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时期什么样的变化导致中国开始三百年的下降(政治 经济等)

2024-05-16 11:27

1. 在明清时期什么样的变化导致中国开始三百年的下降(政治 经济等)

明清时期,世界历史进展迅猛。到了17—18世纪,世界历史继承前一时期的巨大转折和变化,向着更为深广的方向发展。在欧洲和北美,封建主义、殖民主义的基础受到冲击,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来临,世界历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但是,与欧美不同的是,同一时期的中国封建势力却空前加强,社会经济开始逐渐走向衰落。在西方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的时候,明清时期的中国却逐步落后于西欧各国。

一、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的近代化发展

     (一)区域经济的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特点。中国地域辽阔,南北东西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发展背景各不相同。明清时期各区域的发展轨迹与特点也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形成几个颇具特色的经济区。

     1、高效农业与丝、棉纺织业并重的江南经济。以太湖平原为中心的江南,自唐宋以来一直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明清时期江南的发展主要是合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进一步提高生产的集约化程度。高投入高产出的农业经营方式是江南经济的特色之一;农副产品加工业,特别是丝、棉纺织业的发达是江南经济的又一特色;市场发育起步较早,以农副产品加工、集散为主的市镇密布;城镇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比例较高,其都市化程度远远走在全国前列。

    2、以外贸为导向迅速崛起的珠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开发大体始于宋代,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到清代中叶已跃居全国先进之列。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市场机制的初步形成,经商人口急剧增长,一个以外贸为导向,以转口贸易为中心的经济格局正在逐渐形成。

    3、华北平原区。华北平原的冀鲁豫三省地处黄河下游,是中国历史上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12-14世纪的数百年间,这一地区屡经战乱兵燹,经济发展受到破坏,经济地位逆转。进入明代,政府的移民屯垦等项政策使华北平原经济重新崛起,清代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明清时期华北平原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种植结构的调整、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兴起和农村集市网的形成。

    4、长江中上游地区—全国最大的商品粮输出区。长江中上游地区以江西开发最早,从元末起江西开始向湖广移民。两湖地区的开发正是随着江西移民的大量涌入开始的,明代中叶形成第一次高潮,清代前期为第二次高潮,并进一步推进到四川盆地。“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大规模的移民与开发过程相伴随;到清代前期已形成“江浙粮米历来仰给湖广,湖广又仰给于四川”的粮食供求格局。长江中上游地区作为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输出区的确立,不仅提高了其自身的地位,对于江南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清代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时期,清王朝建立之后对边疆地区进行了大力开发和治理。其中,经济效益较著者当属东北平原和台湾。经过近二百年的移民开发,到清代中叶东北和台湾的农业经济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新的粮食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业、商业等也有了初步发展,从而为以后更大规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
    (二)商品流通的发展。从明代到清代,全国商品流通的范围和规模均有大幅度的增长,流通格局也有很大的变化。商品流通的发展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中又一显著特点。

    1、流通范围的扩大。明代长时期禁海,长江航运也不甚发达,南北贸易以运河为主干,东西贸易主要局限于长江中下游。清代随着海禁的开放,华北平原、长江中上游诸省的经济发展,以及东北与台湾等新区的开发,沿海、沿江贸易都有大规模的发展。据《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一书估计,清代前期我国内河航运里程已达5万公里以上,沿海航线1万公里,基本已达到近代的规模[2]。另一方面,随着清代国家版图的扩大和边贸的发展,新疆、蒙古与内地的贸易也有大规模的发展,山西商人开辟的从蒙古草原直抵俄罗斯的北疆陆路贸易线亦达万里之遥。

    2、流通规模的扩大。清代,全国商品流通的品种和数量都较明代有大幅度的增长。首先,粮食流通的增长十分显著,运河、长江中流通的商品粮数量都从明代的数百万石增至上千万石,沿海的流通量更是大幅度增长;其次,随着棉花、烟草等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花生、蕃薯的引种和推广,它们都成为清代流通中的大宗商品;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呢绒制品、钟表、眼镜等洋货的输入也大为增加;而豆饼、麻饼、芦苇、荆条、桑皮、香屑等低值商品成为长距离流通中的大宗商品,也是明代所罕见的。

     税收额的增长可从另一个方面反映流通规模的扩大。康熙年间全国关税总额为120万两,乾嘉年间已增至四五百万两,120余年翻了两番;关税在全国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也从康熙雍正年间不足4%上升到12%左右。清代前期全国各主要税关的税则未见重大变更,税率也未见有大幅度的提高,故税收额的增加主要是商品流通量增长的结果[3]。

    3、流通布局的变化。从明代到清代,全国商品流通最重要的发展应是宏观布局的变化。即:从运河流通为主转向以沿海、长江流通为主。明代禁海,南北物资交流主要依赖京杭大运河;清代随着海禁的开放和长江中上游各省的经济发展,沿海、长江航运逐渐取代运河成为全国最主要的流通干线。流通格局的这一变化既是全国性经济布局变化的一个重要表征和组成部分,也代表着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流通布局的这一变化,在钞关设置和税收方面均有所反映。明代禁海,京杭大运河是全国商品流通的主干,全国八大钞关有七个设在运河沿线,从北至南依次为:崇文门(北京)、河西务(清代移至天津)、临清、淮安、扬州、浒墅(苏州城北)、北新(杭州),这七关商税占八大钞关税收总额的90%左右。清初运河七关全部保留下来,其后随着沿海、沿江贸易的发展,清政府陆续增设了一批税关,沿海税关如江海(上海)、浙海(宁波)、闽海(厦门)、粤海(广州)四海关,此外天津关、山海关等也逐渐成为北方沿海的重要税关;长江税关如夔关、武昌关、九江关、芜湖关、龙江西新关(南京)等。
      (三)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这一城乡市场网络体系,可分为流通枢纽城市、中等商业城镇和农村集市三大层级[4]。
     明清时期中国经济中最具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发展,应是向市场经济的转化[5]。具体而言,就是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的逐渐减弱,和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加强。这与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一书中所阐述的,从习俗经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这一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的减弱,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是从明代中叶开始的一系列赋役制度的变革:力役折银和匠班制的废除,以及最终的摊丁入地,使农民逐渐摆脱了官府的人身控制;赋税折银则使农业生产与田赋脱钩,有利于小农的自主经营。这一赋役制度的变革为各家各户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解除了枷锁,提供了广泛的可能。
     到清代中叶,在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沿海、沿江贸易的发展逐渐取代运河成为最重要的流通干线,在沿海和长江沿线一批重要的流通枢纽城市相继崛起,这些港口城市大多成为鸦片战争后最早的一批通商口岸;而在广大农村,最迟在乾隆、道光年间,一个具有相当密度的集市网已经形成,这一基层集市网与处于流通干线上的商业城、镇相联系,沟通城乡市场,使商品流通几乎可覆盖全国的每一个州县,甚至每一个村落,从而将自然条件、发展程度各异的各经济区域联结成为一个整体,使地区之间分工互补,调整经济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成为可能。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经济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没有重大突破的条件下,仍然保持着内在的动力与活力,主要就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正是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也是中国近代化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近代市场体系的形成并非始于开埠之后,至少从明代中叶已经起步,清代中叶已具有相当的规模。19世纪中叶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之后,并不是建立了一个新的市场体系,而是利用和部分地改造了中国原有的市场体系来为之服务。鸦片战争后侵略者选择的通商口岸,几乎全部都是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前期发展起来的商业城市。在第一、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依据不平等条约开设的主要通商口岸有广州、厦门、上海、宁波、福州、潮州、天津、牛庄、镇江、汉口、九江和烟台等。这十几个口岸在开埠之前商业均已相当的发展,它们或者是国家级的税关所在地,或者是地区性的商业中心。

     虽然明清时期商品经济也发展繁荣,但是明清时期中国经济近代化的水平较低。科学技术没有在生产领域里发展起来,商品经济没有向着生产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二、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的内向化发展

     西方资本主义从16世纪起即开始了其全球化的历程。16世纪上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是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发轫阶段。这一时期正值中国的时清时代,与资本主义经济的世界扩张不同,中国经济出现了内向化演进的趋势。正是这两种不同的运动态势,导致了中外经济迥然不同的结果。明中叶至清中叶中国经济向内向化演进,扩大了中西差距。

     (一)中国内向化演进倾向形成有两个历史渊源。一个是周边民族对中原社会的冲击。这种内向化发展的模式是经过历史的多次动荡演化而来的。翻开历史可以看到,在中国的周边历代有不少游牧民族或侵扰边疆或入主中原。秦汉有匈奴侵掠北方;魏晋南北朝有羯、鲜卑、巴、羌、氐等少数民族流迁内地;两宋有辽金割据北国;元朝有蒙军纵横江南。这些周边民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其力量与文明的分离;他们虽有强大的武力,但其文明发展均落后于中原汉族。这些周边游牧民族侵入中原后又为中原文化所征服和改造,但他们的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往往使中原经济遭到破坏,甚至导致社会倒退。中原的封建统治者和社会民众都对周边其他民族抱有既鄙视又恐惧的认知定势。另一个是华夏中心论的文化价值观和世界观。“汉官威仪,万邦来朝”渐成为一种传统;社会的价值取向一旦凝结成文化是很难改变的。明清时期这种华夏中心论进一步泛化。1793年英使马戛尔尼来华,在觐见清帝时拒绝向乾隆帝三跪九叩,其不辞万里来华的使命归于失败。一个自喻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一个向为天下唯一文明的国度。这两者也许会相待如仪,但不可能诚心交往。清朝的统治者不仅拒绝开放外贸,而且抵制一切外来影响。外使苦心挑选的代表西方科技的礼品,在清廷主人看来仅是奇异的宫廷新玩物。

      (二)中国明清时期政府对内抑商、对外抑制贸易的政策。商品流通的扩大有利于市场的扩大和生产的扩大,但它的政治、社会价值在统治集团和社会精英士大夫阶层看来却是负面的。14-18世纪中国进出口的长期顺差,白银大量流入,货币商品关系发展,封建伦理日益消蚀,“礼崩乐坏”,“世风日下”动摇和侵蛀着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统治秩序。这一点明清社会与中世纪后期的西欧诸国的情况很不一样。欧洲君主的敛财政策和雇佣军制度使工商业发展的经济价值与其政治价值趋于一致。这是这一时期中西方统治者对商品经济不同态度的根本原因。如果说国内商业还有必不可少的社会需要,那么对海外贸易的态度则更能反映中国统治者的取向。游牧民族侵入中原简单的商品经济、有限的市场经济始终不能引起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变革。对海外市场的限制和漠视,使明清时期在封建社会内部骚动不安的商品经济得不到一个新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封建社会后期,其内部孕育的市场关系非常需要一个宽松的市场空间予以扩展,变革中的生产关系需要新的市场需求来拉动,而海外贸易是一个最适合最有潜力的市场空间。希克斯说:“最容易发展成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东西(即社会价值)的是对外贸易。但如果对外贸易要赢得这种重要地位,它所提供的机会必须大于国内的机会。”[6]对东南沿海地区来讲,海外贸易提供的市场机会必然将大于内地贸易。传统中国的手工业资本主义萌芽中,丝织业的发展程度比棉纺织业要高,这与中国丝织业出口海外有关。而大宗运输,海上航运的成本可能低于内陆跋涉。市场的扩大引起生产的扩大和生产方式的进化,生产方式的进化引起生产社会化的变革和生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转变。积极的海外贸易极有可能使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如15-16世纪地中海和大西洋西岸的沿海城市一样发展起地区性的市场经济。与16-18世纪西方资本主义扩张发展相反,中国明清封建政府的对内抑商、对外抑制贸易的政策使这一时期有限的商品经济始终无力催发新的经济变革—生产的社会化发展。

