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否可以继承?

2024-05-19 10:03

1. 股权是否可以继承?


股权是否可以继承?

2. 股权继承是怎样的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一、非村民可否继承股份公司股份
非村民可以继承股份公司股份,但必须是合法继承人。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二、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这说明成为公司股东、具有股东资格,不仅仅需要履行出资义务,而且要经过必要的登记程序,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可以看出在股权继承中,已经死亡的自然人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在丧失后恢复前存在一个变更登记的阶段,而继承人在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前也仅仅是享有仅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份,其中并不包含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

3. 股权继承是否可以

股权继承是可以的,股权属于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
一、杀人后自杀其家属要赔偿死者家属钱吗
杀人后自杀的人,如果死后有遗产,需要在遗产的份内进行赔偿,死者的遗产继承者应该给付这笔钱,要是亲属未继承遗产,可以不用赔偿。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2、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3、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4、照顾分配的原则;
5、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二、老年人死后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老年人死后养老金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养老金属于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之一,所以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养老金。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公司股东纠纷去哪儿找
公司股东纠纷,可以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如果是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股权转让等纠纷的,可以去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报案。如果是股权继承纠纷的,则可以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报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股权继承是否可以

4. 股权能不能继承?

股权可能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经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作出相应规定。
一、股东去世多长时间股权丧失
股东死亡后股权的丧失取决于公司章程。在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一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为因素,股东之间需要强烈的信任关系,有限责任公司对新进入的公司股东大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的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股东去世之后家人不予继承怎么办
在公司章程没有进行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股东死亡家人不继承其股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者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而不是注销股权。因为如果章程有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不得继承,或继承需满足某些条件或者某些限制,均为有效约定。
三、女儿离婚如果股权转让给父母有哪些问题
股份转让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权继承涉及股权价值和股东资格的继承。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也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同样有权受让公司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股权可以继承么?

股权可以继承。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因此,股份的继承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不可以被侵犯的。而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一般来说是可以被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公司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需要公证吗
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不需要公证。
我国法律就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目前因股权转让过程中极易出现纠纷,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进行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二、人去世后,企业的股份怎么去处理?
1、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你们要去看看公司的《章程》对此是如何规定和操作的,按照程序操作即可。
3、该名股东的家属确定是有继承权的,公司其他股东不能忽视,否则其他股东的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是确定无效的(为了公司利益而不得不及时单方面采取的措施除外)。
4、公司可以派代表与去世股东的家属协商沟通一下,实践中一般有两种方案:
(1)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死者家属继承公司股份并成为新的股东,则达成协议并做工商变更登记;
(2)继承人基于继承的事实只能是取得股东生前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而不能当然取得股东资格,也就是说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而仅仅是同意其继承财产。
5、如果死者家属迟迟不能选派继承人来与公司沟通协商,则公司只能等待,因为继承权争议的时效一般是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候开始计算,最长不过20年。
三、股东死亡后股权怎么处理
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能直接继承的例外。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去世后的安排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之后,取得股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证明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至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具体需要的材料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股权可以继承么?

6. 股权是否可以继承呢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一、股东死了遗产由谁继承?
股东死了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也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权,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
二、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三、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
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
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股东人数的上限限制,导致参与职工持股计划的人数和这一规定发生冲突,在实践中多采取隐名股东的形式,即有部分人登记为显名股东,而其他出资者则作为隐名股东,由此导致显名和隐名股东共有股权的情形。隐名股东也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取红利,公司内部通常也制定有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只不过在工商登记中没有显示隐名股东罢了。
如果公司股东人数尚有空间,或者显名股东发生变化需要隐名股东浮出水面、或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发生纠纷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股东的变更,将隐名股东显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这种股东从幕后走到台前的行为所导致的股东变更,可以理解为一种确权行为,因此,不发生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5、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1)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5)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6)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7)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6、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股权进行了分割,股东会发生变更。
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股东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才能完成股东变更的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股权一般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注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虽然股权继承问题在我国还未大量出现,但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个人股东的不断增多,这一问题将成为不可回避的法律问题。
一、公民去世后股权怎么继承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通常情况下,股权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应当按比例继承,但在实务中,很多继承人通过协商并公证的形式,分别取得遗产的一部分也比较常见。
法律咨询:
网友:股权继承要注意哪些?
律师: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制作,但最后必须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而且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即在不损害股东利益、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妨害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则下,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再将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通知其他股东,并召开股东(大)会,然后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才生效。
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
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这样,就可以很好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也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各股东的利益。
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
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为限。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各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股权一般可以继承吗

8. 股权是否可以继承?

股权是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因此,股份的继承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不可以被侵犯的。而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一般来说是可以被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股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哪些遗产可以继承,范围有哪些
关于遗产范围的我国目前采用概括的方式。只要是死者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均属于遗产。均可以被继承,如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不可以被继承的有: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被继承人的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国家、集体的财产;其他个人的财产;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二、股东死亡股权变更流程
对于股东死亡股权变更的处理,公司章程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包括继承股权。参照股权向外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就股权变更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后工商登记变更。
三、公司股东去世后多久股权丧失
1、股东去世后股权多久会丧失由公司的章程而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