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的十大股东

2024-05-01 01:48

1. 京能置业的十大股东

截至日期:2009-06-30 公告日期:2009-08-29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1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498.36万 45.26% 流通受限股份2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977.43万 2.16% 流通A股3 贵州省水城钢铁(集团)公司 875.16万 1.93% 流通A股4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99.99万 1.55% 流通A股5 上海华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4.70万 1.51% 流通A股6 东方证券-农行-东方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9.99万 0.88% 流通A股7 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公司 240.00万 0.53% 流通A股8 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 229.91万 0.51% 流通A股9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6.63万 0.41% 流通A股10 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00万 0.33% 流通A股

京能置业的十大股东

2. 北京京能房地产能否破产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北京京能房地产是可以宣告破产,但是要符合破产条件,因为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的,在公司申请破产的时候,也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然而,不同类型的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不同,房地产公司破产的条件如下:【摘要】
北京京能房地产能否破产【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北京京能房地产是可以宣告破产,但是要符合破产条件,因为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的,在公司申请破产的时候,也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然而,不同类型的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不同,房地产公司破产的条件如下:【回答】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回答】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回答】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回答】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回答】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回答】
只要符合以上5个条件,北京京能房地产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回答】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有疑惑可以继续追问。【回答】

[作揖]你能给我个赞吗,你还可以关注我,以后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提问,谢谢[心],祝你生活愉快。期待与您再次相见~[大红花]【回答】

3. 京能置业的上市历程

(最新发布于2009-06-30)京能置业2009年第二季度实现主营收入0.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2.97%。盈利趋势(最新发布于2009-06-30) 京能置业200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1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33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2.23%。财务分析 规模增长指标 京能置业过去三年平均销售增长率为73.13%,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31/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17/67,外延式增长合理EPS成长性京能置业过去EPS增长率为43.70%,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445/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25/67,公司成长性合理盈利能力指标京能置业过去三年平均盈利能力增长率为150.28%,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94/1710),在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 (16/67)。盈利能力合理EPS稳定性京能置业过去EPS稳定性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847/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排名为29/67 。公司经营稳定合理

京能置业的上市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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