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始末?

2024-05-16 01:51

1.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始末?

2019年7月3日,有媒体爆出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抓,随后上海公安确认。当天,新城系旗下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控股和新城悦暴跌超20%。
7月4日,新城控股深夜公告,董事长王振华被刑拘 其子王晓松接任董事长。当天,新城系遭遇股债双杀,新城控股一字跌停,至少33家基金已下调新城控股估值,最多看到5个跌停。
7月5日,新城控股与王振华“切割”,公司官网删除其照片和新闻。
7月7日,下午4点港股收市后,新城控股官微发布了公开致歉信,信中连用5个不安表示道歉。
7月8日,新城控股连续第3日跌停,王振华辞去新城控股所有职务。同日,两名律师实名举报新城控股,直指其涉嫌证券违规。
7月9日,新城控股连发公告,还原王振华刑拘后24小时。其子7月2日晚获悉案情。
7月10日,新城控股打开跌停板,当日暴跌8.90%,随后股价企稳,收跌1.02%。
7月12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某某等二人批准逮捕。
7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此前收到两名律师针对新城控股的举报信,目前正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举报信涉及内容进行核实。
7月23日,在半年度经营工作会议上,集团新任董事长王晓松首次发声,从个人价值追求、新城的感情寄托、企业家的责任三个方面承担起新城控股。同日,新城控股公告甩卖40个项目断臂求生。
2020年4月29日,江苏省政府撤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20年6月2日,江苏撤销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2020年6月15日,王振华担任法人代表公司超七成已注销。
2020年6月17日,王振华被判有期徒刑5年,宣告此案告一段落。

扩展资料:
王振华判刑5年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历经16小时的庭审,普陀法院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重处罚。
综合考量本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始末?

2. 王振华案件中小女孩是怎么出现的

由于不服从一审判决,王振华提起上诉。近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王振华因猥亵儿童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周燕芬被判4年有期徒刑。在此案件中,很多人不明白一件事,王振华案件中小女孩是怎么出现的?下面来了解下。
据媒体报道,案件中的受害小女孩是由周燕芬带至现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燕芬朋友。周燕芬谎称带两孩子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振华就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燕芬10万元。
从给钱,到在酒店碰头来看,王振华绝非首犯,极有可能是个隐藏很深的惯犯,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孩子遭到他的毒手。王振华虽然没有犯强奸罪,但因为猥亵未满12岁女童遭重罚,如今被判五年也是他罪有应得。

3. 王振华周艳芬威胁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案情始末是怎样的?

关于猥亵和强奸儿童的事情我们经常能在电视或者电脑上看到有关的新闻报道特别是在前几年的时候关于强奸,猥亵儿童的事情非常的多,当时有很多明星通过举横幅,办活动等形式来呼吁大家保护儿童的事情,甚至还有很多日本友人用毛笔在纸上写着中国字“请不要伤害儿童”的内容,可见在当时这种事情的发生给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多么大的损伤。自那时起我国就开始严格立法,对于儿童的保护法律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所有伤害14岁以下的人给予严厉的处罚。
但是无论法律在制定和规定方面能有多么的严格,对于很多人来说总是会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就是那个“漏网之鱼”,不会遭受法律的制裁。在今年的5月1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振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于这件事情最初是这样的,在2019年7月2日王振华因为猥亵儿童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进行调查,最终在2020年的6月份对王振华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周燕芬以犯罪意图提起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4年。当时王振华对此次判决表示不服,申请上诉,并重新找了一个律师团队为其进行辩护,其不服的原因是因为王振华认为自己对于女孩并没有性侵行为,所以不应该被判刑,他的辩护律师对此表示赞同,之后全国人民对于王振华和其律师骂声一片。最后在今年的5月份,法院认为,对14周岁以下儿童猥亵,但是并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罚,最后定刑为5年,维持了原判结果。
其实对于这一新闻,相信大家肯定感觉是咬牙切齿,认为是判轻了,的确对于这种知法犯法,甚至还认为自己无罪的行为简直是禽兽不如,但是由于法律需要按事实说话,对于这名女童的确没有王振华的性侵证据,其身上也只是二级轻伤,所以不构成重大影响的裁决。对于这类事情,我们也无法对其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最起码恶人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证明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王振华周艳芬威胁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案情始末是怎样的?