     (三)人口与资源关系失衡,内向化模式导致大规模的社会经济破坏。明清农业的精耕细作,商品流量扩大,商路增辟,手工业的发展都是在人口压力下的一种经济增长,是生产力水平基本依旧状况下的一种外延式增长。这种增长的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当人口增长与资源增长、生产力发展不协调而严重失衡时,社会危机就到来了。明清时期随着人口规模越来越大,人口与资源关系紧张,社会矛盾日趋突出。内向化演进的模式一方面使农民起义、农民造反发生的频率增加,另一方面农民战争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周期性的王朝变更对工农业生产的破坏也越来越大。明末的李自成起义、清中期的川楚白莲教起义、后期的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其参加的人数、战争涉及的地区都是空前的,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也是空前的。一方面,明清时期中国社会,除了周边民族的骚扰外,又增加了海外异族的威胁。明朝先是有海商与倭寇混杂侵袭东南沿海,后是葡萄牙、荷兰人来犯。倭寇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危害尤为严重。明中叶政府一方面进行军事围剿,另一方面下令海禁。清初,满清统治者为镇压东南沿海地区的反清势力,割断沿海人民与台湾郑成功的联系,厉行海禁。17-18世纪西方商人特别是英商与华贸易频率增加,使臣也多次叩门。清廷对那些“恃强桀骜”的欧洲人心存戒意。清前期、中期长期实行的行商制度一方面限制外商,另一方面切断了外人与中国民间直接交往。另一方面随着人口大幅度增加,资源与人口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控制变得十分脆弱,难以承受新的外来冲击,统治者的对外政策越来越倾向保守。同时为了稳定农业,保证人口繁衍增长后的粮食供给,消弭大规模流民、乱民出现引起的社会动荡,进一步推行“抑商”政策,以遏制商业对“农本”的侵蚀。

     (四)中国明清政府对西方工业革命成果的轻视与阻隔。16世纪上叶经济全球化发轫,意味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的形式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变化,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不再如中世纪式依靠孤立的时间渐进积累的方式进行。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互动、与世界市场联系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进化的“空间”不仅是时间,经济活动空间的扩大、资源配置范围的扩大成为经济发展的“名副其实的空间”。16世纪上半叶至18世纪下半叶全球化发轫时期,中西方的生产水平的差距并不如后来大,国力强弱也不悬殊。世界市场还在发育之中,西方国家还没有垄断世界市场,其竞争优势还未完全形成。这300年间如果中国能积极地参与世界市场和国际经济互动,那么在西方经济的第一轮发展中,中国也有可能利用资源优势、人力优势和后发优势,与西方分庭抗礼,在世界市场的发展中占据一席之地。而明清时期经济的内向化发展使中国在全球化发轫时失去了吸收西方工业革命成果,追赶发达国家的有利时机。17世纪西方近代科学诞生,17-18世纪,欧洲已有不少先进的生产机械。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叶,英国等欧美国家纷纷进行了生产技术革命,创造出了许多具有新动力的生产机械、生产设备,生产率大大提高。这200年间俄国、德国等国家在千方百计地学习和引进英国的先进设备和技术。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世界历史的自然现象,落后国家积极主动地与先进国家交往、向其学习是追赶先进的最有效的方法。而中国,由于闭关自守,西方工业革命的成果丝毫没有引起清廷的重视,西方的先进科技扩散被愚蠢地阻隔于中国大地之外,失去了缩小中西差距、追赶发达国家的有利时机。煌煌的乾隆盛世正是中国落伍于世界最后的转折点。这一机会一去不复返了。与物理现象越近看得越清楚不同,历史运动越远越清晰。我们今天回眸明清历史,清楚地看到了这段历史走向的巨大偏差,它严重地延宕、蹇慢了中国生产力的更新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轫,错过了中国融入世界的一段绝佳的时期。

     从中国历史发展以朝代为单位的短时段的周期性循环和跨越数个朝代的长时间的周期性历史变迁来看,明以来中国社会文化心态的“内卷化”,清中叶后的人口剧增,形成中国人文和经济地理环境总体恶化态势,再加上中国未能及时大规模参与当时正形成的全球性生产与贸易体系的经济活动,终酿成19世纪末叶的贫弱落后状况。中国经济地位的变化引起了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的社会地位的变化,也因此引起西方对中国的掠夺战争

结束语

   14世纪中叶的元末农民战争和国内兼并战争使中国的社会经济遭受了巨大破坏,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明清经济沿着中国封建经济的“轨迹”惯性发展,并一度出现了明万历年间和清乾隆年间的盛世奢华景象。发展形式以渐进积累,数量缓慢增长为主,发展方向以内敛形式为主。政府和社会不注重甚至限制、拒绝向外开放,对外经济关系在整个社会经济运作中不占重要地位,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扩张采取退守防御的政策。对内抑制市场关系的发展,漠视甚至反对经济创新,生产力发展以内部自然积累的形式缓慢变动,国内外市场难以扩大,资源配置呆滞,生产社会化进程难以起步,市场经济萌芽生长困难。一系列因素导致中国社会经济地位的转变。当资本主义走向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经济也走向了近代化,但更多的是向内向化发展。

     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的变化主要是近代化和内向化两方面的发展,一方面中国经济的近代化发展促进我们国家的进步,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内向化发展又使我国走向落后,扩大了中西差距。通过明清经济的这两方面的发展的论述,说明经济近代化是中国经济总的发展趋势,但在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主线是内向化,这也是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的主要方面,同时也是中国落后于世界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中国经济在明清时期的发展是走向世界并落后于世界。我们通过对明清时期经济的这两方面发展状况分析,可以了解中国这个时期经济变化的原因,从中找出从明清之后中国封建经济逐渐衰落的原因。

在明清时期什么样的变化导致中国开始三百年的下降(政治 经济等)

2. 海外投资求推荐?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

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一些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目的并不是在东道国设立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而是要建立自己的国际营销机构,借此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和网络,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市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底,境外贸易性企业占境外企业总数的55%,这些贸易性企业中有相当数量是国内主办企业的海外营销机构。这说明到目前为止,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最主要的模式。

中国最大制药企业三九集团的海外投资基本上属于这种模式。三九集团的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均在国内,海外公司主要是营销机构。自1992年以来,三九集团先后在香港、俄罗斯、马来西亚、德国、美国、南非、新加坡、日本、中东地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营销公司。这些营销公司作为三九集团在海外的窗口,担负着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了解三九产品,开拓三九产品海外销售市场的重任。海外营销公司的发展壮大,使三九集团产品的市场由单一国内市场逐步演变成为全球性市场。另外,福建福耀集团、天津天狮集团、中粮集团、中化集团和中技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主要是为了建立本企业的海外营销网络,也属于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具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其中优点表现为:一是企业通过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目标市场,有利于扩大出口规模。二是在此种模式下,企业不仅可以直接扩大产品出口,通过直接掌控海外销售获得流通领域的可观利润,还能直接了解市场信息。三是“国内生产、国外销售”的做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于中国企业具有吸引力,因为导致中国生产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力充裕等因素有可能会保持较长时间。四是对于部分大企业而言,设立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其通盘考虑进出口和国内外市场,通盘考虑国内外可利用资源,实施其全球发展战略既推动出口也寻找进口赢利的好机会,真正做到国际化经营。五是从宏观经济角度看,还能够为国家出口创汇,并解决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还存在一定的制约条件,即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销售走出去了,企业的生产、采购和研发等并未走出去,因而容易遭受国外包括反倾销在内的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所以企业需要适当增强这方面的应对能力。


二、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有些企业通过在境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借此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由于适合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近年来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一种重要模式。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12月底,经商务部批准和备案设立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已达490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成熟和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和原料药等行业。

近年华源集团境外加工贸易投资的规模已接近3亿美元,起到了示范和龙头作用1992年诞生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华源集团,是以纺织业为支柱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是国内市场萎缩、生产能力过剩,而在国际市场上又不断受到以出口配额和保障措施等为主要形式的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华源集团抛弃单纯依靠出口占领海外市场的传统做法,另辟蹊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先后在塔吉克斯坦、尼日尔、墨西哥、加拿大和泰国等地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加工基地并合理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绕过国外贸易壁垒,规避反倾销,拓展了海外市场,并带动和扩大了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华源集团在墨西哥和加拿大设立了两个纺织企业,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贸易区成员国境内生产的棉纱或纤维制成的纺织品享有免税、免配额的优惠政策,扩大了对北美尤其是美国的棉纱和面料产品出口。

此外,深圳康佳集团、珠海格力集团和江苏春兰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多属于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最大特征是两个互动即投资与贸易的互动和对外经济贸易业务与国内经济的互动。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和促进外贸出口第一个互动;通过对外投资与出口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第二个互动。这些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开拓国外市场、带动出口,优化国内产业结构。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第二个特征是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

采用这种投资模式的企业一般是我国技术成熟国内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原料药等行业的制造业企业,投资集中在亚、非、拉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等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条件是企业国内生产能力过剩,但其产品在国外又有市场。

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首要的优点是可以将成熟的技术设备和过剩的生产能力搬迁到市场销路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这样就能够使企业过剩的生产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继续获得收益。其次,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以国内的技术、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实物作为出资物,另外再加小部分外汇资金,可以节约外汇支出,符合一些企业的实际需要。第三,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还能够合理地利用原产地规则,规避和突破各种贸易壁垒,有效拓展海外市场。

三、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

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某些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不论是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采取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均坚持在全球各地树立自主品牌,靠长期的投入培育自主的国际知名品牌,靠消费者认同自己的品牌来开拓海外市场。

该模式以海尔集团为代表。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始终以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为核心目标。早在20世纪80年代,海尔集团总经理张瑞敏就提出了“创海尔世界知名品牌”的战略。1998年后海尔全力实施国际化战略,使海尔成为国际化的海尔,让海尔由中国名牌成长为世界名牌。

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办厂时,坚持打海尔的牌子,中方投资方是海尔,企业的名字是海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海尔牌的。由此看来,海外投资不仅是海尔占领国际市场的手段,更是其创立世界名牌的有效途径。海尔赋予了海外投资新的功能和含义。海尔采用的“先难后易”策略是由海外创牌模式决定的:海尔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份量最重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然后靠品牌优势以高屋建瓴之势进入发展中国家。海尔在美国、欧洲实施设计、生产、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化战略,正是为了在欧美国家树立起本土化的名牌形象,进而让海尔成为世界名牌。随着一个个本土化的名牌崛起于世界各地,海尔实施的创世界名牌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2004年1月31日,世界五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的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报告揭晓,中国大陆只有海尔集团一家入选,排在第95位。

在海外自主创牌投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十分明显,一是企业海外投资无论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跨国并购方式,其核心目标之一始终是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二是采取“先难后易”策略,其中有两层含义:即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采用先难后易的策略,如海尔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有份量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的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后,再靠品牌优势进入发展中国家;同时,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道路也是先难后易的,即先到发达国家建厂而后再向发展中国家扩展。由于创自主品牌定位很高,所以企业在跨国经营的初期注定要经历较长的困难期,之后品牌才能逐渐被消费者认识、认知和认同,才能打开局面。二是“先有市场,后建工厂”,如海尔先通过出口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的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等海尔的品牌被当地消费者认同、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再投资建厂。

