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公正的区别

2024-05-11 01:37

1. 公平与公正的区别

公平和公正的区别:
1、公平和公正这两个词义的侧重点不同:
“公平”的侧重点则在于公平尺度;“公正”的侧重点是在公正、正义的价值取向方面。
《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对于正直的解释是:“不偏不曲,端正刚直”;而对于公平的解释则很简洁:“不偏袒”。
2、公正和公平这两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是人们平时的习惯用语,意思差不多,可以通用。但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不宜用于正式的场所。
狭义上的也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特别是理论层面上的公正和公平这两个概念,则各自有着明确的含义,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别。
所谓社会公正,就是指“给每个人他(她)所应得”;而所谓社会公平,则是指对待人或对待事要“一视同仁”。显然,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
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即:用同一个尺度衡量所有的人或所有的事,或者说是强调一视同仁,用以防止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采取不同标准的情形。至于尺度本身是不是合理、正当的,公平就不予以考虑了。所以,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这是公正和公平的最为重要的区别。
3、公平,重点在平字上,是有多个(多于一个)对象供比较(参考)。  
如:李家的财产分配很公平,三个子女每人2万元。  
公正:重点在正字上。与公平相比,公正更加突出事物的伦理(道德、法律、规定等)性。  
如:老张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公正,是小李有错,责任就不能推给小王。  
综上所述,公平和公正的最大区别是: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

扩展资料:
理论
经济学中的公平: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经济学中
亚当斯:公平理论
亚当斯:公平理论
的公平指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分悬殊,要求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平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1965年提出的。该理论的基本要点: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
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劳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公平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动机的激发过程实际上是人与人进行比较,做出公平与否的判断,并据以指导行为的过程。
重要性
社会需要公平,因为:
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实现这一点;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们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
调动个人积极性,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 
如果没有公平,会带来人际问题、经济问题、影响社会长久治安。
公证行为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

公平与公正的区别

2. 公平和公正的区别?

公平和公正的区别:
1、公平和公正这两个词义的侧重点不同:
“公平”的侧重点则在于公平尺度;“公正”的侧重点是在公正、正义的价值取向方面。
《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对于正直的解释是:“不偏不曲,端正刚直”;而对于公平的解释则很简洁:“不偏袒”。
2、公正和公平这两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是人们平时的习惯用语,意思差不多,可以通用。但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不宜用于正式的场所。
狭义上的也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特别是理论层面上的公正和公平这两个概念,则各自有着明确的含义,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别。
所谓社会公正,就是指“给每个人他(她)所应得”;而所谓社会公平,则是指对待人或对待事要“一视同仁”。显然,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
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即:用同一个尺度衡量所有的人或所有的事,或者说是强调一视同仁,用以防止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采取不同标准的情形。至于尺度本身是不是合理、正当的,公平就不予以考虑了。所以,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这是公正和公平的最为重要的区别。
3、公平,重点在平字上,是有多个(多于一个)对象供比较(参考)。  
如:李家的财产分配很公平,三个子女每人2万元。  
公正:重点在正字上。与公平相比,公正更加突出事物的伦理(道德、法律、规定等)性。  
如:老张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公正,是小李有错,责任就不能推给小王。  
综上所述,公平和公正的最大区别是:凡是公正的事情必定是公平的事情,但是公平的事情不见得是公正的事情。

扩展资料:
理论
经济学中的公平: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经济学中
亚当斯:公平理论
亚当斯:公平理论
的公平指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分悬殊,要求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平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1965年提出的。该理论的基本要点:人的工作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为密切。
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劳动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公平感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作动机和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动机的激发过程实际上是人与人进行比较,做出公平与否的判断,并据以指导行为的过程。
重要性
社会需要公平,因为:
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而只有公平才能实现这一点;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们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
调动个人积极性,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 
如果没有公平,会带来人际问题、经济问题、影响社会长久治安。
公证行为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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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平和公正如何区别?