4.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那么有钱为何还要做如此“龌龊”之事?

有钱人做“龌龊”事的现象并不鲜见,毕竟金钱只与权力相关,与素质和道德并不成正比。所以也不难理解事情的发生。

一、越有钱越大胆有恶趣味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大多数人因为现实条件的限制而选择了控制自己的行为。好比许多飞黄腾达后抛弃糟糠之妻的男人,他们何尝不是因为现实不允许而只能娶愿意接受自己的女子,而不是自己想要的女人呢。
王振华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因为有钱,放出了心底的恶魔。如果他依旧贫穷,可能在现实压力下也没有人脉资源对女童实施伤害行为。根据调查,被伤害的女童是被母亲的朋友周某骗走,被送到王振华的魔抓中。所以,越有钱犯罪越轻松。

二、有钱人寻求刺激人或者是有追求的,大部分人的追求都是家庭和睦,事业稳定,子女平安。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在完成这样的追求。而有钱人则早早完成了梦想,生活无聊也就开始有一些“奇思妙想”,不再满足于常见的生活模式。
很多人并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坏,而是受到周围环境的熏陶变成这样。王振华作为钱权双收的人,其他的东西已经无法令他的生活“有趣”,所以他开始对伤害女童这样变态的事情也开始接纳了。
王振华在民众中的口碑还是不错的,不仅属于富豪榜上的人物,在社会的贡献也不低,可见他的内心其实是有善念的,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变得扭曲了。

“龌龊”的不仅是王振华这样的有钱人,还有把女童送到他手上的像周某一样有心机的小人。看来,以后父母交朋友也要关注人品,不然别引狼入室,最后害了自己的孩子。

5.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具体详情是什么?

与王振华有私密关系的周某芬以带孩子去迪士尼玩为由,从孩子母亲那里接走了两名女童,一名9岁,另一名12岁。之后周某芬将9岁幼童带去五星级酒店供王振华猥亵,再之后王振华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开始进入司法程序,因为王振华的社会地位之高,从而引起惊天风波。

一.9岁女童惨遭猥亵,涉案人身价487亿故事要从一名名为周燕芬的女人开始说起。年轻时极其漂亮的她与新城控股集团的董事长王振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如今的周燕芬已经年老珠黄,那她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想办法帮助王振华满足自己的各种怪癖。于是她从朋友那里以带孩子玩为由,带走了其9岁的孩子。再之后的剧情正如我们所在新闻中见到的那样,女童在五星级酒店被王振华猥亵后向妈妈哭诉,而王振华因此被刑事拘留,直至一审宣判其五年有期徒刑。 
按理说这其实本该是一件很普通的猥亵儿童案件,但因为涉案人员的身份,导致这件普通的案件变得极为不普通起来,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江苏人民的骄傲,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王振华。说起王振华,这个靠着自己白手起家的知名企业家有着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光辉履历,身价高达487亿的他,也有着普通人几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财,网友们在各种争论当中更多的是对其行为的不解,这么有钱想要什么样的姑娘不是动动手指就能得到,为什么偏偏要对未成年幼童下手,来断送自己的人生呢?
 
二.一审判决5年,王振华上诉期望二审判其无罪时间来到2020年,随着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王振华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之后,王振华对此提起了上诉,其无耻进行上诉的原因暂且不提,网友们对于这五年的判罚有着极大的质疑。就连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都开启直播,认为对于猥亵儿童的判罚过于轻微。
而在这起事件中,之所以王振华会仅仅只被判五年,是因为其并没有与幼童发生相关器官的接触。然而对于幼童来说,不管有没有相关器官的接触,这种行为都已经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将成为其童年阴影,影响她的整个人生。而俞敏洪也对此表示,是否应该加重判罚起到警示的效果。
 
当然,纵观整起案件,另一位涉案人员周燕芬也同时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位所谓的“牵线搭桥”的人,她的行为其实不比王振华要好多少,能够亲手将朋友的孩子送进魔窟,可见其道德沦丧之扭曲。目前此案仅仅发展到一审结束,让我们共同期待后续的判决吧。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具体详情是什么?