海外投资自主创立品牌的模式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从优点来说,首先,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属于“厚积薄发”型,虽然开始阶段起步艰难面对的成败风险大,但一旦打造出世界上知名品牌,就能在国际投资和生产中处于产业链的高端,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就可以不再为国外跨国公司打工,从而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该模式将树立统一自有品牌和本土化战略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例如,为了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市场的不同需求,海尔在坚持统一自有品牌的前提下实行设计、生产和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发展战略。

从制约条件来看,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具有相当的挑战性。首先它要求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具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品牌同时还需要国内投资企业有熟谙国外当地市场情况的专业人才来成功地打造和管理品牌。因为,到海外去办企业已经有一定的难度,而在那里林立的名牌之中创立自己的品牌就更难,而要将一个有待树立和打造的品牌在当地塑造成知名品牌真是难上加难。这要求国内投资企业起点要高,在目前条件下,中国大部分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其次,这种海外投资模式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国际知名品牌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是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积累起来的,需要进行长期大量的品牌投入,应当说品牌的价值实际上是品牌投入的回报。那么,海外企业既要进行生产投入,又要进行品牌投入,由于进行双重投入,短期效益肯定要受到影响。


四、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

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是一种与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迥然不同的投资模式,它是指通过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借助其品牌影响力开拓当地市场的海外投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一是“买壳上市”,即先收购国外当地知名品牌这个“壳”,然后借助这个“壳”对产品进行包装,获得或恢复当地消费者的认同,快速进入当地市场。二是由于所并购的多是经营不善或破产的海外公司现成的知名品牌,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销售渠道,所以该模式省去了海外品牌塑造和品牌推广的时间与费用。三是该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资金基础、信誉较好、有能力收购和驾驭海外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

海外并购品牌模式,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投资模式。2002年9月,中国TCL集团下属的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新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onics GmbH),收购了具有113年历史、在德国和欧洲有广泛的基础、号称“德国三大民族品牌之一”的百年老店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其中包括“SCHNEIDER”(施耐德)及“DUAL”(杜阿尔)等著名品牌的商标权益。继收购德国施耐德之后TCL集团又于2003年7月花费几百万美元间接收购了美国著名的家电企业戈维迪奥(Govedio)公司,这次收购是一次全资收购。戈维迪奥公司是一个做录像机、DVD等视像产品的渠道公司,一年的销售额约2亿多美元。并购美国戈维迪奥公司后,TCL集团仍计划在美国市场继续使用戈维迪奥品牌销售彩电、碟机等产品,努力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借外国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营销策略。

中国企业目前在国际竞争中的最主要优势是成本优势和产品优势,最差的是品牌优势,通过海外投资并购一些国外知名品牌,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实现三个优势的结合,有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

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那些具有得天独厚品牌优势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时不投入太多的资金,而多以品牌入股的合资形式或采取特许加盟与连锁经营等其他方式进行拓展。采用该模式开展海外投资的我国企业目前为数不多比较典型的是北京同仁堂。

中华老字号同仁堂已有330多年的悠久历史,如今已成为一家现代化的大型中药企业。同仁堂的品牌誉满海内外,作为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其品牌优势得天独厚。目前,同仁堂商标已受到国际组织的保护,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注册登记于续,并在台湾进行了第一个大陆商标的注册;同时同仁堂的产品已经畅销到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仁堂在中国拥有300多家零售和专营药店,在海外也成立了l0多家公司或药店,是2002年全国出口创汇最多的中药企业。显而易见,同仁堂的知名品牌已成为同仁堂集团开展跨国经营的特有优势。同仁堂的海外投资,无论是品牌入股的合资形式还是采取独资、特许加盟、连锁等其他方式,都注意把“同仁堂”这个中华老字号的金字招牌向海外输出,拓展海外市场。同仁堂的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与前面分析的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不同,后者是一边“走出去”一边进行创牌活动,而前者则是在往外“走”时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比较成熟的品牌。

采用这一模式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需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而这正是当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的“软肋”。因此,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还不具备采用这一模式的条件。但是,伴随着中国企业争创名牌进程的加速,相信在一定时期以后这种模式将会逐步流行开,因为来华投资的许多外国跨国公司都采用这种模式进入中国市场。虽然从总体上看中国的确缺少世界名牌,但是在中药和中式餐饮等行业,中国的一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在国际上拥有核心竞争力。这些行业的企业进行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一定要注意发挥自身品牌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争取早日将企业做大做强,早日成为独具中国产业特色的跨国公司。

六、海外资产并购模式

所谓海外资产并购模式是指中方企业作为收购方购买海外目标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的运营资产,或收购其一定数量的股份,以实现对其进行控制或参股的投资行为。中方企业并购目标企业后一般不承担目标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及可能发生的赔偿,只承接目标企业原有的资产和业务。2000年4月,万向集团整体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即属于海外资产并购模式,另外,像海尔集团收购意大利电冰箱制造厂、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收购韩国现代电子、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购并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尼五大油田的部分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两亿多美元收购印尼油气田资产、中国网通(香港)公司牵头收购亚洲环球电信网络资产、华立集团收购飞利浦在美国圣何塞的CDMA移动通信部门、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美国SPS公司和Polystor公司可充电电池生产资产项目等也属于这类投资模式。

美国舍勒公司始建于1923年,是美国汽车市场上的三大零部件生产供应商之一。早在1984年,舍勒公司给了万向一笔3万套的万向节订单,万向由此开始了汽车零部件生产之路。万向的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都冠以“舍勒”商标。从1994年开始,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内部决策的失误,舍勒公司的经营开始下滑。后来,舍勒主动提出请万向并购的要求。结果,万向花了42万美元收购了舍勒公司的品牌、技术专利、专用设备及市场网络等主要资产,而厂房、设备等由另一家公司买走。并购“舍勒”的最直接效果是,万向在美国市场每年至少增加500万美元的销售额。更深远的意义则是,由于并购了“舍勒”,万向产品有了当地品牌、技术和生产基地的支持。

采用资产并购方式进行海外投资,可以避免目标公司向我方企业转嫁原有债务及“或有债务”。因此,以并购方式进行海外投资时,若我方企业考虑到海外目标企业可能存在债务不清、可能因对他人提供担保而在交易完成后引起赔偿等问题时,可采取资产收购方式。另外,在资产并购方式下,只要目标公司赞成资产出售的股东达到法定人数即可进行收购,即使目标公司有少数股东想阻挠也不影响我方企业的实际收购。

这种方式的制约条件一是由于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故需我方投入较多运营资本。二是由于中方并购企业在完成并购后要对目标企业进行整合,以实现海外并购的目的,因而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整合人才。三是对目标企业债务、税收和法律诉讼等情况掌握方面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形成并购陷阱,制约并购目标的实现。

由于目前国际直接投资业务中主要的方式是并购投资,而不是新建投资方式(或称绿地投资方式),所以应当说海外资产并购模式是一种比较流行的海外投资方式。还有,资产并购模式是以大量非上市企业为交易对象,上市公司终归只是海外企业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因而这一模式比海外股权并购模式具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更适合广大中小企业。随着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日趋扩大,并购投资将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方式,其中资产并购模式会被更多的企业选用。

七、海外股权并购模式

海外股权并购模式是指我国公司购买一家海外目标公司(通常都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所获得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可对该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控制权的一种海外投资行为。在海外股权并购模式下,其交易的对象是海外目标公司的股权,而最终取得的是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我国企业作为收购方成为海外目标公司的新股东。近年来,国内企业选择股权并购模式进行海外投资的事例逐步增多,如2001年万向集团并购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UAI公司、2003年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冠捷科技等都属于此类并购。

2003年8月,北京东方电子集团以10.5亿港币收购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上市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3.56多亿股,以占有其超过26.36%的股份成为冠捷科技第一大股东。冠捷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CRT显示器、液晶显示器、PDP显示器以及液晶电视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通过本次海外股权收购,北京东方电子集团将自此拥有从TFT-LCD面板到显示器整机的技术和生产能力,以及遍及全球的市场、研发、服务体系,从而奠定了实现“通过产业整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

在股权并购模式下,作为投资主体的我方并购企业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但海外目标企业一般为在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权并购实施过程复杂,但法律程序简单。在法律程序上,只要并购方取得股权优势后即可进行董事和监事的改选。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外目标公司作为我方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存在,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由于买卖协议的签订方是我方收购企业和海外目标公司的不同股东,故该投资模式的交易决策具有分散性。

采用股权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由于不增加海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支出,故收购成本较低;同时可以运用股权并购方式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使目标公司在经营上与我方公司形成一个整体,为我方公司的国际化战略服务。但采用这种模式,在股权收购条件下,我方企业要对海外目标公司的一切债务负责。另外,由于并购交易决策具有分散性,可能会遇到少数股东的阻挠。

随着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并购模式日渐通行。采用股权并购模式进行海外投资,我方企业既可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又可以节约交易成本,获得生产要素内部化收益;运用股权并购方式我方公司可以在部分出资控股的情况下,以“小资本”控制“大资本”取得海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实现企业资本滚动式发展,迅速实现企业海外扩张的目标;通过股权并购,还可实现我方企业海外间接上市的目标,即买壳或借壳上市。

八、国家战略主导投资模式

国家战略主导投资模式是指我国一些大型能源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主要是政府的推动,注重的是国家的宏观利益是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而向海外资源开发方面进行的投资。海外能源开发投资是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步骤,这类投资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投资回收期限长,投资风险大,需要政府来推动和承担主要风险。在这种模式中,即包括新建海外企业也包括通过资产或股权并购而设立的海外企业。现阶段,这种投资模式主要体现在能源战略方面,今后将向资源战略扩展。

开展该模式海外投资的代表性企业当属我国三大石油巨头即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石油能源是保证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能源,开展国家战略主导模式的海外能源投资是解决能源瓶颈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三大石油巨头积极实施国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着眼国家长期能源安全,纷纷进行海外油气田的投资开发,先后启动了二十几个项目。三大石油巨头与国外的很多合作项目采取的是“份额油”的方式,即中国石油企业在当地的石油建设项目中参股或投资,每年从该项目的石油产量中分取一定的份额。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石油进口数量以及价格的稳定。

海外投资的主体一般是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重点能源企业,有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资金来源有保证,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从而有利于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实施。由于把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宏观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就比把企业利润最大化作为第一位的其他投资模式能更有效地为国家战略服务。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有些自然资源如石油的供给形势己越来越严峻,为了维持国内经济的稳定增长,中国必须通过海外投资参与国际能源生产分工,尽可能多地利用海外能源,落实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当前,中国规模最大的海外投资就发生在自然资源行业,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国家战略主导模式的海外投资仍将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模式之一。但这种投资模式在非能源行业一般不采用,由于所需投资数额较大,眼下非国有大型能源企业采用也不现实。

九、海外研发投资模式

海外研发投资模式是指我国一些高科技企业而非传统的制造企业或资源开发企业通过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利用海外研发资源,使研发国际化,取得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提供服务结合起来。首创这一海外投资模式的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

