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次性补缴怎么算

2024-04-27 22:58

1. 医保一次性补缴怎么算

补交多少钱不固定,这与个人医保交费年数以及当地的缴费基数有关,一般是按当年缴费基数的8%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退休补交职工医保怎么计算?

要多少钱不固定,与个人医保交费年数以及当地的缴费基数有关,因为根据各地齐医保政策,他们在退休的时候女性要持续缴纳20年,而男性要持续缴满25年,如果在退休时达不到这个年限,就要一次性补齐,一般补齐时需要按当年缴费基数的的百分之八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以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例子: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46号)的通知,2013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333元。

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工资基数为4444.42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444.44元。【摘要】
退休职工一次性补缴医保怎么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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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多少钱不固定,这与个人医保交费年数以及当地的缴费基数有关,一般是按当年缴费基数的8%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退休补交职工医保怎么计算?

要多少钱不固定,与个人医保交费年数以及当地的缴费基数有关,因为根据各地齐医保政策,他们在退休的时候女性要持续缴纳20年,而男性要持续缴满25年,如果在退休时达不到这个年限,就要一次性补齐,一般补齐时需要按当年缴费基数的的百分之八算。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以申报办理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帐户。



例子: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46号)的通知,2013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333元。

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工资基数为4444.42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444.44元。【回答】

医保一次性补缴怎么算

2. 职工医保补缴计算办法是什么

补缴标准:①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险补缴政策:②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③对于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基本养老金将不低于最低标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保费至规定年限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 职工医保补缴计算办法是什么

补缴标准:①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险补缴政策:②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③对于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基本养老金将不低于最低标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保费至规定年限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

职工医保补缴计算办法是什么

4. 职工医保补缴计算办法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东津新区社保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现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37号)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不足年限补缴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为:男职工30周年,女职工25周年,且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周年。其中:      1.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低于15周年的县(市、区),按逐年递增的方式过渡,从2019年7月1日起,逐年调整本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直至为15周年,其后不再递增。      2.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周年的县(市、区),从2019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5周年。本通知实施前原已按本地实际运行年限办理了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手续的退休参保职工不退款。      (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实际缴费年限:指从襄阳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的年限。转业和退伍军人在我市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的军龄视为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1.我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工龄认定政策的连续工龄列入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入的参保人员在参保转出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凭转出地医保机构提供的参保信息)列入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重复缴费期间的年限不重复计算,重复缴费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在职职工医保欠费补缴计算办法      1.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因未及时缴费形成的医保欠费,按历年已核定生成的数据进行补缴;      2.用人单位申请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时,应按规定如实申报职工工资基数,医保经办机构按申办日期对应医保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费基数按照保底封顶规则进行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时,医保经办机构按申办日期对应医保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核定。      (四)退休人员职工医保不足年限补缴计算办法      1.退休人员在申报办理职工医保不足年限补缴时,若选择“一次性补缴”,则不足年限补缴的计算公式为:      (1)职工医保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足年限所对应的月数x办理一次性补缴时当地职工医保最低月缴费基数x8%;      (2)职工大病保险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足年限所对应的月数x职工大病保险月缴费标准;      (3)职工大病保险十年预留金额=120个月x职工大病保险月缴费标准。      2.退休人员在申报办理职工医保不足年限补缴时,若选择“按月补缴”,其因退休原因导致中断参保的职工医保费按其办理退休不足年限补缴时当地职工医保最低月缴费基数进行核定。      3.原已办理了按月补缴、且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人员,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按政策调整前后较低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4.本地职工医保实施“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不再缴费”政策(指职工医保“单基数”政策)前已参加了职工医保、且在“单基数”政策之前退休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周年。本地职工医保“单基数”政策实施前已参加了职工医保、“单基数”政策之后退休的人员,在本通知实施后办理职工医保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手续的,按经办时对应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规定执行。      5.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因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补缴的职工医保费,原则上由个人全额缴纳,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五)本通知实施后,未在本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地职工医保。已经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二、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      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原渠道列支,个人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三、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63号)规定,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吃透政策,系统、准确、全面宣传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以前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的,及时按新政策执行。

5. 医疗保险补缴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补缴社保,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医疗保险补缴计算公式

6. 补缴医疗保险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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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所在的平均工资,再一个,你妈准备交的基数60%或则100%..还有要看,是准备从哪一年开始补缴起.基本计算公式为:至本年底个人帐户雷击储蓄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蓄存额X(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X(1+本年记帐利率X1.083X1/2)..1.083是为使"年度计算法"的计算结果在相同条件下与月积数法计算结果一致而设置的调节系数.

7. 医保补缴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医保补缴怎么计算

8. 补缴医疗保险计算公式

医疗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同类型缴费金额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单位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年交多少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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