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履行部分债务会造成时效中断吗?

2024-05-09 19:25

1. 诉讼时效届满履行部分债务会造成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进行部分清偿,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债务人不能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债权。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债务人是否愿意继续偿还该债务、偿还部分债务抑或偿还全部债务,取决于债务人的个人意愿,不受法律的约束。只要债务人没有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剩余债务,债权人就剩余债权就不享有法律保护。债务人偿还部分自然债务的行为不能认为是对剩余自然债务的重新确认,是否愿意偿还剩余自然债务是债务人的权利而并非义务。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如果债务人有履行时效届满债务的意愿,债权人应当要求债务人在存款通知单上签字、盖章或者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一、我国诉讼时效最长期限是多久?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诉讼时效届满履行部分债务会造成时效中断吗?

2.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又履行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吗

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 诉讼时效届满后部分债务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债务人自愿履行法理,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请求返还已自愿履行的债务部分,但不能只根据债务人的部分履行行为认定其放弃全部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剩余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与香港DCA戚务诚建筑师事务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参阅案例15号《磁能公司诉新世纪公司超过诉讼时效主张债权被驳回案》均持此观点,但是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较多,应予以重视。
一、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消灭吗
普通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这就是说,普通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普通诉讼时效限制。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普通诉讼时效为由返回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就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诉讼终止:是在没到限期而结束的诉讼。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届满后部分债务要偿还吗

4.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此条文采用的是“不受限制”这样的表述,究竟自愿履行是否够成对时效抗辩权的抛弃,未置可否。在之后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由此,对于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的法律效力,由最初的肯定其不属于债权人的不当得利,到保护债权人,规定债务人反悔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到2008年《诉讼时效若干规定》公布实施,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做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作为专门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的司法解释,其对于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履行债务(且先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赋予了新的含义,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产生的效果是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抛弃。因此,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债务人履行债务行为的法律效果总结起来有以下两点:一、诉讼时效届满后,该债务人履行债务不能反悔,该给付行为不属于债权人不当得利,债务人不得要求返还;二、诉讼时效届满后,该债务人履行债务,即意味着抛弃时效抗辩权,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向法院抗辩。日,宁某因做生意需要向姚某借款3万元,期限一个月,并出具了借条。到期后,宁某未偿还,姚某碍于朋友情面,也一直未要求宁某偿还。2011年12月底,宁某偿还了1万元给姚某,并承诺不久即将全部欠款归还。2012年春节期间,宁某经人指点,得知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可以不予归还,于是就不再还款。姚某见宁某不再自觉还款,便主动找其索要,两人关系逐渐恶化。姚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宁某归还余下的欠款2万元,宁某则反诉,要求姚某返还超过诉讼时效后还给姚某的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时效期间届满后,原、被告之间的债务成为一种自然债务,因而姚某不得再行要求宁某归还尚未归还的债务。同时,法律又规定对已归还的自然债务,义务人又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反悔的,不予支持。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姚某的诉讼请求;驳回宁某的反诉请求。

【释法】

本案系民间借款纠纷案,争议的焦点是:对于债务人超过诉讼时效后履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一、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的权利

5.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主动履行是否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的,不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认债务的一般都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一、《民法典》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是什么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主动履行是否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6. 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分类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又向债务人发出主张债权的文书,债务人可能签署同意履行债务的意见。这个签署表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债务人也可以单方表示履行债务。
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债务,是意定法律事实,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使自然之债,成为法律关系之债。
(2)债务人一方同意履行债务的话,主要有三种选择:第一,同意履行本金、利息;第二,只同意履行本金;第三,同意部分履行,例如100万元债务只同意履行50万元。
(3)债务人在主张债权的文件上的签字,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只是表示收到文件,没有同意履行债务的意思。第二种,表示同意履行债务。第一种当然没有转化自然之债为法律关系之债的效力。
(4)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债务,是对债务的重新确认,不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因为中断在诉讼时效的进行过程中。
(5)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后,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进行撤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一、诉讼时效届满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8.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还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还款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还款怎么向法院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逾期还款的利率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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