公平与公正的区别:
公平
:

公平, 英文为Fairness, 它与公正、正义(Just ice)、平等(Equality) 是意思相近的词, 许多著作家们对它们的意涵都未予严格区分, 许多词典也是在互换的意义上使用这些词的。
公平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 不偏袒哪一方”。《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公平是指法律的合理、正当适用。在法学上是指对有关赋予当事人权益的法律事件或争议所作的处理具有持久性”。人类对公平的关注如同对平等的关注一样悠久。
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人们就把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纳入公平范畴。一直到近现代, 关于公平的论争始终十分激烈, 而且对许多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产生过直接的影响。在古希腊, 最初的公平观念来自于对不公平的社会关系的调节。据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一书记载, 在梭伦生活的时期,“多数人被少数人奴役, 人民起来反抗贵族。竞争十分激烈, 各党长期保持着互相对抗的情势, 直到后来他们共同选择梭伦为调停人和执政官, 把政府委托给他”。梭伦在实行他的变革时, 其内容之一就是适度侵犯所有制, 避免过度两极分化, 以调整社会关系。他认为, 公平就是不偏不倚。在梭伦之后, 古希腊人提出了许多公平观。伯利克利认为, 法律对所有人都同样地公平。普罗塔哥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 每人具有公平、诚实与其他政治德行, 把公平理解为规矩认可的行动。亚里士多德首先把公平原则从形式上系统表述为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 平等的应当平等对待, 不平等的应当不平等对待。除此之外, 他把公平的表现形态分为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相对公平也即法律上的公平, 而绝对公平, 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公平, 是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公平。把公平与自然法联系起来, 表明他实际上把公平理解为一种最高价值。正因如此, 虽然国家和社会的风俗习惯、社会状态和法律都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 而公平作为至善则始终如一。这样的观念深刻地影响着后世。中世纪基督教教义中的公平等同于合理性、合法性, 即把公平视之为至善。基督教神学家们认为, 只有天上之国、上帝之国才是绝对的、普遍的公平, 地上之国则只有相对公平。而地上之国的公平就是遵守秩序, 各守其职, 和谐一致。
到了近现代, 由于社会分化, 在生产和交换领域每时每刻都发生着贫富差别, 各种社会不公现象层出不穷, 关于公平的论争此起彼伏, 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各执一词。概括地讲, 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以生存、自由、财产等等个人权利的观念当作道德原则的假定, 他们所理解的一切人有权得到的唯一平等就是过程公平, 过程公平包括机会均等、按劳分配等方面。在自由主义者看来, 这种平等趋于最大限度地扩大个人的行动自由, 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中获得经济成果和经济价值的自由。他们认为, 既然人们按照自由的方式对经济作贡献, 而且他们所作的贡献是他自由选择的结果, 因此, 按各人的贡献分配经济负担和经济利益就是公平的。与把公平过程作为过程公平、机会均等的自由主义理解相反, 平等主义者较多地把公平理解为条件平等。在他们看来, 公平是就一种分配状态、结果状态而言的, 这一理解的核心是无论个人之间有何差异, 人人都应受到平等的对待。不仅在道德、政治领域, 而且在经济领域, 具有人性就是实现公平分配起决定作用的、可以比较的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 公平问题根源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 其中最根本的实践是劳动实践。人类劳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关系, 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 就提出了公平的问题。公平是不同的实践主体在社会文化活动中, 按双方都能接受的规则和标准采取行动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准则。人们关于公平的观念, 不是抽象的, 而是具体的; 不是固定不变的, 而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的。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 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社会生活中, 公平同公正、正义等范畴有着相近的含义。有从公正的角度出发平等地善待每一个与之相关的对象的意义。在集体、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中, 公平指相互间的给予与获取大致持平的平等互利, 同时也包含有对待两个以上的对象时的一视同仁。在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上,公平指个人的劳动活动创造的社会效益与社会提供给个人的回报的平衡合理。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上, 公平指他们之间的对等互利和礼尚往来。
 公正: 
《美国百科全书》有言:“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相互间恰当关系的最高概念。”它“不取决于人们关于它究竟是什么的想法, 也不取决于人们对自以为公正之事的实践, 而是以一切人固有的、内在的权利为其基础的; 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面前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此外, 有的哲学辞书定义说, 公正就是建立个人权利同他人(社会、公众、政府或个人) 权利的和谐关系。所谓公正, 最简单地说, 就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通过对社会角色的公平合理分配使每一个成员得其所应得。
公正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 公正是一个关系概念。它不是就单个人而言的, 而是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 在一个社会内部, 是就其所有成员而言的。
第二, 公正具有分配性质。公正问题总是由在人与人之间分配什么东西(如财富、权利、机会等) 引起的。
第三,公正所涉及的内容是社会资源, 其中主要是社会角色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四, 公正是一种价值要求, 要求分配公平、合理。其一般尺度就是使相关人员得其应得, 或者说大家各得其所。
第五, 公正要求在必要的情况下适度调节分配。在一定社会范围内每一个成员得其所应得, 这是公正的根本要求。
第六, 社会公正要求对害人者予以惩罚, 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公正是一个很古老的概念, 据考证, 它起码在公元前三十世纪的古埃及已经出现。那时, 古埃及还处于原始社会刚刚跨入农业社会时期, 教人稼穑的俄赛里斯神就是公正神, 公正神还专司对死人的审判, 以是否勤于稼穑判断人们生前的善恶。公正神比国王(法老) 更加全知全能,国王不过是她的“口舌”和“心”, 是她的意志和智慧的代言者和执行人。由此可见, 公正这个概念刚刚问世时就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同劳动紧密相连; 二是它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准则。换言之, 它以劳动为最高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并借此以维持事业和人际之间的和谐关系。

