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一文简单介绍

2024-05-06 20:17

1.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一文简单介绍

      为了给纳税人减负,国家推出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像要是纳税人是贷款买的房子,并且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则产生的房贷利息支出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有人会问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这里就来简单介绍下。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      并不是返钱,而是通过增加专项扣除项目,让纳税人可以少交税,这样纳税人到手的收入会变多。      如今纳税门槛是月收入5000元或者是年薪6万,本来纳税金额是在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减去纳税门槛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的,但要是其中有专项附加扣除,则要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然后再计算纳税额。      打个比方,某职工每月应发工资是8000元,纳税起征点5000,本来是在3000元的基础上纳税,可是因为申报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要定额扣除1000元,则只要在2000元的基础上纳税就行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贷利息支出都能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1、要是本人或配偶,通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在中国境内购买的住房,并且享受了首套房贷利率的。      2、还贷时间不能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像要是房贷期限30年,也只有其中的20年才能享受,并且还要处于还贷状态,要是房贷已经结清了是不算在内的。      以上即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一文简单介绍

2.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是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一千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法律分析: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这一项并不是扣除贷款本金,而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且是首套住房贷款的,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为20年,每年扣除金额为24000元。若是夫妻双方购房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除此之外,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容,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4.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的方式具体如下:1、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在申报个税时,上述六项支出,可按一定的标准在所得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5.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是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一千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房贷最长不超过
个人所得税扣除房贷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怎么填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填报发放如下: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赡养人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等相关信息。也可以到税务局的税务服务处或提交给扣缴单位填写扣缴客户端软件。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附加扣除的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6.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是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一千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7.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这一项并不是扣除贷款本金,而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且是首套住房贷款的,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为20年,每年扣除金额为24000元。若是夫妻双方购房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除此之外,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容,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8. 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

法律分析:不是返钱。专项附加扣除是用来计算个税应纳税额的,是指在扣除5000起征点之外的一些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的费用,将这些费用扣除后再算出最终的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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