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欠费追缴率

2024-05-04 11:47

1. 养老保险欠费追缴率

在法定的两年追诉时效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该员工可以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后,该员工两年法定追诉时效内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可以补缴。对超过两年追缴时效的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深圳《养老条例》已明确:“本条例实施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并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养老保险欠费追缴率

2. 追缴养老保险金

可以的,不过有一点点代价,现在社保是强制缴纳的,即使你自己当时自愿形式签署了书面形式也是可以挽回的,只不过想要追回3年就不太可能了,这里说下程序,每个城市不一样你要先调查清楚,可以县通过仲裁维权或者监察大队投诉(一般仲裁)但是他们一个时效是一年,一个是两年,而且你已经签署了书面协议所以你基本输的,之後上诉人民法院,法院依据上位法高於下违法的大原则会判处你胜诉,不过之前缴纳社保中自己出的部分你要浮出来,而且根据中国的法治精神,你这样诉讼可能最多也只要会两年,还有要看你们当地司法解释中的最新条款看,申请仲裁是否能够上诉法院,如果不行,就不要仲裁了,仲裁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如果还有问题可以问我。

呵呵,我也是上海的,去志丹路8号,你的问题完全可以解决,上海的司法解释4你去看下,裏面对仲裁上诉法院前面我说的写的非常详细

3. 谁该追缴我的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谁该追缴我的养老保险

4. 养老保险欠缴的后果

1、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中断期间费用可以选择不补缴。建议您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现在补缴,若以后补缴,同样的时间段补缴的数额多些。
2、参保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累积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能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退休养老金待遇计算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金额高低等有关。如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会影响退休待遇,缴费年限长计算的退休养老金就高些。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个基本前提,按照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从参加工作到退休一般劳动年限都在30年左右。如果正常不间断缴纳费用,那么其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相对就会较高。相反,缴费年限刚刚满15年、缴费数额又低的参保人,其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就会较低。这正体现了养老保险的另一个特性:追求效率,从而鼓励劳动者积极劳动,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由此可见,养老保险断交对劳动者的养老的影响仅仅体现在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上。因为,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即可,期间缴费中断与否并不是太重要。养老保险断交对其它的影响对于普通三四城市而言,养老保险的作用仅仅局限于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晚年生活

5. 养老保险欠缴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欠缴的意思是: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2、个体劳动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养老保险逾期未缴处罚标准: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养老保险欠缴什么意思

6. 养老保险欠缴什么意思

及时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及时补交,国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有明文规定,但各地执行略有差异。参照;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缴范围和条件(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二、补缴基数和比例(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三、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四、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五、审核程序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六、其它问题(一)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36号)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三)各市自行出台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今后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养老保险欠缴的后果

主要有如下不良后果:1、欠费未缴清之前,员工个人的社保是不能转出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出现住院、工伤等不能报销,不利于员工个人;2、欠缴的社保在补缴时,会被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造成企业的成本。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养老保险欠缴的后果

8. 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欠费到底怎么追缴?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