公平和公正如何区别?

4. 公平和公正的区别是什么?

公平和公正的主要区别是,意思不同、基本解释不同、引证解释不同,具体如下:
一、意思不同
1、公平
公平指不偏不倚。

2、公正
意为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二、基本解释不同
1、公平
①、公正、不偏不倚。
②、指对一切有关的人公正、平等的对待。
③、合理。
2、公正
公平正直、公正的决定。
三、引证解释不同
1、公平
曹禺 《雷雨》第二幕:“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
2、公正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十九:“只要我们做得公正,把问题摊开,给工人说清楚了,工人一定不会有意见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平、百度百科-公正

5. 什么是公平公正?

  你问的是公平公正的意思还是遇到有失公平公正的事而发出的疑问? 社会要和谐,首先应该解决社会不公平与不公正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实现和谐社会是根本不可能的。
  中国社会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一天比一天突出,这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这个问题从理论上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但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现实问题并无实质性的控制手段。甚至从理论上也未提出一个当今社会公平公正的标准尺度和内涵(公平与公正是一个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概念)。更谈不上实现当今社会公平与公正的途径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令人兴奋。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逐步地迅速地提高。但相对而言,贫富差距也越拉越大。其主要原因就是社会的不公平与不公正所造成。人们对这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并日益突出的现象,深感疑虑。
  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使命。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社会的繁荣、稳定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兴衰存亡就无从谈起。
  社会公平与公正是老百姓的基本要求。老百姓最注重的是经济利益,也就是要求社会的经济利益合理而平等的分配,人们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基本接近,都能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当然,老百姓也很清楚,公平与公正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去抽象地谈论。在我国,确立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公平公正观,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而公平公正要求的实现,也要允许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当然,这个差异必须控制在一个合理的、人民群众可以接受和容忍的范围内”。
  公正,需要政府维护。可时下,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中,除了第一、二把手外,谁说了也不算,民主决策谈何容易?第一、二把手是“老子天下”。这对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来讲,纯属一句空话。
  中央也强调“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但实现这个目标,地方政府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就从“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上来看,不少在职或退休官员就做不到。他们在位或退休,都利用自己发展的党羽或拉拢的关系,在位的,挂一个“××顾问”的名儿,退休了也挂一个在××行业的岗位,并不上班或少上班,照样再拿一份不菲的工资。这些人的工资总额都在5000元RMB左右,然而,谁主动交税呢?他们连这点基本觉悟都没有。就这些很简单的问题,地方政府都解决不了,老百姓怎么能相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的话呢?
  再如,我们拿同等工资级别的一个科学工作者与一个有权的党政或行业领导来比较,假若月工资都是2000元,然而在吃穿住这些基本生活方面就有天然区别。领导干部的生活水平优于科学工作者的资金和物资从那里来的呢?
  公平与公正的问题要解决,必须从政府官员中做起,这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公正问题解决了,公平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什么叫公正?公正就是公平正义的意思。从春秋战国到21世纪的现代中国,尽管不同时代对公正的观念不同,但人们最美好的愿望和追求,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
  公正需要政府把公正贯穿于职权活动的每个环节,时刻想着公正,时时践行公正。和谐社会就离我们不远了。

什么是公平公正?