华为在全球建立了8个地区部和32个分支机构在美国硅谷和达拉斯、印度班加罗尔、瑞典斯德哥尔摩、俄罗斯莫斯科等地建立了多家海外研发中心,并通过各种激励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进行研发,从而能够及时掌握业界最新动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截至2002年底,华为累计申请专利2154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居国内企业之首,华为申请国际和国外专利198项,是发展中国家企业里最多的。华为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在86个国家和地区注册600多件次。华为依托全球化技术开发网络,利用遍布世界各地的研发机构,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好的性能价格,帮助全球运营商确立可持续赢利的运营模式。现在,华为的设备已经在非洲、南美、东南亚、东欧等地区40多个国家昼夜运转,靠着掌握越来越多的核心技术,华为在世界电信市场上已经能与跨国公司比肩较量。

高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展海外投资,必须拥有强大的技术开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弱势和薄弱环节正在于普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学习华为的做法,进行海外研发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利用海外的研发资源,推动研发国际化取得居于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提升科技国际竞争力。

3. 怎样理解换档期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怎样理解换档期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 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的必经阶段

  新常态是我国经济运行渡过增速换档期、转入中高速增长后的一种阶段性特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符合后发追赶型国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后发优势的内涵与强度、技术进步模式发生变化后的必然结果,其实质则是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的新阶段。
 
 以工业化为标志,现代意义的经济增长始于18世纪。在短短300多年的历史中,人类社会创造的财富超过了过去几千年的总和。无论是老牌的工业化国家,还
是后发追赶的工业化国家,在这一发展进程中都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对此都有很多论述。由后发优势决定,追赶型国家的发展阶段
性特征尤为明显。所谓后发优势,通俗的理解就是沿着前人走过的路前行,可以大大降低发展的不确定性,先行国家渐次出现的新技术可以在短期内为后发国家集中
利用,先行国家生产和消费行为的漫长演变过程,后发经济体则可能短期内得以实现。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普通家庭,先购买汽车,次购买电视、冰箱,再购买电
脑,然后是智能手机等,期间经历了百年历史。而我们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对这些消费品的需求集中近二十多年发生。
  正因后发优势的存在,在
后发国家追赶先行国家的过程中,通常会在前一段时期内出现高速增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与先行国家的差距迅速缩小。但随着后发优势的逐步消减,经历
一段高增长后,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速会明显回落。对于那些最终成功完成工业化的经济体,这个回落的时点往往发生在人均GDP达到1万至1.2万美元(购买力
平价)的阶段。德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等,经济发展无一例外地经历了这一过程。我国作为一个快速工业化的国家,虽然我们有自身发展的特殊性,
但发展轨迹总体符合经济发展的这一规律。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目前中国人均GDP已经接近1万美元,经济增长换挡、减速特征十分明显。中国经济呈现从高速
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正是由工业化特征下后发经济发展规律的主导所致。目前,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正在从上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
迈进,经济新常态是工业化进程向后期阶段推进的直接体现,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的必经阶段。
二、 新常态最核心的特征是增长动力的新旧接续
 
 启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进程最根本的因素是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束缚,使个人、企业的自主性和活力得到巨大的释放;对外开放给了中国融
入全球经济的机会,使中国能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改革与开放之间相互促进,良性循环,使我国经济呈现前所未有之繁荣。对外方面,充分发挥劳动
力低成本优势,充分吸收国际直接投资和接受国际产业转移,使中国迅速融入全球市场,不仅带动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入制造业部门,而且使先进技术能不断由贸
易部门向非贸易部门扩散,还为国家经济建设获取了大量亟需的资金。对内方面,则顺应人口集聚和阶段性消费需求,抛弃原计划经济时期“重重工业、轻轻工业”
的发展思路,按照市场需求的逐步升级进行投资和生产。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规模,内部市场快速成长,规模经济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加上中国特有的地方政府间竞
争机制,使得各种有效做法和发展模式迅速在全国推广,进一步加速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廉价而优质的劳动力,直接可以引进吸收的技术,巨大的内部市场,强
有力的政府及其资源动员能力等,成为支撑我国过去30多年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机制。
  然而,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
已经发生了转折性变化。首先,人口快速老龄化,劳动年龄人口峰值已过,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目前我国人工成本已经明显高于印度、越南、孟加拉等国,与墨西
哥等基本相当,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开始向外转移。其次,过去推动生产率提升主要靠两个途径,一是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部门,特别是制造业;二是
通过引进外部先进技术实现技术快速突破。目前,这两个途径的作用都明显减弱,农业剩余劳动力空间已经不大,转移速度和规模都明显收缩。同时随着我国技术的
长足进步,部分领域接近国际技术前沿,一些核心技术对方采取严格控制难以直接引进,未来生产率提高主要依靠产业内部竞争升级和自我创新。第三,过去经济发
展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小,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快速增长,原有发展模式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快速凸显,粗放型、破坏环境资源的发展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抑制。随着人
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清新空气、清洁水质和良好工作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顺应人民需求,提供生态产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势在必行。新的发展条
件下,供给和需求都发生明显变化,约束条件不同以往,这些都意味着原来的增长动力必须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要真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
长,经济发展动力正从要素驱动的增长向创新驱动增长转变。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能否顺利迈向更高阶段、更高水平,关键在于新旧动力能否顺利平稳接续。
三、 新常态下风险、挑战与机遇并存
 
 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已积累了不少风险。当经济快速增长时期这些风险往往被掩盖,一旦速度降低后就会逐渐暴露出来。制造业严重的产能
过剩问题,面临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不可避免会引发产业更替、企业劣汰、员工转岗。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影子银行、房地产、企业互联互保等方面都会潜伏着不
少风险,“高杠杆、泡沫化”,最终都会向财政金融领域聚集。同时,当经济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后,不仅经济问题会更加复杂,政治、社会问题也会更加突出。发
展初期当人们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就会对公平、正义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应的政治诉求也会不断提升,而且过去长期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腐败问题、环境问
题、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信用缺失问题等,都有可能成为引发社会动荡的诱因,而一旦社会稳定不能得到有效维持,追赶进程就会放缓甚至中断。这些都是新常态下
的必须面对、且需要妥善处理的风险和挑战。
  在看到风险与挑战的同时,我们更应该重视新常态下蕴藏着新机遇。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没有改
变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改变的是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改变的是经济发展方
式和经济结构。经济结构调整难免阵痛,但调整成功了就会提升资产质量,提升产业结构,并创造出新的工作岗位和更大的价值。一些传统产业需求虽然饱和了,面
临转产调整,但一些新兴技术、新的业态和新的需求正在涌现,供给创造需求的空间十分巨大。国际上对我们的出口需求增长虽放缓了,但我们利用装备能力、产业
配套能力和资金输出等优势,在新一轮国际分工中,迎来了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的历史机遇。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确实会增加成本,但提供需求快速增长的生态产
品,走低碳、绿色发展道路,环保技术、新能源等领域则会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减速是趋势性、结构性的,但不会是断崖式的。因为我国区域发展差距
巨大,2.6亿农民工需要转变为市民,1亿城市棚户区住户需要新的家园,还有以亿计的贫困人口需要走上脱贫致富道路,这些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同
时,我国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继续释放,每年有近700万大学生毕业,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更加深入、更高层次的融入全球分工,创新能力不断加
强,新优势正在逐步形成,我国存在争取经济中高速增长和高水平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现实可能。
四、 新常态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新常态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更高阶段演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政府尊重市场力量,主动调整发展思路的战略选择。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开始于计划经济的体制和物
质基础,政府对促进经济持续高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竞争性地方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通过土地、能源、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鼓励企业到本
地投资,提高了全社会的投资率和经济增速。政府积极参与推动了我国高增长,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产业未能按区域经济规律布局,降低了整体的效
率;扭曲的要素价格在促进投资的同时带来普遍的产能过剩等。进入新常态,产业和技术发展不确性加大,政府对特定领域的扶持将面临更大风险;建立统一高效的
市场需要政府减少直接干预。高增长时期,政府参与经济增长的角色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已不匹配。
  新常态下,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
用,需要减少政府对产业结构升级方向、产业优化升级方式和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干预。与此同时,要将政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有利环境上
来。其重点在于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优胜劣汰和产业升级,严格地执行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社
会性规制,为转型升级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等。
五、 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近期政策重点
  进入新常态,市场经济的广度、深
度持续提升,市场力量进一步加强。适应、引领新常态,需要政府调整宏观调控的思路和工具,提高政策的有效性。首先需要调整的是增长目标的确定依据。供需条
件变化和资源环境约束降低了我国的潜在增长率,确定宏观调控增长目标,应该更多关注效益性指标,尤其是不能使经济预期目标变为现实的计划性、指令性目标。
其次,宏观调控应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进入新常态,市场扩张速度下降,竞争加巨,优胜劣汰增多等,都会加大经济运行的风险。第三,新常态既需要面对全
面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又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新产业。经济发展目标间平衡难度加大,需要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更多实施差别化、精准化调控。第四,在
做好需求管理的基础上,宏观调控应更多关注供给侧效率和能力提升。在人力资本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和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实将增长的驱动
力更多转移到创新上来。最后,新常态下,经济运行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宏观调控需要有全球视野和更强的国际经济政策协调能力。
  今年是全
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从去年全年,特别是下半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看,今年我国经济增速可能延续下降态势。这表明前期
刺激政策消化、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速度带来的负面作用仍在持续,稳增长、控风险、促转型仍是今年宏观调控的核心任务。需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特别是要抓紧推出一批能对需求侧产生积极作用的改革措施,在拉动短期需求扩张的同时改善长期的供给效率。与此同
时,今年仍然需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产能过剩和金融领域的风险状况,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怎样理解换档期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4. 怎样理解中央政策取向从“保增长”转向“稳增长”?500字以上。最好自己写的

