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

2024-05-05 02:52

1.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

2. 融资担保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的业务范围有: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 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什么?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且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管部门批准,否则公司不得从事相关行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什么?

4. 融资担保公司有哪些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且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管部门批准,否则公司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一、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几种
企业常用融资方式有:1、银行贷款2、小贷公司贷款3、典当行4、P2P融资5、融资租赁6、股票筹资7、债券融资8、信用担保融资9、股权融资10、增资扩股11、产权交易12、票据贴现13、贸易融资14、供应链融资15、信托融资
二、民营企业融资一般能选择哪些方式
民营企业融资可选择的方式是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不动产抵押;股权转让;提供担保;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银行贷款、股票筹资、融资租赁都是常见的融资方式。
三、中小企业如何融资
通过下列方式融资:1.信用担保贷款。2.综合授信。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3.金融租赁。这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4.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5.个人委托贷款。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5.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一、融资担保公司评级多久评一次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条,由总则、组织实施、分类评级判定、分类监管和评级结果应用、附则等五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组织实施步骤和提交材料
《评级办法》明确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工作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分类评级工作。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需提交的资料,按照公司自评、县市区初评、市州复评,省局审定的流程开展(由市州或省局直接监管的公司,自评后直接从市州或省局参评),并规定了各级上报时间节点。
(二)细化了评分指标和分类评级判定
《评级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设置了“公司治理、合规经营、业务开展和风险防范”四大类评价指标,并从“三会一层”设置和管理、公司章程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资金运用、保证金管理、违规担保、最大单户及关联方、放大倍数、聚焦主业及支农支小支新情况、持续发展能力、信息披露、风险准备金提取、代偿率、监管信息报送和监管情况等方面细化了评分指标;文件还对出现降低评级和直接评定级别的情形进行了相应规定,旨在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主业,积极服务小微和“三农”,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了分类监管和评级结果应用
《评级办法》明确了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同分类评级的融资担保公司采取适度监管、加大监管力度、限期整改、约谈高管、风险提示、限制业务范围、通报合作方、限制资金使用、劝导退出、收缴许可证、移交司法机关等不同的监管措施。
文件在实施分类监管的同时,还将评级结果作为融资担保公司政府奖励扶持、业务创新等重要依据,采取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支持其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等多种方式,促进融资担保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6. 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7.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二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一、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8.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