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打到医院账户吗?

2024-05-14 08:07

1. 道路救助基金打到医院账户吗?

法律分析:
是的。医院就是为了确保它们的收入有保障,在救助基金没有打到医院账户之前你先交费用,基金到它们账户后再退给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道路救助基金打到医院账户吗?

2. 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申请谁还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具体如下: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4、救助基金孳息;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6、社会捐款;7、其他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 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申请谁还吗

道路救助基金不是谁申请谁还,道路救助基金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人偿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的情形有满足相关条件,需要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应由交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若抢救受害人结束后,抢救费用尚未结算,医疗机构也可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若满足相关条件,需要基金垫付丧葬费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救助基金是谁申请谁还吗

4. 道路救助基金如何使用

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5. 道路救助基金怎么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在交强险无法覆盖的情况下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费用,主要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情形,可以由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最终是要向责任人追偿的。

道路救助基金怎么使用

6. 道路救助基金怎么使用

法律分析:道路救助基金的使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7. 道路救助基金一直不打到医院账户

您好,您这边询问情况到交通救助基金单位.社会救助基金,是为了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摘要】
道路救助基金一直不打到医院账户【提问】
您好,您这边询问情况到交通救助基金单位.社会救助基金,是为了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回答】

道路救助基金一直不打到医院账户

8. 道路救助基金怎么还

道路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救助基金的偿还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有协议明确基金偿还义务人、有协议未明确基金偿还义务人和事故案件诉讼解决的,情况不同偿还方式也不同,我会在下面详细的说。一、什么是道路救助基金?道路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道路救助基金的设立,就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作为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紧急情况消失或伤者已得到相关赔偿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道路救助基金的来源道路社会救助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道路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三、道路救助基金怎么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有协议明确基金偿还义务人】按协议偿还。2.【有协议未明确基金偿还义务人】事故双方需协商基金偿还事宜,协商不成,基金管理机构诉讼追偿。3.【事故案件诉讼解决的】判决书中体现基金偿还义务人的,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