当我们实施积极宏观政策保增长的同时,需明确应保或力求的是自主性与内生性增长,而不是刺激政策催生的增长;是准入公平与鼓励竞争的增长,而不是维护垄断前提下的增长;是品质提升惠及民生的增长,而不是质量低下和运营粗放的增长;是稳健与可持续增长,而不是失衡累积难以持续的增长。
  10月底我国4季度GDP增长率预测值为7.8%,显著高于3季度7.4%实际增速,显示学界相信"宏观回暖在年底"。不过即便预测应验,仍难改宏观经济经历减速调整的基本事实。
  在一揽子刺激政策拉动下,我国GDP同比增长率在2010年1季度达到11.9%高位,此后总体呈回调走势至今。今年前3个季度经济增速持续走低,分别为8.1%,7.6%和7.4%。从预测值与实际值偏差看,今年前三季度"朗润预测"连续三次出现预测高估误差,显示目前经济减速具有某种"超预期"特点。
  经济增速减缓有三个原因 
  为什么我国经济出现持续减速态势?外部环境影响无疑是重要原因。近年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因各自结构原因低速增长甚至濒临衰退,使我国出口需求增长受到抑制。
  不过分析大国经济基本表现特点,更应从自身环境和内生因素方面分析根源。从国内看经济增速减缓有三个层面根源。
  一是长期原因。中国总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例正经历峰值期并将趋于下降,加上年轻劳动力供给增量趋于减少,会逐步对潜在供给增速产生某种收敛作用。另外随着中国与发达国家可比人均收入差距缩小,也意味着潜在后发优势发挥空间逐步收窄,制约潜在供给增速。
  长期结构因素变动,可能已使中国潜在增长速度从早先两位数高位收窄到一位数水平。虽然难有精准估计,但结合观察我国经济近年基本宏观经济指标组合表现,有理由推测目前长期潜在供给增速应已从早先10%左右下降到目前8%-9%。
  二是周期原因。调整上一轮景气周期累积矛盾与失衡因素,客观要求一段时间减缓经济增速。例如中国央行总资产世纪初十年从3.83万亿元增长到26.9万亿元,共增长六倍。同期广义货币M2从14万亿元增长到73.4万亿元,共增长4.2倍。然而同期我国实际GDP增长约1.7倍。货币扩张过快,伴随经济增长偏快偏热,通胀压力挥之不去,资产价格间歇飙升等失衡现象。经济适度减速对调整宏观金融过度扩张累积矛盾具有必要性。
  三是短期原因。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以及国内经济快速下滑形势,2008年底我国出台一揽子刺激经济措施,对稳定当时就业形势与助推宏观经济2009年2季度开始V-型回升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刺激措施毕竟是通过透支未来收入与需求发生作用,好比采用激素治疗方案后患者身体会有一段时期出现不适症状一样,刺激措施"功成身退"后会由于"透支回补效应"派生经济减速现象。
  例如我国刺激政策包括2009-2010年对汽车业提供降低购置税和下乡补贴,刺激我国汽车产销量从2008年965万辆和936万辆,分别跃升到2009年1420万辆和1362万辆以及2010年1875万辆和1804万辆,两年产量累计增幅高达94%。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已居世界第一。常识告诉我们,中国这样汽车大国市场供需长期增速不可能总是维持在30%-40%超常水平。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两年井喷式增长对汽车未来供需潜能大幅透支需要减速回补,刺激措施退出后2011年产销量增速双双剧降到1.8%,今年上半年销量增速为2.9%。另外刺激政策推动钢铁业反弹、地方融资膨胀、房地产扩张,这些领域也都发生后续透支回补效应。
  需告别传统调控模式 
  应对目前经济减速形势,需告别"刺激经济保增长、行政干预抑通胀"调控模式。应在继续目前温和宽松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基础上,趁势实施经济调整方针,着力推进关键领域改革,为新一轮自主性景气增长到来积极创造条件。
  目前经济增速低于潜在长期供给增速,需要实施温和宽松的宏观政策以避免经济增速过度下滑。近来中国政府实施的积极审慎的稳增长保增长政策,大体符合温和宽松政策范畴。最新数据显示的宏观经济明显企稳回升动向,说明前一段温和宽松的稳增长措施正在产生预期效果。
  在实施逆周期宏观调节政策的同时,需总结过去十余年宏观调控实践经验与教训,对开放型市场经济下宏观调控政策的功能、目标与定位加以反思,针对转型期宏观失衡现象的深层体制根源进行调整改革,使短期总需求管理政策与长期结构性改革措施形成合理匹配与动态协调。
  当我们实施积极宏观政策保增长的同时,需明确应保或力求的是自主性与内生性增长,而不是刺激政策催生的增长;是准入公平与鼓励竞争的增长,而不是维护垄断前提下的增长;是品质提升惠及民生的增长,而不是质量低下和运营粗放的增长;是稳健与可持续增长,而不是失衡累积难以持续的增长。宏观政策基本功能应回归调节总需求,不能指望通过宏观调控解决所有深层结构问题。
  政策重心应转向"调控"与"改革" 
  要创造新一轮自主性、内生性与可持续的景气增长,就必须把政策思路与重心转变到调整和改革方面,在破解深层结构问题和理顺机制方向下工夫,为宏观景气增长奠定微观行为基础。中国改革议程千头万绪,从培育自主性景气增长基础要求看,以下几方面改革议程具有特殊意义。
  一是要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引入新规范使小产权房逐步有序合法化,完善市场经济基本产权制度。二是扩大民营企业准入,减少政府对投资核准与审批范围,力推企业减税减负改革,给企业家能力发挥创造更大空间。三是加快深化汇率与利率体制改革,创建与开放性大国经济需要相一致的现代宏调架构,并为根除金融抑制和治理资产泡沫创造体制条件。

5. 怎样理解换党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一、 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的必经阶段
  新常态是我国经济运行渡过增速换档期、转入中高速增长后的一种阶段性特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符合后发追赶型国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后发优势的内涵与强度、技术进步模式发生变化后的必然结果,其实质则是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的新阶段。
 以工业化为标志,现代意义的经济增长始于18世纪。在短短300多年的历史中,人类社会创造的财富超过了过去几千年的总和。无论是老牌的工业化国家,还是后发追赶的工业化国家,在这一发展进程中都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对此都有很多论述。由后发优势决定,追赶型国家的发展阶段性特征尤为明显。所谓后发优势,通俗的理解就是沿着前人走过的路前行,可以大大降低发展的不确定性,先行国家渐次出现的新技术可以在短期内为后发国家集中利用,先行国家生产和消费行为的漫长演变过程,后发经济体则可能短期内得以实现。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普通家庭,先购买汽车,次购买电视、冰箱,再购买电脑,然后是智能手机等,期间经历了百年历史。而我们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对这些消费品的需求集中近二十多年发生。
  正因后发优势的存在,在后发国家追赶先行国家的过程中,通常会在前一段时期内出现高速增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与先行国家的差距迅速缩小。但随着后发优势的逐步消减,经历一段高增长后,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速会明显回落。对于那些最终成功完成工业化的经济体,这个回落的时点往往发生在人均GDP达到1万至1.2万美元(购买力平价)的阶段。德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等,经济发展无一例外地经历了一过程。我国作为一个快速工业化的国家,虽然我们有自身发展的特殊性但发展轨迹总体符合经济发展的这一规律。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目前中国人均GDP已经接近1万美元,经济增长换挡、减速特征十分明显。中国经济呈现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正是由工业化特征下后发经济发展规律的主导所致。目前,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正在从上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经济新常态是工业化进程向后期阶段推进的直接体现,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的必经阶段。
二、 新常态最核心的特征是增长动力的新旧接续
 启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进程最根本的因素是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束缚,使个人、企业的自主性和活力得到巨大的释放;对外开放给了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机会,使中国能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改革与开放之间相互进,良性循环,使我国经济呈现前所未有之繁荣。对外方面,充分发挥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充分吸收国际直接投资和接受国际产业转移,使中国迅速融入全球市场,不仅带动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入制造业部门,而且使先进技术能不断由贸易部门向非贸易部门扩散,还为国家经济建设获取了大量亟需的资金。对内方面,则顺应人口集聚和阶段性消费需求,抛弃原计划经济时期“重重工业、轻轻工业”的发展思路,按照市场需求的逐步升级进行投资和生产。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规模,内部市场快速成长,规模经济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加上中国特有的地方政府间竞争机制,使得各种有效做法和发展模式迅速在全国推广,进一步加速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廉价而优质的劳动力,直接可以引进吸收的技术,巨大的内部市场,强
有力的政府及其资源动员能力等,成为支撑我国过去30多年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机制。
  然而,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已经发生了转折性变化。首先,人口快速老龄化,劳动年龄人口峰值已过,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目前我国人工成本已经明显高于印度、越南、孟加拉等国,与墨西哥等基本相当,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开始向外转移。其次,过去推动生产率提升主要靠两个途径,一是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部门,特别是制造业;二是通过引进外部先进技术实现技术快速突破。目前,这两个途径的作用都明显减弱,农业剩余劳动力空间已经不大,转移速度和规模都明显收缩。同时随着我国技术的长足进步,部分领域接近国际技术前沿,一些核心技术对方采取严格控制难以直接引进,未来生产率提高主要依靠产业内部竞争升级和自我创新。第三,过去经济发展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小,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快速增长,原有发展模式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快速凸显,粗放型、破坏环境资源的发展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抑制。随着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清新空气、清洁水质和良好工作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顺应人民需求,提供生态产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势在必行。新的发展条件下,供给和需求都发生明显变化,约束条件不同以往,这些都意味着原来的增长动力必须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要真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发展动力正从要素驱动的增长向创新驱动增长转变。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能否顺利迈向更高阶段、更高水平,关键在于新旧动力能否顺利平稳接续。
三、 新常态下风险、挑战与机遇并存
 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已积累了不少风险。当经济快速增长时期这些风险往往被掩盖,一旦速度降低后就会逐渐暴露出来。制造业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面临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不可避免会引发产业更替、企业劣汰、员工转岗。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影子银行、房地产、企业互联互保等方面都会潜伏着不少风险,“高杠杆、泡沫化”,最终都会向财政金融领域聚集。同时,当经济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后,不仅经济问题会更加复杂,政治、社会问题也会更加突出。发展初期当人们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就会对公平、正义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应的政治诉求也会不断提升,而且过去长期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腐败问题、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信用缺失问题等,都有可能成为引发社会动荡的诱因,而一旦社会稳定不能得到有效维持,追赶进程就会放缓甚至中断。这些都是新常态下的必须面对、且需要妥善处理的风险和挑战。
  在看到风险与挑战的同时,我们更应该重视新常态下蕴藏着新机遇。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改变的是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改变的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经济结构调整难免阵痛,但调整成功了就会提升资产质量,提升产业结构,并创造出新的工作岗位和更大的价值。一些传统产业需求虽然饱和了,面临转产调整,但一些新兴技术、新的业态和新的需求正在涌现,供给创造需求的空间十分巨大。国际上对我们的出口需求增长虽放缓了,但我们利用装备能力、产业
配套能力和资金输出等优势,在新一轮国际分工中,迎来了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的历史遇。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确实会增加成本,但提供需求快速增长的生态产品,走低碳、绿色发展道路,环保技术、新能源等领域则会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减速是趋势性、结构性的,但不会是断崖式的。因为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巨大,2.6亿农民工需要转变为市民,1亿城市棚户区住户需要新的家园,还有以亿计的贫困人口需要走上脱贫致富道路,这些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同
时,我国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继续释放,每年有近700万大学生毕业,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更加深入、更高层次的融入全球分工,创新能力不断加
强,新优势正在逐步形成,我国存在争取经济中高速增长和高水平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现实可能。
四、 新常态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新常态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更高阶段演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政府尊重市场力量,主动调整发展思路的战略选择。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开始于计划经济的体制和物
质基础,政府对促进经济持续高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竞争性地方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通过土地、能源、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鼓励企业到本
地投资,提高了全社会的投资率和经济增速。政府积极参与推动了我国高增长,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产业未能按区域经济规律布局,降低了整体的效
率;扭曲的要素价格在促进投资的同时带来普遍的产能过剩等。进入新常态,产业和技术发展不确性加大,政府对特定领域的扶持将面临更大风险;建立统一高效的
市场需要政府减少直接干预。高增长时期,政府参与经济增长的角色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已不匹配。
  新常态下,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
用,需要减少政府对产业结构升级方向、产业优化升级方式和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干预。与此同时,要将政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有利环境上
来。其重点在于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优胜劣汰和产业升级,严格地执行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社
会性规制,为转型升级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等。
五、 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近期政策重点
  进入新常态,市场经济的广度、深度持续提升,市场力量进一步加强。适应、引领新常态,需要政府调整宏观调控的思路和工具,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首先需要调整的是增长目标的确定依据。供需条件变化和资源环境约束降低了我国的潜在增长率,确定宏观调控增长目标,应该更多关注效益性指标,尤其是不能使经济预期目标变为现实的计划性、指令性目标。
      其次,宏观调控应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进入新常态,市场扩张速度下降,竞争巨,优胜劣汰增多等,都会加大经济运行的风险。
     第三,新常态既需要面对全面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又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培育和发展新产业。经济发展目标间平衡难度加大,需要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更多实施差别化、精准化调控。
    第四,在做好需求管理的基础上,宏观调控应更多关注供给侧效率和能力提升。在人力资本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和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实将增长的驱动
力更多转移到创新上来。最后,新常态下,经济运行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宏观调控需要有全球视野和更强的国际经济政策协调能力。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从去年全年,特别是下半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看,今年我国经济增速可能延续下降态势。这表明前期刺激政策消化、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速度带来的负面作用仍在持续,稳增长、控风险、促转型仍是今年宏观调控的核心任务。需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特别是要抓紧推出一批能对需求侧产生积极作用的改革措施,在拉动短期需求扩张的同时改善长期的供给效率。

