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0最新

2024-05-03 10:24

1.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0最新

2020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0最新

2. 202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45%。
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
2019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整,收入高于5000的会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二、不交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影响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的规定如下: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20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收职能由税收的本质所决定,是税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具体表现在税收的作用。税收的功能具有内在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特征。税收的基本功能具体为组织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功能。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一个重要的税收范畴,其基本功能同样为组织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经济调节功能(或资源配置与宏观调控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4.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20最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020年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5. 2020年个税计算方法

税法规定
在新个税制度下,个税算法和之前真的不一样了。以前是每月单独计算个税,而2019年起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还是每月算一次缴一次,不同的是算法由根据单月数据算,修改为按累计数据计算。具体公式为:
本月应扣缴税额 =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份数
预扣税率表


是不是看晕了?还是举例子更清晰。
二
计算示例
1、张三2019年1月工资30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 3000元
本月预扣预缴税额
=(30000-5000-3000)*3% - 0
=22000 * 3%
=660
注:扣减过费用和扣除项的收入合计是22000,从上面预扣税率表中看出适用税率为3%
2、张三2019年2月工资32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4000元
本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2000-5000-4000+22000)*10%-2520
=45000*10%-2520
=1980
2月应预扣预缴税合计 =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1980 - 660=1320
3、张三2019年3月工资35000,所有扣除项合计6000元
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5000-5000-6000+45000)*10% - 2520
=69000*10%-2520
=4380
注: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合计 =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 4380-1980 =2400
看到这里是不是心里在说:好复杂,好复杂!每个人都这样算,公司几百人全部算还不要把人累死.......当然有简单方法
三
个税计算的Excel公式
设置步骤:
1、工资表调整
工资表原个税列变为3列,分别是累计应缴预扣所得额、累计税额、本月应扣缴税额。(列标题大家自已命名吧)


2、公式设置
1月工资表公式:
D2(累计所得额)
=B2-C2-5000
E2(本月累计税额)
=5*MAX(0,D2*{0.6;2;4;5;6;7;9}%-{0;504;3384;6384;10584;17184;36384})
F2(本月应扣缴额)
=E2


2月工资表公式:
D2(累计所得额)
=B2-5000-C2+IFERROR(VLOOKUP(A2,'1月工资表'!A:D,4,0),0)
注:使用vlookup查找上月累计应扣应缴所得额
E2(本月累计税额)
=5*MAX(0,D2*{0.6;2;4;5;6;7;9}%-{0;504;3384;6384;10584;17184;36384})
注:公式同上月
F2(本月应扣缴额)
=E2-IFERROR(VLOOKUP(A2,'1月工资表'!A:F,5,0),0)
注:本月应扣 = 本月累计应扣应缴个税 - 上月累计数

2020年个税计算方法

6. 2020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一、202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应纳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如年终奖10万,100000÷12=8333,适用10%税率,应交税100000×10%-210=9790。
三、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 2020年个税计算公式税是什么

法律分析: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公式具体内容详解:“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至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0年个税计算公式税是什么

8. 2020年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成立时间进行认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根据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