6.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人性的黑暗为何会“深不见底”?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人性的黑暗总是深不见底,但是仍然要保持希望,相信一切邪恶力量在正义面前都无所遁形。
王振华案件案中有案前些阵子一则新闻零网友震惊了,大批网友再次感叹人性的险恶。王振华猥亵了一名九岁女童,这个案子一出来就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个案子最终法院也给与了判决,一审过后王振华被判处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五年的惩罚。各位网友看到这时觉得这个事情就算完了吗?并不是的,这个事情还没结束,就有牵扯出另一个案子。环环相扣,看的真是让人觉得人性真可怕。这件事的主要牵扯人是王振华的好朋友孙某,调查发现,原来王振华和好朋友孙某存在内部交易,在知晓内情的情况下,孙某在事发前大量抛出股票,避免自己产生损失,这种大额金钱交易依然触犯了法律。
赔了夫人又折兵调查发现原来在王振华猥亵案在被受害人家属报警的时候,曾经跟好朋友孙某商量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显然孙某也是知道王振华的犯罪事实,不仅知情不报,还从中脱身,人真的是自私的生物。在王振华被警方进行强制措施前,孙某也是知道,因此知道王振华犯下的错误将会影响股票的大跌,所以在事发之前,就将自己的大量股票变现抽出,避免了损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孙某的事迹也别发现了,证监会对这件事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最后那个孙某被处罚金,并且还赔了很多。一档案子牵扯出一档,越来越令社会大众震惊了,如此健全的社会原来也会有很多黑暗之处的藏匿。
最后还是希望社会的发展能够更加的健全,面对所有黑暗势力积极打击,创造美好社会。

7.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正式立案,如何看待二审结果?

6月18日下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幼女案辩护律师陈有西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从头到尾王振华都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我们国家规定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是强奸罪,但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又搞了一个嫖宿幼女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是嫖,就不算强奸。如果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也许还无罪 。这也许就是王振华申请上诉并坚称自己无罪的原因吧?以所谓的不知其是幼女来为自己罪恶行径做辩护,让人感到异常愤怒。倘若不知其是幼女,怕是这种社会渣滓都不会对其下如此恶心的毒手。
一审足足审了16个小时,判了5年。 一个千亿集团的董事长「猥亵」女童却只需要坐5年。他的五年害了一个未成年少女的一辈子。不管知不知道女孩是不是幼女,嫖宿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径,更何况对于一个明明白白是未成年的女孩来说,任何强迫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所谓的嫖宿幼女罪是否该存在真的需要我们反思,法律的底线应该是保护一切未成年,而不是趁机制造对未成年进行伤害的机会。
每次讲到猥亵儿童案,大家都不免想到韩国的《熔炉》。对于电影情节,台词,看过该电影的每个人应该都还历历在目。由于真实事件,所以哪怕已经9年过去,豆瓣评分依然保持在9.3的高分。 然而电影里即使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校长也只是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执行一年。真正的害了孩子的一生。

虽然王振华案二审结果还未出来,但目前的看法是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一个千亿富豪的五年就这样毁了一个9岁女童的一辈子,希望法律有朝一日能够真正的严惩这些渣滓。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正式立案,如何看待二审结果?

8. 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是怎么回事?

据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6月17日,普陀区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

扩展资料:
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6月2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公告》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2019年7月,时任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儿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7月10日被逮捕。
另据江苏省政府官网通报,去年7月底,因涉嫌猥亵儿童,撤销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来源:海峡网-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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