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表

2024-05-12 11:47

1. 2022年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表

2022年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表如下:
1、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到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为12%;
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交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3、通知发布后新建住房公积金单位在开户时确定缴存比例。已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在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时调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年北京公积金缴费标准表

2. 北京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缴存比例仍为5%-12%,各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确定缴存比例。2021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修改)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3. 北京社保公积金缴费标准2021

一、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缴纳比例0.2%,农村户口不缴纳个人部分。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2-1.9%,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5-12%,个人缴纳比例5-12%二、五险一金指的是什么?  五险指的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五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和权利,而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你的福利。  养老保险,指的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医疗保险,指的是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保险。  参保人员患病就诊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目的在于减轻劳动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生育保险指的是,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中断劳动后,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  它包括两项,一个是生育津贴,一个是生育医疗待遇。  失业保险指的是国家和社会为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保障的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这个是指员工遇到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时得到的补偿。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用来购房,也可以在退休后取出来用。  总而言之,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一般各项在1%—5%之间波动,若出现较大调整时,相关部门也会出台相应的文件告知,只需时刻关注时事新闻即可。同时要注意北京五险一金基数的变化。

北京社保公积金缴费标准2021

4. 2021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6日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至2822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77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87元。. 不同于一般从1月开始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计算,一直是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年 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 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 //rsj. bei jing. gov. cn/ )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 (gjj. bei jing. gov. cn/ )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 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 方式缴存。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5. 北京2022年公积金缴费标准

7月2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天发布《关于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也就是说,按照12%的缴存比例的话,最高每月可缴纳7652元公积金。      全文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      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附件: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北京2022年公积金缴费标准

6. 北京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自2021年8月一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7. 2021年北京市公积金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2021年北京市公积金缴费基数

8. 北京市公积金2021缴存上限

法律分析: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缴存比例仍为5%-12%,各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确定缴存比例。2021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修改)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