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给钱,几年会失效

2024-05-11 00:07

1. 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给钱,几年会失效

二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中止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也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  
(2)中断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九条也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扩展资料: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该规定,执行时效经过后,债权即变为了自然债权,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并且法院审查认可的,裁定不予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给钱,几年会失效

2. 经济纠纷胜诉后多久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还要取决于对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法院的执行情况而定,如果对拒不执行判决书的决议的,则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一、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仅是从法律上确定了你的权利,至于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金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的执行情况等具体情况的,如果是自动履行比较快,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一般需要3个月。      1.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收到民事判决书后,15日内未上诉即生效,具体来讲,比如你今天拿到判决书,从明天算起第1天,过完15日上诉期后,判决即生效。你可以问下发判决的法官或书记员,对方的判决书何时送达的,送达后也是经过15日生效;      3.判决书一般要签字,但如果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拒绝签收,法院会留置送达(即把判决书留下,走人)留置送达的,送达人员会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这个你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为准。      4.如果对方不签字,参见第3条关于留置送达的说明,如果对方跑了,你和法院都找不到他了,则法院会以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也就是登报,但你需要预付公告费。(强制执行的时候你可以要求把垫付的公告费一并执行);二、具体情况      1、具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以及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3、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判决书下来后的相关情况,当事人双方都应当遵照执行,对于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罚,如果法律适用错误,则可以提出申诉。

3. 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给钱,几年会失效

二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中止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也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  
(2)中断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九条也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扩展资料: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该规定,执行时效经过后,债权即变为了自然债权,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并且法院审查认可的,裁定不予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给钱,几年会失效

4. 判决下来后 我领了判决通知书 判我败诉 我是把钱给法院还是原告 多长时间不给要交迟纳金

  判决下来后,领了判决通知书,判败诉,是把钱给法院或对方都可以,注意打收条。超过判决规定的给付期限,对方会请求强制执行,延期给付要按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不叫滞纳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起算日为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日的次日开始计算.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执行费上缴国库。
        利息 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

5. 判决书下达后对方没钱

法律分析: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后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执行的,法院会查询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如果确实没有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或者要求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判决书下达后对方没钱

6. 我家判决书是6月29号拿的,对方到现在也不知道要不要上诉,又没通知我去拿钱,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从6月29日到今天,还没有满15日,一审判决还未生效,需要等到15日期满,对方没有上诉的话,判决生效,才会执行判决。

希望帮到你。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