怎样理解换党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6. 工商银行新常态下怎样改进新业务

 面临新的形势,大型银行必须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准确研判、把握风险特征和规律,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做到进得科学合理、退得审慎稳妥,充分掌握信用风险管控的主动权。
  近年来,面临纷繁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银监会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采取了一系列措
施推动大型银行改革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快重点领域风险缓释,保持稳健经营的良好态势。截至2014年末,大型银行资产总额71万亿
元,占全部商业银行的53%;各项贷款余额38.6万亿元,占全部商业银行的57%,比年初增加3.7万亿元,占2014年全社会融资规模的23%。大型
银行资本充足,不良率较低,拨备覆盖率较高,在2014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基于核心资本实力公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分别位列第1名、第2名、第7名、第9名和第19名。2014年11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被列入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大型银行监
管者应如何引导大型银行继续做好银行业改革创新的领跑者、继续发挥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不久前召开的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为
今后的大型银行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会上,尚福林主席系统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在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市场机遇,指出我国银行业要积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根据资源禀赋实施差异化战略,更加注重服务实体经济,更加注重在发展中防控和化解风险。

  尚福林主席的重要讲话对统一全银行业的认识、指导今后的各项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围绕尚福林主席讲话精神,2015年的大型银行监管工作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以提高资产质量为目标督促大型银行做好信用风险管控

  进入新常态并不会一帆风顺,难免会出现阵痛,暴露一些问题、矛盾和风险。特别是部分企业对经济高速增长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当经济增速换
挡、结构调整时,企业经营短期内会更加困难,经济矛盾和风险会有所增加。经济趋缓可能会导致银行风险暴露和不良资产增加,这是经济周期规律所决定的。但要
看到,处于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正在迈上一个新台阶,中国经济的强韧性和不断出现的新增长点是防范风险的最有力支撑。因此,面临新的形势,大型银行必须
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敢于担当。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准确研判、把握风险特征和规律,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做到进得科学合理、退得审慎稳妥,充分掌握信用
风险管控的主动权。

  一是要在发展中控制不良。要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继续大力支持实体经济。一方面,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和授信审批机制,切实做
好贷款“三查”,同时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推动信贷结构调整,同时以信贷结构调整支持和促
进产业结构调整,达到经济与金融互动、客户与银行双赢的目的。

  二是要在盘活中降低不良。对于已经出现风险苗头的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而是要摸清家底、精准发力、因企施策。通过细致调查,全面
掌握企业的还贷意愿和还贷能力,彻底弄清信贷资产的真实状况。对于出现短期性经营困难、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收回再贷、展
期续贷、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渡过难关。

  三是要在处置中消化不良。要充分用好国家呆账核销政策、自主核销权,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适当扩大贷款重组减免范围。扎实推进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市场化的不良贷款处置机制。

  以资产负债平衡为目标督促大型银行提高负债管理能力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态变化很快,对银行负债结构和成本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方面,传统金融业创新加快。同业市场、理财业务、跨市场产品、民间借
贷、影子银行等逐步活跃,融资渠道多元化趋势进一步显现。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持续下降,贷款占银行资产的比例持续下降,大型银行贷款占银行业贷
款的比例持续下降。另一方面,新金融业态迅速渗透。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迅速,如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部分机构正在逐渐由信息中介向事实上的信用中介转变。新兴金融业态的兴起和发展,加快了我国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资金的价格敏感性整体上升。未来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银行负债结构将更加多元化、负债成本逐步攀升,银行业的竞争重心将逐渐从资产端转向负债端。

  但是,当前银行负债管理意识还比较薄弱,负债管理能力尚需提高,主要表现在缺乏全面系统的负债管理内部规章制度,没有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业务
流程,人员的专业性和系统的有效性不够等。加强大型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大型银行必须下定决心,把经营管理的重心从单纯注重资产规模扩张转
到资产负债平衡匹配管理上来。

  一是要加强负债质量“六性”管理。要按照尚福林主席在2014年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从六个方面切实加强负债质
量管理,即负债来源的稳定性、负债结构的多样性、负债匹配的适当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的合理性和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具体而言,加强负债来源的稳
定性,即要密切关注内外部因素,提高对负债规模和结构变动的控制力;加强负债结构的多样性,即要形成存款客户结构多样、资金交易对手分散、业务品种丰富的
负债组合;加强负债匹配的适当性,即要确保负债与资产在期限、币种、利率、汇率等方面相匹配;加强负债获取的主动性,即要能够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主
动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获得所需数量、期限和利率的资金;加强负债成本的合理性,即要建立科学的内外部资金定价机制,确保以合理的利率吸收资金和确定内部资金
转移价格;加强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即要确保负债交易、负债会计核算、负债统计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规定。

  二是要健全负债质量管理体系。要根据银行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确立与银行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当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第一,要
建立适当的负债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和高管层要对负债质量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其中董事会承担负债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负债质量的具体管
理工作;指定部门统筹负债质量的日常管理,明确统筹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对负债质量实现持续、有效的监控。第二,要制定合理的负债质量管理政策
和程序。负债质量管理的策略、政策、程序和应急计划应涵盖本行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负债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的所有负债业务,并
包括正常情况和压力状况下的负债质量管理;同时要健全负债业务创新机制,在引入新产品、新流程和新技术手段,建立新机构、新业务部门之前,应当充分识别和
评估其包含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第三,要建立完善的负债质量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负债质量管理的内部控制要有利于促进有效的业务运作,并应
是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考虑负债质量管理与各类风险管理的相关性,并协调负债管理与其他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要将负债质量管理纳
入内部绩效考评体系,有效防范过度追求短期内业务扩张和会计利润而放松风险控制;要将负债质量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至少每年一次对负债质量管理的各个组
成部分和管理环节进行独立的审查或评价。

  以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督促大型银行提高资本管理水平

  过去30多年,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银行业也经历了快速扩张的阶段,特别是2003-2013年银行业资产规模年均增速超过18%。
随着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调整为中高速增长,银行业发展速度也已进入了“换档期”。因此,在新常态中谋发展,绝不能继续采取“拼规模、比速度”大干
快上的发展模式,而是要顺应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大势,向科学化、精细化的发展模式转变。

  目前,五家大型银行均已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这对于推动经营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积极作用。大型银行要以此为契机,使用更为量化、精细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强化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转变以“规模和速度”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走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发展道路。

  一是要转变业务发展理念。要从过度追求业务增长逐步走向风险、收益、资本的有效平衡,从资本消耗型业务向资本节约型业务转型。一方面,要建立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逐步将违约概率、预期损失、经济资本等现代风险管理技术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为业务经营和管理提供更有效的决策支持。另一方
面,要主动选择低风险权重、低资本消耗业务,同时充分运用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等手段,通过提高资产周转率、提高资金“流速”实现存量资产轻型化。

  二是要强化资本约束机制。要将资本管理与风险计量紧密结合,将资本占用纳入绩效考核,切实发挥资本的约束作用。一方面,要由“干了再算”向“算
了再干”转变,将风险计量结果逐步运用于信贷政策、授信审批、风险定价等领域,将资本约束贯穿于整个管理流程,实现资本管理与信贷管理的有机结合。另一方
面,要以资本约束和风险调整后的利润回报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要求,将资本占用纳入对业务条线、分支机构的考核,选择好客户、好业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作用。

  三是要创新资本补充方式。资本补充应注重“内外结合”,但在当前存贷利差收窄、利润增速降低的情况下,利用内源性资本积累并不乐观。因此,大型
银行要积极探索通过发行优先股、创新资本工具或开拓境外发行市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本。要注意正确把握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发展方向,前瞻性地设计资本创
新工具,避免由于资本工具创新而引起的银行经营风险。

  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督促大型银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为经济服务,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定律。因此,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的中心任务,是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基础。在我国经济发
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的背景下,银行业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既是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银行业提高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源所在。

  大型银行是我国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担负着首要责任。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额的比重超过60%,其中大型银行贷款又
几乎占到了间接融资的50%。因此,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源,当好银行业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表率,大型银行首当其冲、责无旁贷。大型银行要牢
牢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紧跟国家战略、服务国家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助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一是要合理把握信贷增量和结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总量适度、科学投放的原则,将稀缺信贷资源真正投入到高效益的实体经济行业、
企业和客户中去。第一,在区域布局方面,要差别对待。继续积极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大对“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
区域战略的信贷投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和产业梯次转移。第二,在行业投向方面,要有保有压。积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城镇化等国家重点建
设项目,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扶持力度,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行业倾斜,压缩产能严重过剩、融资平台、房地产等行业贷款。第三,在国际竞争方面,要着眼大局。积极支持促进亚太经济金融一体化,通过“一带一路”实现互联互通,“两走廊”、自贸区等对外开放措施实现全面对外开放。

  二是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以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前瞻的思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第一,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根
据新形势下金融需求的特点,严格以客户为中心和市场为导向,做好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分析,量体裁衣,量身定做,始终面向实体经济,加快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
品,使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加契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加大机构网点整合和改造力度,合理配备机构网点资源,提高金融服务的覆
盖面和快捷度。第三,深入推进国际化、综合化发展。调整国际化经营布局,强化境内外优势互补;完善综合经营架构,充分发挥和扩展集团服务功能,提升为客户
提供一站式、全球化、综合化服务的能力。

  三是要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要充分估计当前面临的潜在风险,积极应对新经济形
势下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第一,要坚守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增强消化吸收风险的能力,坚决守住不
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勇担维护国家金融体系安全的重任。第二,要提高风险防控成效。全面进行风险排查、测算分析、研究预判,对各重点领域的风险总
量、风险结构、风险动向,以及触发源、引爆点都要查清摸透,制定应对预案,对关键的风险点要坚决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大风险事件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冲
击与干扰。第三,要稳定金融市场秩序。遵循市场规律,增强做市定价能力,发挥金融市场主力军和货币政策重要传导载体的作用;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发挥市场
稳定器作用,避免金融市场的大起大落。

7. 欧洲当局将建议补充大于800亿欧元的资金,从而用来满足9%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吗?