6. 公平和公正如何区别?

公平: 公平, 英文为Fairness, 它与公正、正义(Ju st ice)、平等(Equality) 是意思相近的词, 许多著作家们对它们的意涵都未予严格区分, 许多词典也是在互换的意义上使用这些词的。公平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 不偏袒哪一方”[ 1 ]。《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公平是指法律的合理、正当适用。在法学上是指对有关赋予当事人权益的法律事件或争议所作的处理具有持久性”[ 2 ] (P776)。人类对公平的关注如同对平等的关注一样悠久。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人们就把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纳入公平范畴。一直到近现代, 关于公平的论争始终十分激烈, 而且对许多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产生过直接的影响。在古希腊, 最初的公平观念来自于对不公平的社会关系的调节。据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一书记载, 在梭伦生活的时期,“多数人被少数人奴役, 人民起来反抗贵族。竞争十分激烈, 各党长期保持着互相对抗的情势, 直到后来他们共同选择梭伦为调停人和执政官, 把政府委托给他”。梭伦在实行他的变革时, 其内容之一就是适度侵犯所有制, 避免过度两极分化, 以调整社会关系。他认为, 公平就是不偏不倚。在梭伦之后, 古希腊人提出了许多公平观。伯利克利认为, 法律对所有人都同样地公平。普罗塔哥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 每人具有公平、诚实与其他政治德行, 把公平理解为规矩认可的行动。亚里士多德首先把公平原则从形式上系统表述为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 平等的应当平等对待, 不平等的应当不平等对待。除此之外, 他把公平的表现形态分为相对公平和绝对公平。相对公平也即法律上的公平, 而绝对公平, 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公平, 是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公平。把公平与自然法联系起来, 表明他实际上把公平理解为一种最高价值。正因如此, 虽然国家和社会的风俗习惯、社会状态和法律都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 而公平作为至善则始终如一。这样的观念深刻地影响着后世。中世纪基督教教义中的公平等同于合理性、合法性, 即把公平视之为至善。基督教神学家们认为, 只有天上之国、上帝之国才是绝对的、普遍的公平, 地上之国则只有相对公平。而地上之国的公平就是遵守秩序, 各守其职, 和谐一致。到了近现代, 由于社会分化, 在生产和交换领域每时每刻都发生着贫富差别, 各种社会不公现象层出不穷, 关于公平的论争此起彼伏, 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各执一词。概括地讲, 自由主义思想家们以生存、自由、财产等等个人权利的观念当作道德原则的假定, 他们所理解的一切人有权得到的唯一平等就是过程公平, 过程公平包括机会均等、按劳分配等方面。在自由主义者看来, 这种平等趋于最大限度地扩大个人的行动自由, 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中获得经济成果和经济价值的自由。他们认为, 既然人们按照自由的方式对经济作贡献, 而且他们所作的贡献是他自由选择的结果, 因此, 按各人的贡献分配经济负担和经济利益就是公平的。与把公平过程作为过程公平、机会均等的自由主义理解相反, 平等主义者较多地把公平理解为条件平等。在他们看来, 公平是就一种分配状态、结果状态而言的, 这一理解的核心是无论个人之间有何差异, 人人都应受到平等的对待。不仅在道德、政治领域, 而且在经济领域, 具有人性就是实现公平分配起决定作用的、可以比较的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 公平问题根源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 其中最根本的实践是劳动实践。人类劳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关系, 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 就提出了公平的问题。公平是不同的实践主体在社会文化活动中, 按双方都能接受的规则和标准采取行动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准则。人们关于公平的观念, 不是抽象的, 而是具体的; 不是固定不变的, 而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的。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 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社会生活中, 公平同公正、正义等范畴有着相近的含义。有从公正的角度出发平等地善待每一个与之相关的对象的意义。在集体、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中, 公平指相互间的给予与获取大致持平的平等互利, 同时也包含有对待两个以上的对象时的一视同仁。在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上,公平指个人的劳动活动创造的社会效益与社会提供给个人的回报的平衡合理。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上, 公平指他们之间的对等互利和礼尚往来。 公正: 《美国百科全书》有言:“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相互间恰当关系的最高概念。”它“不取决于人们关于它究竟是什么的想法, 也不取决于人们对自以为公正之事的实践, 而是以一切人固有的、内在的权利为其基础的; 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面前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此外, 有的哲学辞书定义说, 公正就是建立个人权利同他人(社会、公众、政府或个人) 权利的和谐关系。[ 25 ] (P44) 所谓公正, 最简单地说, 就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通过对社会角色的公平合理分配使每一个成员得其所应得。公正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 公正是一个关系概念。它不是就单个人而言的, 而是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 在一个社会内部, 是就其所有成员而言的。第二, 公正具有分配性质。公正问题总是由在人与人之间分配什么东西(如财富、权利、机会等) 引起的。第三,公正所涉及的内容是社会资源, 其中主要是社会角色及其权利和义务。第四, 公正是一种价值要求, 要求分配公平、合理。其一般尺度就是使相关人员得其应得, 或者说大家各得其所。第五, 公正要求在必要的情况下适度调节分配。在一定社会范围内每一个成员得其所应得, 这是公正的根本要求。第六, 社会公正要求对害人者予以惩罚, 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26 ] (P285) 公正是一个很古老的概念, 据考证, 它起码在公元前三十世纪的古埃及已经出现。那时, 古埃及还处于原始社会刚刚跨入农业社会时期, 教人稼穑的俄赛里斯神就是公正神, 公正神还专司对死人的审判, 以是否勤于稼穑判断人们生前的善恶。公正神比国王(法老) 更加全知全能,国王不过是她的“口舌”和“心”, 是她的意志和智慧的代言者和执行人。由此可见, 公正这个概念刚刚问世时就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同劳动紧密相连; 二是它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准则。换言之, 它以劳动为最高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并借此以维持事业和人际之间的和谐关系。

