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2024-05-04 21:45

1.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
一是依法严惩假劣药犯罪。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或者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二是依法严惩妨害药品管理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黑作坊”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即可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涉案药品被依法认定为假劣药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处罚更重的犯罪。
三是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的犯罪。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当前存在的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倒卖谋利的问题,司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和利用职务职业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人。《解释》进一步明确,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药品包装应当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2. 妨害药品管理罪司法解释和适用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是: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2、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3、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并不能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4、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一是依法严惩假劣药犯罪。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或者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生产、销售、提供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二是依法严惩妨害药品管理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罪名。对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入罪门槛“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重点惩治包括“黑作坊”在内的非法生产、销售药品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黑作坊”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成分不明的,即可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涉案药品被依法认定为假劣药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处罚更重的犯罪。三是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的犯罪。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当前存在的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倒卖谋利的问题,司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和利用职务职业便利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人。《解释》进一步明确,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药品包装应当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发运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4.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如下: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5.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是: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2、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3、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并不能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4、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构成要件

6.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有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有: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规定行为,同时又构成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

妨害药品管理罪构成要件主观表现为故意,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客体要件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一、生产劣药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生产劣药罪的构成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标准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特征为:
1、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

8. 如何理解妨害药品管理罪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行为人实施的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要界限有二: 第一、主观上具备明知为前提,行为人对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必须具备明知要件,否则不构成本罪,如何认定明知,需要结合案件的有个证据材料综合分析判断; 第二、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需要达到解释规定的数量较大的标准,否则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