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Accord)。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地遵守了巴塞尔协定和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
  1 早期的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将管制理论运用到银行领域,并逐步取得了共识。他们认为,在追逐论、社会利益论及管制新论三种最有影响的管制理论当中, “捕获论”(The Capture Theory)将管制者与被管制者视为博弈中的猫与鼠,最终是管制对被管制者有利,因而主张放弃管制。这种理论显然忽视了社会公众能从管制中受益的事实; “管制新论”(The New Economic Theory of Regulation)则将管制视为管制集团与被管制集团间锱铢必较的政治程序,是被管制集团提出要求、管制集团满足这种要求并从中获利的一种商品。由于管制这一商品供求双方的数量函数难以确定,因而降低了这一理论的实践价值;只有“社会利益论”(The Public Interest Theory)最具理论和实践意义。该理论将管制视为消除或减少市场破产成本进而保护公众利益的手段,市场破产成本根源于自然垄断、外部效应及信息的不对称。与前两种理论明显不同的是,这种理论既找到了管制的依据,也明确了管制的意义和努力方向。
  有必要对银行引入管制的原因在其外部效应和信息的不对称。尽管Benton和Gilligen等人在80年代初都论证过,银行业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规模经济,但多数金融学家都否认银行的自然垄断性质。从外部效应和信息的不对称来看,银行业务的特性决定了银行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其外部负效应不仅体现为债权债务链条的断裂,从而给工商企业和社会公众带来巨大损失。而且这些又反过来造成银行体系的混乱,并殃及社会的稳定;信息的不对称对银行而言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掩盖银行储备不足和资产质量低下的窘迫,也可能因公信力的丧失而破产倒闭。银行困境的解脱取决于清偿能力尤其是流动性的大小。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做法一是资产变现,二是市场介入,但是这两种做法的劣势非常明显。除了要损失大量的交易费用之外,还要受到市场资金可供量的严格制约,从而产生巨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各国中央银行一方面充当最终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对其施以援手,另一方面则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对受损公众进行补偿。这类亡羊补牢式的举措都是立足于银行的外围,没有对银行的经营过程提出根本性要求,因而不仅未能有效地遏止银行的倒闭,反而可能增大了银行破产的风险,故而遭到经济学家的批评。由于最终贷款人的存在(最终贷款人通常以低于市场的利率放贷)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商业银行一方面有通过增加高风险投资转嫁保险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有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和便利,破产风险因此不断累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以及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巴塞尔委员会才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外围修补转到内部调控,并对影响银行风险的主要因素进行详细的剖析。
  Herstatt银行和富兰克林银行倒闭的第二年,即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1、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2、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1983年5月,修改后的《巴塞尔协议》推出。这个协议基本上是前一个协议的具体化和明细化。比如明确了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责任和监督权力,分行、子行和合资银行的清偿能力、流动性、外汇活动及其头寸各由哪方负责等,由此体现“监督必须充分”的监管原则。两个巴塞尔协议因此也就没有实质性差异:总体思路都是“股权原则为主,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但是两者对清偿能力等监管内容都只提出了抽象的监管原则和职责分配,未能提出具体可行的监管标准。各国对国际银行业的监管都是各自为战、自成体系,充分监管的原则也就无从体现。
  巴塞尔协议的实质性进步体现在 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主要有四部分内容:1、资本的分类;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3、1992年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和过渡期的实施安排;4、各国监管当局自由决定的范围。体现协议核心思想的是前两项。首先是资本的分类,也就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对各类资本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进行明确地界定。其次是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报告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和表外项目划分为0%、20%、50%和100%四个风险档次。风险权重划分的目的是为衡量资本标准服务。有了风险权重,报告所确定的资本对风险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重不低于4%)的标准目标比率才具有实实在在的意义。可见,《巴塞尔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资本的分类。也正因为如此,许多人直接就将《巴塞尔报告》称为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报告。
  《巴塞尔报告》反映出报告制定者监管思想的根本转变。首先是监管视角从银行体外转向银行体内。此前的协议都注重如何为银行的稳定经营创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强调政府的督促作用以及政府间的分工协作,对银行体本身尤其是对银行防范风险屏障的资本没有作出任何有实际意义和可行标准的要求。而《巴塞尔报告》则直指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资本标准及资产风险两个方面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从而解脱了监管当局劳而无获或收获甚微的尴尬;其次,监管重心从母国与东道国监管责权的分配转移到对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监控。《巴塞尔报告》规定银行必须同时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两个比例要求,总资本和核心资本都必须按明确给定的标准计量和补充。这既是对以往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表明报告真正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报告出台以前,各国虽然也对资本金规定了规模要求,但并没有对资本的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规定,这使银行可以轻易地通过会计处理增加银行帐面资本金,并实际加大资产与负债的落差,进而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此外,由于资本金的管理还处在原始的静态管理状态,无法形成根据资产和负债的性质及其变动相应调整的机制,因而使这种资本金管理形同虚设,发挥的作用也极其有限。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此前协议的监管重心只能简单地放在监管责权的分配之上。第三,注重资本金监管机制的建设。资本金监管的生命力在于它突破了单纯追求资本金数量规模的限制,建立了资本与风险两位一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机制。这表明报告的制定者真正认识到资本是防范风险、弥补风险损失的防线,因而必须将其与风险的载体(即资产)有机相联。而资产的风险程度又与资产的性质相关。报告以不同的风险权重将不同风险的资产加以区分,使得同样规模的资产可以对应不同的资本量,或者说同样的资本量可以保障不同规模的资产。资本的保障能力随资产风险权重的不同而异,体现出报告的动态监管思想。针对以往银行通常以金融创新方式扩大表外业务以逃避资本监管的现象,报告认识到监管表外资产的必要,因而首次将表外资产纳入监管。由于当时表外业务的种类、规模及其破坏力有限,报告只能简单地将期限种类各异的表外资产套用表内资产的风险权数来确定其风险权重,并相应提出了资本充足性的要求。第四,过渡期及各国当局自由度的安排表明,报告真正认识到国际银行体系健全和稳定的重要,各国银行的监管标准必须统一。而这种安排则充分考虑到了银行的国别差异,以防止国际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
  《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由于监管思想的深刻、监管理念的新颖、考虑范围的全面以及制定手段和方法的科学合理,这个报告成了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监管准则。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超越成员国政府的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各国的监管当局都愿意以报告的原则来约束本国的商业银行。
  2 协议的补充完善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浪潮的涌动,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跨国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银行经营的国内、国际环境及经营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规避管制的水平和能力也大为提高。这使1988年制定的《巴塞尔报告》难以解决银行实践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应对这些挑战,巴塞尔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长时期、大面积的修改与补充。
  第一,1991年11月,在认识到准备金对银行经营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条件下的性质差异后,重新详细定义了可计入银行资本用以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普通准备金与坏帐准备金,以确保用于弥补未来不确定损失的准备金计入附属资本,而将那些用于弥补已确认损失的准备金排除在外。
  第二,初步认识到除OECD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存在国别风险之外,OECD成员国之间同样也存在国别风险,因而一改《巴塞尔报告》中对所有经合组织成员国均确定零主权风险权重这一极其简单化的衡量方法,于1994年6月重新规定对OECD成员国资产的风险权重,并调低了墨西哥、土耳其、韩国等国家的信用等级。
  第三,作为金融快速国际化的反映,开始提升对市场风险的认识。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市场自由化速度的加快和国际银行业的迅速扩张,加上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国际金融市场间的联系空前紧密,世界金融形势错综复杂;随着衍生金融品种及其交易规模的迅猛增长,银行业越来越深地介入了衍生品种的交易,或是以资产证券化和控股公司的形式来逃避资本金管制,并将信用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或操作风险,银行与金融市场的交互影响也越发显著。这使巴塞尔委员会认识到,尽管《巴塞尔报告》的执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但以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市场风险却经常发生。这说明仅靠资本充足率已不足以充分防范金融风险。最典型的案例是巴林银行。这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993年底时远远超过8%,1995年1月还被认为是安全的,但到2月末,这家老牌银行便宣告破产。
  鉴于这些情况,巴塞尔委员会在1995年4月对银行某些表外业务的风险权重进行了调整,并在1996年1月推出《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该规定认识到,市场风险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包括交易帐户中受到利率影响的各类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银行的外汇风险和商品(如贵金属等)风险,它们同样需要计提资本金来进行约束。值得注意的是,《补充规定》已经改变了《巴塞尔报告》中将表外业务比照表内资产确定风险权重并相应计提资本金的简单做法,提出了两种计量风险的办法:标准计量法和内部模型计量法。标准计量法是将市场风险分解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和期权的价格风险,然后对各类风险分别进行计算并加总;内部模型法也就是基于银行内部VaR(Value-at- Risk)模型的计量方法,这是将借款人分为政府、银行、公司等多个类型,分别按照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计量模型来计算市场风险,然后根据风险权重的大小确定资本金的数量要求。内部模型法的推出是一大创新,引起了银行界的广泛关注。但鉴于当时条件的限制,所提出的计算方法又不够具体和完善,因而并未得到广泛运用,以至于银行对此法的运用还需满足诸如要有足够的高水平模型运用人员、要认真执行风险管理等等条件并得到监管当局的批准。
  1997年7月全面爆发的东南亚金融风暴更是引发了巴塞尔委员会对金融风险的全面而深入的思考。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的倒闭到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人们看到,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等单一风险的问题,而是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外加操作风险互相交织、共同作用造成的。1997年9月推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表明巴塞尔委员会已经确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该文件共提出涉及到银行监管7个方面的25条核心原则。尽管这个文件主要解决监管原则问题,未能提出更具操作性的监管办法和完整的计量模型,但它为此后巴塞尔协议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具有实质性意义的监管框架,为新协议的全面深化留下了宽广的空间。新协议所重头推出并具有开创性内容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市场约束,都在《核心原则》中形成了雏形。
  3 对旧巴塞尔协议的反思
  从发展历程来看,巴塞尔协议经历了一个内容不断更新、方法不断改进、思想不断成熟的深化过程。该协议实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新旧分界点。学术界一般将1988 年的《巴塞尔报告》称为旧巴塞尔协议,将1999年6月公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称为新巴塞尔协议。其实,1988年的旧巴塞尔协议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后,已将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框架搭建就绪,因此才有了新巴塞尔协议第一稿。而2001年推出的两个新巴塞尔协议征求意见稿更直接就是对第一稿的充实与完善。因此本报告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为分水岭,此前的所谓旧巴塞尔协议实际上包括1988年的《巴塞尔报告》及其后的补充规定和核心原则;而新巴塞尔协议则统指三个征求意见稿。
  尽管1988年的《巴塞尔报告》历经修改与补充,但学术界和银行界还是对其中的许多原则以及旧协议的市场适应性提出了批评和质疑。
  首先是国家风险问题。旧巴塞尔协议只是重新确定了经合组织成员国的资产风险权重,但对非OECD成员国的风险权重歧视仍未解除。这一方面造成国与国之间巨大的风险权重差距(多为100%),这种差距不仅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存在,而且在成员国与成员国之间也存在,致使信用分析评判中的信用标准扭曲为国别标准;另一方面则容易对银行产生误导,使其对OECD成员国的不良资产放松警惕,而对非OECD成员国的优质资产畏葸不前,从而减少银行的潜在收益,相应扩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此外,这一规定仍然因循静态管理理念,未能用动态的观点看待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的信用变化。
  其次是风险权重的灵活度问题。这实际上是一个企业风险权重歧视问题,且与国家风险权重歧视交织在一起。对于非OECD成员国对银行、政府超过一年的债权,对非公共部门的企业债权,无论其信用程度如何,风险权重均为100%;而由OECD成员国对金融机构担保的债权,则一律为20%。此外是风险权重的级次过于简单且不合理,仅有 0%、20%、50%、及100%等四个档次,没有充分考虑同类资产的信用差别,也就难以准确反映银行面临的真实风险。美国经济学家俄特曼(2001)根据美国非金融机构所发债券的数据,运用蒙特卡洛模拟实证研究后得出的结论也证实了这一点。
  再次是对金融形势的适应性问题。旧协议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也提出了对照表内项目确定表外资产风险权重的做法,但随着金融新业务的推出和银行组织形式的更新,旧协议的涵盖范围和监管效果都难以让人满意。最典型的是银行资产证券化和银行持有债券,金融控股公司的广泛建立以及银行全能化等,由此不仅引发逃避或绕开资本金管束的问题,而且引发了信用风险以外的市场风险。
  最后是全面风险管理问题。旧协议已经在1997年形成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基本框架,但并未对其内容作详尽的阐释,更未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因而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分析的全面管理还停留在理论上论证、方法上探索的阶段,至于这三类风险的计量应建立哪些模型、模型中应选择哪些参数,以及相应的资本金要求又如何设计等问题,几乎都没有涉及。此外,在旧协议中,银行始终处于被动地位,银行危机的产生主要由借款人的风险引起,银行风险的规避取决于监管当局对其资本金计提方法和计提数量的监督,并不注重当事人主体能动作用的发挥,也没有对银行提出如何适应市场以及如何主动接受市场约束的问题。
  4 新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彻底修改资本协议的工作是从1998年开始的。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第一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新协议将对国际银行监管和许多银行的经营方式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首先要指出,以三大要素(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协议代表了资本监管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实践证明,单靠资本充足率无法保证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自从1988年资本协议问世以来,一些国家的监管部门就已在不同程度上,同时使用这三项手段强化资本监管,以实现银行稳健经营的目标。然而,将三大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并以监管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监管部门认真实施,这无疑是对成功监管经验的肯定,也是资本监管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与1988年资本协议所不同的是,从一开始巴塞尔委员会希望新协议的适用范围不仅局限于十国集团国家,尽管其侧重面仍是国家的“国际活跃银行”(internationally active banks)。巴塞尔委员会提出,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基本原则普遍适用于全世界的所有银行,并预计非十集团国家的许多银行都将使用标准法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此外,巴塞尔委员会还希望,经过一段时间,全世界所有的大银行都能遵守新协议。客观上看,新协议一旦问世,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很可能会采用新协议来分析各国银行的资本状况,而有关国际组织也会把新协议视为新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协助巴塞尔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新协议,并检查其实施情况。因此,发展中国家需要认真研究新协议的影响。
  与1988年资本协议相比,新资本协议的内容更广、更复杂。这是因为新协议力求把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力求反映银行风险管理、监管实践的最新变化,并为尽量为发展水平不同的银行业和银行监管体系提供多项选择办法。应该说,银行监管制度的复杂程度,完全是由银行体系本身的复杂程度所决定的。十国集团国家的银行将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新协议。为确保其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非十国集团国家也会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实施新协议。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发育程度和监管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实施新协议的难度不可低估。在此,还必须提出,就目前的方案来说,新协议首先是十国集团国家之间的协议,还没有充足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国情。
  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两种处理信用风险办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标准法以1988年资本协议为基础,采用外部评级机构确定风险权重,使用对象是复杂程度不高的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机构,应该说比原来以经合组织国家为界限的分类办法更客观、更能反映实际风险水平。但对包括中国在内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用该法的客观条件并不存在。发展中国家国内的评级公司数量很少,也难以达到国际认可的标准;已获得评级的银行和企业数量有限;评级的成本较高,评出的结果也不一定客观可靠。若硬套标准法的规定,绝大多数企业的评级将低于BBB,风险权重为100%,甚至是150%(BB-以下的企业)。企业不会有参加评级的积极性,因为未评级企业的风险权重也不过是100%。此外,由于风险权重的提高和引入了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采用这种方法自然会普遍提高银行的资本水平。
  将内部评级法用于资本监管是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内容。该方法继承了1996年市场风险补充协议的创新之处,允许使用自己内部的计量数据确定资本要求。内部评级法有两种形式,初级法和高级法。初级法仅要求银行计算出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其它风险要素值由监管部门确定。高级法则允许银行使用多项自己计算的风险要素值。为推广使用内部评级法,巴塞尔委员会为采用该法的银行从2004年起安排了3年的过渡期。
  5 定量影响测算
  根据新协议,银行系统资本要求的计算将与银行资产的风险密切相关,其影响的衡量必定十分复杂。单个银行所得到的结果依赖于他们的风险概况和资产组合,不同地区的不同银行会有很大差别。为考察新协议对银行资本要求的冲击,巴塞尔委员会面向全世界的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着手开展数次所谓定量影响测算(QIS)的问卷调查,请这些机构就实施新协议可能给本地区和本机构带来的影响做定量测算。参加测算的银行可以应用不同的方法——基于外部评级的简单方法(标准法)和基于银行自己评级的IRB法。在所进行的一系列测算过程中,来自不同国家的众多银行提供了数据,用于估计新协议对他们当时的资产组合所要求的最低资本。
  第一次定量影响测算(QIS1)于2000年第四季度展开,如同所预料到的,测算结果显示银行之间的差异明显,但调查中存在很多数据问题,严重限制了有效样本的数量。
  新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CP2)发表后,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QIS2,以了解资本协议的修改建议所带来的具体影响。25个国家137家银行参与了这次调查。测算再一次表明标准法和IRB法在不同国家产生的截然不同的结果,而应用IRB法的效果更是千差万别。如图1所示,对于QIS2考察的银行,应用 IRB法者预期最低资本最多增幅为125%左右,是现行协议下最低资本要求的两倍以上,最多减少30%以上。
  QIS2证明CP2的提议导致整体最低资本水平高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目标。采用标准法的银行最低资本平均增加18%,采取基础IRB法平均增加24%。少数银行(22家)能够完成高级 IRB法,自行计算LGD和EAD,但银行最低资本整体上只增加了5%,接近巴塞尔委员会的目标。
  基于QIS2的结果,为了不让基础IRB法所导致的资本要求大幅增加打消银行业的积极性,巴塞尔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正,并展开了一次附加的定量影响测算(QIS2.5)。银行需要估计新巴塞尔协议中一些可能改动的影响。这些改动包括:
  ·调整IRB法中各种资产组合的风险权重函数;
  ·在IRB法中,专项准备金(specific provisions)可以用于冲低违约贷款资本要求中的预期损失(EL)部分;
  ·一般准备金(in excess of the amount included as Tier 2 capital)可以冲抵EL;
  ·可能取消IRB法中的集中性(granularity)调整;
  ·去掉处理信用风险缓解技术时的w因子;
  ·承认更多的抵押品。
  由于时间有限,且焦点集中在基础IRB上,所以巴塞尔委员会将调查的对象限定为第一组银行(规模大、业务分散、一级资本超过30亿欧元的国际活跃银行)。最终的参与者为38家银行,其中35家参与了QIS2。
  在QIS2.5中,大部分银行的资本要求相对于现行方法有所降低。38家中有24家发现资本要求将降低,所估计的最大降幅为35%。
  新巴塞尔协议也在我国银行界产生了很大的回响。考虑计算信用风险标准法存在的许多问题,国内银行普遍认为,内部评级法能更加准确地反映资本与银行风险之间的内在关系,有利于加强银行内部对风险资产的评定和管理,对于简单地划定风险权重或根据外部机构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的确是一大进步,所以与其花费时间等待外部评级公司发展起来,还不如现在就动手开发内部评级法。但是在我国实行内部评级法的难度较大。我国目前仍在实行“一逾两呆”的贷款分类法,贷款五级分类法才刚刚试行。内部评级法对各类数据的要求很高,而我国银行尤其缺乏对信用风险进行量化的分析能力。然而,数年之后,众多国际大银行纷纷采用内部评级法,若我国不能跟上,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目前国内银行对开发内部评级法热情很高,新协议对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推动很大。
  关于巴塞尔协议的最新进展,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加强了对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规程的制定,并与2003年2月再次更新了“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有效措施(Sound Practic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Operational Risk)”,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提出具体的计算办法。巴塞尔委员会计划于2003年第二季度发表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稿,同年年底通过新协议,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G10)国家全面实施。