7. 公平与公正有什么不同?

主要区别为: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正: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意为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没有偏私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而言没有偏私,因而,公正是一种价值判断,内含有一定的价值标准,在常规情况下,这一标准便是当时的法律。
应该为公证处。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
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公证组织是,在直辖市、县(自治县)、市设立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市辖区也可设立公证处。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职能。公证处由公证员、 助理公证员组成。 根据需要,可以设主任、副主任领导公证处的工作,但主任、副主任必须由公证员担任,并且必须执行公证员职务。
一切公证行为由公证员办理,助理公证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行为。公证处受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司法部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检查监督全国公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公正

公平与公正有什么不同?

8. 公平和公正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用以防止社会对待中的双重(或多重)标准问题。这是公正和公平的最为重要的区别。【摘要】
公平和公正的区别是什么?【提问】
第一,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它所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用以防止社会对待中的双重(或多重)标准问题。这是公正和公平的最为重要的区别。【回答】
第二,只有在现代社会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而传统社会则是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之内存在着公平的可能性。

对于公正、正义的基本目的和基本功能,罗尔斯进行了十分精当的分析。他认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一个社会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义务,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回答】
第三,相比之下,公正的"应然”成分更多一些,而公平则带有更多的现实成分。

由于公正侧重于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侧重于社会的基本制度,同人们具体的日常生活之间有时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所以,在公正具体化的过程中需要借助于公平这- -有效的、可操作化的工具。其一,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平可以对某些失当的“公正”行为进行必要的矫正。社会的基本制度与规则是针对大部分人和大部分事情而制定的,因此, 对于某些具体的人或事,这种基本制度与规则有时会出现失当或“例外”的情形。【回答】
最后,启示

由于公正理念是现代社会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的最为重要的依据,所以,厘清公正、公平、平等这几个概念各自不同的含义、适用的范围以及不同的功能,有助于人们避免将公正与公平、公正与平等混为- -谈的做法,避免以公平或平等来取代公正所产生的误导作用,进而减少现代社会矛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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