防范风险的原则,在评估真实价值的60%以内确定贷款发放金额,以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7、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的规定,银行应对质押股份的利润分配等应得权益予以关注,以避免银行合法利益流失。对行使质押权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业银行法》第42杂的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保全信贷资产。
8、银行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三、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多少
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
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自己不赔钱,借出去的资金肯定低于被抵押股票的市值。根据《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股权质押的抵押率不能超过60%,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比例一般只有40%-50%,也就是1个亿市值的股票大概只能借个5000万不到。钱借出去了,兜里的股票如果跌了,市值比借出去的钱还要少,金融机构还是不干的。

5. 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一、股权质押对企业上市的影响
首发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是境内企业首发上市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但股权质押可能存在股权司法诉讼或冻结以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从而影响到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或是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因此证监会也会关注股权质押问题。股权质押审核的重点在于公司控股股东是否会因为股权质押而导致存在重大到期未履行债务、可能被实施行政处罚,是否会因此对拟上市企业有资产侵占的动机等等,如果有这样的风险,那就必须谨慎处理。如果没有,那企业只要正常披露并解释股权质押的原因,并尽快解除股权质押即可。如果金额不大,不一定非得在上市前清偿完毕,但需要证明债务能够按期清偿。
股权质押一般是控股股东用自己的股权为企业融资进行担保,这种情况一般没有问题,因为股权质押的理由合情合理且无恶意,债务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而如果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债务而将股权质押,证监会基本不会给予认可,但如果是持股不到5%的股东因债抵押股权的话,一般应该不存在问题。
二、股权质押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总体来说影响不大,因为股权质押是股东的事情,与上市公司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股东的股权由谁来控制不影响上市公司。但市场上会拿此做些文章,因为股东质押说明股东本身的财务上有些困难或问题,继而影响上市公司的形象或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微妙的影响,从而影响股票价格。总之,没有直接、重要的影响。
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只是一个必须相关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事项而已,并不会对股价会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中性消息。股东方把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做质押,是为自身的融资做担保。仅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大。敢去做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都是对于相应的投资方向比较有信心的,所以对于持有方来说是会有一部分机构进来的,所以对于那支股票反而会有维稳的趋势,但是他们想要退出的时候会有部分波动的。

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6. 股权质押影响股东行使权利吗

股权质押的,会影响股东行使转让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出质人将股权质押后,不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但出质人和质权人达成协议,约定可以转让的,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人将股权转让后,应当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将款项进行提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股东的股权都可不可以以质押

法律分析: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质押。股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股东质押股权的,应当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东的股权都可不可以以质押

8. 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股权质押作为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产物,大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出去获得一定资金的这种融资方法越来越普遍。那么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大股东质押股票干什么?一、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1、大股东股权质押中可能蕴含着掏空行为      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将股权套现获得现金,还能够保留控制权,即股东可得到全部的控制权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仅仅承担现金流权部分的成本。这就是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它降低了大股东的掏空成本。当股权价值下降到低于质押融资所获得的贷款金额时,他会选择放弃此部分股权,将已经贬值的股权转让给债权银行,此时会加剧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掏空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几乎为零,从而加剧对上市公司的掏空行为。股权质押使得大股东在不增加掏空成本的同时提高掏空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给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      2、大股东股权质押影响着公司价值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公司内部管理者的行为能传递出公司状况的信号;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目标公司内部人员能获得的目标公司信息往往比外部投资者多,所以是否值得投资要将二者结合判断。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成员,大股东得到的企业未来获利能力信息比外部投资者更完整。如果大股东连续且大量质押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表示大股东对企业前景不看好,在变相套现或者是把融得资金转移投资方向。      因此,投资者从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中接收到的是消极信号,企业未来的发展与获利能力不好。由于大股东股权质押这一行为的信号传递效应,必然使得投资者丧失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引发资本市场上的纷纷抛售,造成公司股价的不稳定甚至是严重下跌,损害公司价值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以上市公司的股价在公告大股东股权质押后的连续几日内,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