欧洲当局将建议补充大于800亿欧元的资金,从而用来满足9%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吗?

8. 房地产调控的最新政策

 通知全文:   国办发 〔201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2013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各地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各地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强化规划统筹,从城镇化发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实际需要出发,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起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规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进户型设计,方便保障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加强分配管理。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  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2月26日 介绍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国五条”细则。其中出售自有住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新政明确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截至2013年,除了按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的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均按照差额的20%或全额的1%征收,但实际上多采取全额1%的征收方式。而统一成差额20%的后,交易成本将会明显增大。以一套房主原购房值50万,现总价200万的普通二手房计算,按之前1%的个税计算为2万,而新政后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将达到30万,比之前增加了28万,相当于现房屋总价的14%。 目的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提高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原意是为了打击投资投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卖方则很可能以提高房价的方式来转嫁成本。“因此新政或许将在客观上推升二手房房价。” 影响在二手房交易中,虽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由买方缴纳契税,卖方则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都由买方来承担。对于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以及首付30%的购房者而言,这就相当于首付款升至44%,极大提高了首次置业人群的购房成本。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住房买卖之间价格差距也较大,预计各地政策执行细则未出台之前,为了争取搭上政策末班车,这些区域的二手房市场将迎来交易高峰。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随着地方细则的出台,短暂的过户末班车后成交量必然出现萎缩,甚至可能回到2012年年中平均水平。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若这项政策得到严格实施,二手房市场购买需求及业主出售意愿都将受到明显影响。陈国强表示,随着二手房业主出售意愿降低,供应的减少也将把一部分刚需购房者推向新房市场,进而加剧新房市场的供求矛盾,甚至带动新房价格的进一步上涨。胡景晖认为,随着新政的执行,各地新房、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陷入低谷期,价格可能经历短暂的滞涨期。中长期而言,新房市场将优先于二手房市场率先回涨。而新房市场转让环节税收较少的优势将逐渐得以体现,部分购房者也会再次回归新房市场,带动新房市场交易量上涨。  “国五条出台后,3月底各省陆续出台相关细则,对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大。但该措施能否有效推行,能否起到应有的调控效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其他政策措施的配合。”李恩平说,房价的走势取决于具体的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力度。“如果各地严格执行20%个人所得税政策,我们认为总体房价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攀升;相反,如政策实施重心转向持有环节税,我们认为总体房价可能保持平稳态势或略有回落。”李恩平说。他认为,如果严格执行20%所得税政策,在刚性需求的拉动下,二手住房的价格将在原有价位上税负加成,直接推高二手房价,同时,部分原本在存量住房市场实现的刚性购房需求也被迫进入新建住房市场,造成新建住房供需压力,形成需求拉动型的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因此,李恩平预计2013年中期以后,当交易环节的所得税调控效果不理想甚至助涨房价、恶化市场环境时,一些大都市住房持有税政策有望加快实施。其理由在于,“如政策重心转向住房持有税,则将加快存量住房入市供应,缓解供不应求格局,可能促使房价平稳走势或有所回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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