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10 02:17

1.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一、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增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纯粹为扩大业务,增加资本而发行的股票。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
1、有偿增资,指股份公司募集新股时,要求投资人按照股票票面金额或市场价格,以现金或实物购买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具体形式有:
(1)公开招股,亦称公募增资。
(2)股东配股。
(3)第三者配股。
2、无偿增资,即公司股东不向公司缴纳现金或实物,无代价地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
3、搭配增资,亦称有偿无偿并行增资,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配子股东时,股东只需交纳一部分现金即可得到一定数量的新股,其余部分由公司公积金抵冲的一种股票增资方式。
二、发行企业债券有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家企业债券发行定向宽松保障性住房债券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基础设施项目不得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5、净资产不超过40%,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70%,不低于10亿元,发行对象是国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什么

2.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包括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一、股票持有多久可以分红
股票持有多久可以分红是不固定的,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前购买并持有股票就可以享受分红。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即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经过承销商辅导一段时间,报经交易所实地审查通过,其股票即可挂牌上市。此后,买卖该公司股票,必须经过集中市场撮合的公开手续。上市辅导是指有关机构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发行与上市辅导机构由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原则上应当与代理该公司发于票的主承销商为同一证券经营机构。辅导的内容:
①培训
②资产重组,界定产权关系
③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④协助公司进行帐务调整
⑤协助公司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
⑥协调各中介机构。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
(1)上述暂停情况的
(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
(2)上述暂停情况的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3.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前次发行包括配股等其他发行方式,间隔计算以前次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说明书公布日期的间隔为准;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公司连续两年盈利。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发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还应遵守有关该类别股份的其他法规的规定;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请不予核准:第一,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擅自改变《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第四,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第五,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陈述。第六,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低于该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第七,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八,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
第二、
第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而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得在一年内再次提出配股申请。《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上面所说的,上市公司相要配股的话,肯定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把所有的材料准备齐全,才有资格给公司配股,所以,在配股之前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千万不要做出任何虚假的行为,不然的话,配股相关部门就不予支持。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4.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前次发行包括配股等其他发行方式,间隔计算以前次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说明书公布日期的间隔为准;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 发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还应遵守有关该类别股份的其他法规的规定;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东;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的30%;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哪些???

6. 上市公司具备什么条件可以配股

配股发行是增资发行的一种,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认购配售股份的行为。它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在集资的意义上,配股集资具有实施时间短、操作较简单、成本较低等优点,同时配股还是上市公司改善资本结构的一种手段。
    1、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5、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不得低于6%。
    6、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请不予核准:  
    第一,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近3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擅自改变《招股说明书》或《配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第四,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第五,申报材料存在虚假陈述。
    第六,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低于该公司配股前每股净资产。
    第七,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  
    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因存在上述第二、第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而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得在一年内再次提出配股申请。

7. 什么是配股条件?

 配股发行是增资发行的一种,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认购配售股份的行为。它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在集资的意义上,配股集资具有实施时间短、操作较简单、成本较低等优点,同时配股还是上市公司改善资本结构的一种手段。
  1、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5、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不得低于6%。
  6、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什么是配股条件?

8. 什么是配股配股的条件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那么你对配股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配股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配股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
         (2)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5)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7)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8)采用代销方式
         (9)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配股的分类         配股分为有偿配股与无偿配股两种。
         1、有偿配股:公司办理现金增资,股东得按持股比例拿钱认购股票。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新股认购权"。
         2、无偿配股:公司经营得法赚了钱,依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盈余。盈余分配有配息与配股二法,配息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现金,一般我们称为除息。而配股则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股票。既称无偿,则股东无须拿钱出来认购。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盈余分配权"。
         配股的常见问题         1,问:配股可以补缴款吗? 答:不可以。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一般为10个工作日(可调整),如逾期未缴款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处理,不可以再补缴款。 因此,有意配股的投资者应注意报纸上信息公告,包括配股的缴款时间,及时缴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问:配股缴款可以撤单吗? 答:根据深交所的规定,报盘认购当天允许撤单。
         3,问:配股缴款有何手续费? 答:投资者认购配股无需任何手续费。
         4,问:配股中的“零碎股”如何处理? 答:根据深交所的规定,配股所产生的零碎股或零碎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股。
         5,问:如何才能知道配股是否有效? 答: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超过缴款时间没有补缴款的机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深市配股投资者应在第二天查看资金帐户上现金是否少了,权证是否被划出去了;沪市配股投资者则在第二天到券商那里打印结算单以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6,问:配股时输入数量错误怎么办? 答:投资者在认缴配股款时,如发现已委托入交易所电脑主机的单子是错误的,如委托股数超出认购限额,这时可以撤单再重新委托。
         7,问:配股是否可由券商代缴款? 答:可以。许多券商提供此类服务。不过,开办此项业务的券商,一般会与投资者签订“代理投资者办理配股协议书”。或者有提醒配股缴款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