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2024-05-16 10:06

1. 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1.项目直接建设成本的组成 项目直接建设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购费、 场外设施费用、场地费用、工艺设备费等15项。由于项目建筑必须固定在一个地方并且和土地连成一片,因而项目直接建设成本中应该包括土地征购费和其他当地费用。特别注意的是其他当地费用属于项目建设直接成本,还要注意其构成内容。2.项目间接建设成本 项目间接建设成本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费、开工试车费、业主的行政性费用、生产前费用、运费等不直接由施工的工艺过程所引起的费用。3.应急费 应急费由未明确项目的准备金和不可预见的准备金构成。未明确项目的准备金是用来支付那些几乎可以肯定要发生的费用,是估算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不可预见的准备金只是一种储备,可能不动用。4.建设成本上升费用 一般情况下,估算中使用的构成工资率、材料和设备价格基础的截止日期即“估算日期”。必须对该日期或已知成本基础进行调整,以补偿直至工程结束时的未知价格增长。

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2. 建筑工程造价是怎么组成的

建筑工程造价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本建设工程预算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2)工程建设费,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3)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相关部分鉴定委托书或鉴定委托受理协议书;
(2)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3)诉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附属于合同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合同约定的有关定额、标准、规范;
(5)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
(6)工程造价所依附的工程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7)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依据的有关文件,其它资料等。
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2、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3. 工程造价的组成

工程造价主要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间接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等。计划利润,即相关单位对于建筑工程之后的利润规划。税金,即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所需要缴纳的费用。法律分析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就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也可依据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这些都要用工程造价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资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无论投资者或是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仅可以作为项目决策依据,同时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依据。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预算,既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也为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提供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造价的组成

4. 建筑土建工程造价构成

建筑工程造价构成各地区不一样,各地区费率也不一样,根据目前清单计价,各地区基本相似:       
           一  分部分项费用:  工程量×综合单价  按《计价表》
                                            其中  1、人工费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3、机械费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4、管理费  (1+3)  ×费率
                                                     5、利  润    (1+3)  ×费率
           二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其中  1、文明施工
                                                           2、环境保护费

                                                           3、夜间施工费

                                                           4、冬雨施工费

                                                           5、成品保护费

                                                           6、临时设施费

                                                           7、材料试验费

                                                           8、赶工措施费

                                                           9、按质论价

                                                          10、住宅分户验收费

              三、规费       其中  1、工程排污费
                                            2、安全生产监督费
                                            3、社会保障费
                                            4、住房公积金  
              四、  税    金

   

5. 工程造价的构成

工程造价的构成:
1、按构成要素分: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组成。
2、按造价形成划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等。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其中暂估价又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单价。
规费内容包括:社会保障费(含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工伤保险。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工程造价的构成

6. 建筑工程造价由什么组成

建筑工程造价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即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2、间接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等;
3、规划利润,即建设项目后相关单位的利润规划;
4、税费,即建筑工程全过程所需的费用。
一、合同变更时合同价款如何及时调整
(一)是独立费扣减的问题。
施工中工程量取消的实体项目,施工单位在结算时只以独立费形式扣减实体项目的价款,比如柱梁板混凝土项目的取消,往往不愿主动扣减模板摊销费用和以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措施费和规费。
(二)是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问题施工单位投标时对人工费和机械费在合理的范围内也进行了让利,而审计有时仅仅关注了材料价格、管理费和利润的让利幅度,忽略了对其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审查。
比如该工程的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让利了10%、35%,那么在结算审计时对变更项目的重新组价也同样要执行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让利幅度。
(三)是人工费的调整问题。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调价原则和幅度合同文件往往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但人工费的调整往往难以预料。
因此,在合同中的表述一般属于政策性调整而不予以特别规定,一旦发生调整,在结算审计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二、商品房的价格构成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
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支付的出让、转让费用、拆迁安置补偿的净支出及按规定应交付的有关税费之和;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为取得该划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之和。
(二)住宅开发成本
1、前期工程费。包括水文及工程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路及平整场地等费用支出。
2、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含结构和装修)、设备购置费等。
3、附属工程费。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供水、供电(含一户一表)、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邮政信报箱、电信、路灯、防盗(含每户或单元保安门)、绿化、环卫、排污、排水、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所发生的设施(设备)及建设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商品住宅开发项目负担的费用。
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包括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列入小区施工图预算项目的公共停车
库(棚)、锅炉房、水泵房、派出所、居委会、公厕、垃圾转运站、围墙等建设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商品住宅开发项目负担的费用。
4、间接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
5、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并与项目开发直接有关的费用。
(三)住宅开发期间费用
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支出。住宅开发期间费用应按受益项目进行合理分摊。
1、管理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财务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为筹措建设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
3、销售费用,指开发经营单位为销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利润
以上地使用权取得费和住宅开发成本之和为基数计取,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住宅,其利润率由开发经营单位自行确定。
(五)税金
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按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不列入组价因素,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外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
(六)住宅差价
包括楼层差价、朝向差价。楼层差价、朝向差价分别按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开发经营单位自行制定,其中属政府定价的政府指导价的,报价格主管部门确认。
三、工程款包括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具体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
再细化一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此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指出,建设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建设工程价款中预留质量保证金、赶工费,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一部分。

7. 工程造价的构成

中国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几项。
主要构成要素是建设投资。
设备原价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用→
设备运杂费
直接费
间接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利润
建设投资 → 税金
土地使用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与系那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

工程造价的构成

8. 建筑工程造价费用组成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土地使用费,包括农用土地征用费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农用土地征用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投资补偿费、土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等组成,并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由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拆迁补偿与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组成。
第二类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临时设施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供电贴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
第三类是与未来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一、工程造价和合同价有什么不同
工程造价包括工程预算,预算只是工程造价的一部分,预算是按照施工图所作的工程预算造价,其价格是用的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实际的市场价格是有差别的。
工程造价的范围很广,包括: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
合同金额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计价的三要素:量、价、费。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公路工程造价,水运工程造价、铁路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航空航天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其核心内容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等。工程造价的主要任务:根据图纸、定额以及清单规范,计算出工程中所包含的直接费(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具使用)、企业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等。
二、怎么解决建筑工程造价纠纷
1、协商
按照法律和商业惯例,一旦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双方既有商业联系,对纠纷产生的原因应是心中有数,如果双方从合作的愿望出发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坦诚、细致的磋商,纠纷是不难解决的。关键是双方协商不应漫天要价、斤斤计较或得理不让人,而应依据双方的协议,遵照有关的法规和通常的商业惯例,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即可达成和解协议。这是大多数人的首选方式。当然,这种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损害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不惊动官府,不花钱聘请律师,不支付堂费,不受时间、地点和法定程序的限制,能维持双方的商业关系,消除隔阂或误解,增进双方的友谊。
2、调解
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业务主管部门是依法负有对日常商业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之责,他们比较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比较全面的掌握情况,由其出面调解,既容易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又能正确运用法规,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决方案。此外,主管部门还可以运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方式,给纠纷双方以必要的帮助、照顾和支持。
如果协商一致,纠纷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所信赖的第三者(个人或团体)出面调解。由第三者进行调解,有较高的灵活性、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比较超脱和公正,不致因某种利害关系而偏袒一方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调解专家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耐心细致说服双方,以自己专业和人格上的感召力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而达成和解。
3、仲裁
如果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与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效力。
4、诉讼
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厉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的手段,在万不得已之下才予以采用。
目前投诉立案难,程序烦琐、耗时漫长,诉讼费、律师费高,不可预测的因素(如法官素质、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多、风险大。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打官司将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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