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2024-05-06 18:36

1. 快速理赔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法律分析:
不需要。 理由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姑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快速理赔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2. 快速理赔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不需要。理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姑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3. 快速理赔中心需要双方到吗

法律分析:以深圳为例,快速理赔定损需要双方到场的。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第三条规定情形之外的交通事故,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快速理赔中心需要双方到吗

4. 快速理赔中心需要双方到吗?

法律分析:
以深圳为例,快速理赔定损需要双方到场的。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第三条规定情形之外的交通事故,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5. 快速理赔中心需要双方到吗

以深圳为例,快速理赔定损需要双方到场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第四条驾驶机动车发生第三条规定情形之外的交通事故,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快速理赔中心需要双方到吗

6. 去快速理赔中心要把车开去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需要 一般有理赔勘验人员现场勘验 勘验完出报告。带上相关行驶证 驾驶证 相关交通部门认定书 以及身份证 有保险单的带上保险单 去就额可以了。如果事实无争议,比如简单的追尾等,节省双方的时间,就可以走简易程序,也就是本人说的快速理赔中心。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则不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无责任。

7. 快速理赔需要开车过去吗

需要的。具体需要需要双方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快速理赔需要开车过去吗

8. 快速理赔一定要车主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车险理赔车主不一定必须到场,但是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理赔款也只能打到车主本人的银行账号里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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