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与互联网金融

2024-05-11 13:16

1. 征信与互联网金融

说起互联网金融,人们是又爱又恨,它的出现使得小企业有了更简洁的融资方式,也使得人们的一些小闲钱有了可以投资的地方,但“互联网金融”说到底还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而“互联网”本来就是一个“不靠普”的行业,而金融在普通人眼中也是一个大而空的概念,大多数人所接触到的金融只有银行、保险等,这些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互联网金融如今也成为大多数人的理财新帮手,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等都是既便捷又稳定的资产投资方式。我们越来越接受又越来越怀疑这种方式,层出不穷的安全问题成为了用户共同的担忧,但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金融。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简单便捷是其优势,但是由于涉及的面和量都十分大,风险性就成为了行业最大的痛点。也是急待解决的问题,说实话,要完全解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是不大可能的,业界也一直强调的就是提高风控体系,其中和普通民众关系最近的个人贷款业务,企业融资业务,也是促使互联网金融和征信行业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契机,互联网本来就是大数据的来源,互联网金融和征信业的结合也是一种必然趋势,而本文要探讨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征信企业的结合,如何产生最大效益。
  
 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主要是一种合作关系,互联网金融通过征信业获取有关个人、企业的征信信息,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可行性等等,征信业一方面要为互联网金融提供征信服务,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实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同样是征信工作的一个重要数据。
  
 互联网时代征信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大数据的获取与分析,这既是对技术的要求,也是对数据获取的来源的考验,征信行业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获取数据,也要对数据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不同的征信机构会根据自己的用户设计不同的算法,不管怎样,数据获取永远都是征信机构最基础的。
  
 人们使用互联网就一定会留下痕迹,生活的各种消费状况就是互联网金融所需要的数据,而人们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中来,又会产生新的信用数据,这就像是一个循环,整个互联网金融离不开征信数据,征信机构也无法避开互联网金融,这是它们的合作基础,也是机会。
  
 互联网本身就有许多在打“擦边球”的行为,数据的获取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径现在还不能避免,也是所以因为目前许多体制的不健全,不能怪法律太慢,只能怪这个行业的发展实在太快了。
  
 两个行业能够结合必然是因为某种共同利益,一般说来,征信更多的是服务于互联网金融的,而互联网金融如何在合作的过程中从征信获利?这就要说到互联网金融的服务形式了。
  
 互联网金融通过架构服务产生费用,从而产生收益,它本质上是一个桥梁,一面是投资者(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一面是接受投资者(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征信是互联网金融的在服务过程中的一个评估环节,有了这个环节,可以增加投资双方的信任度,从而增加合作意向,两家提供同样服务的互联网机构,征信信息完善的一家一定会受到更多用户的青睐。
  
 当一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一家征信机构达成合作协议是,意味着他们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这就大大降低了双方的信息获取成本,也实现了数据的最大化利用。也对互联网金融整体安全性有所保障。
  
 要说互联网金融与征信行业的结合,其实就是一个“负负得正”的算法。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是被媒体不断围堵的结果,也是其本身对风险把控的不过关,而征信行业,要通过各种方法获取数据,又要对愈发庞大的数据进行分析,压力也是越来越大。
  
 二者结合必然是有很多好处,但也存在许多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意味着要和征信机构一起承担信息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风险,也要独自承担运用后的后果,对于征信机构来说,参与互联网金融就面临更加庞大的数据处理,也要为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复杂信息进行净化,其可控性是无法预测的。
  
 不管人们如何不信任互联网金融,不管媒体们如何报道互联网金融的负面例子,未来世界是少不了互联网金融,银行也在转型,但是它有自己的征信体系,还是最为安全的资金聚集地,它的缺陷是繁琐的流程,这一点能够通过转型、合作来改变,以后也一定会改变。
  
 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也能够通过和安全的征信行业合作产生比银行更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更多的是意想不到的好。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和征信行业会产生越来越紧密的合作,也会带给这个世界更多美好的改变。毕竟我们选择投资,更多的是选择投资给信任。

征信与互联网金融

2. 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哪些新的应用模式

  市场化征信机构不但可以为互联网信贷机构提供更好的征信信息共享服务,还可以为其提供反欺诈、大数据查询、信用评分等其他风险管理增值服务
  
  按照传统的理解,征信是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法收集和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和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它为授信机构提供了专业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征信与金融风控的关系
  
  征信和金融风控有着紧密联系,征信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授信机构的风控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征信和风控都涉及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但二者之间又存在较大的差异。以个人征信和针对于个人信贷的风控为例,两者的差异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采集和使用的目的不同。征信机构采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是用于授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使得授信机构有机会了解到贷款申请人在其他授信机构的贷款申请、批准、使用和归还等情况。授信机构采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在于决定是否核准贷款申请、贷款的额度大小和贷款的价格高低等。
  
  信息采集和使用的范围不同。只要客户本人同意,授信机构就可以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收集信贷申请人几乎所有信息。然而,征信机构在收集、加工和对外提供信息时,则需要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各类法律规章,否则就可能侵犯个人信用权益。因此,征信机构可以采集和使用的信息范围比授信机构小得多。
  
  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授权来源方式不同。征信机构信息采集和使用信息需要信息提供者(授信机构)承诺已经获得信息主体的授权。这是一种间接授权。授信机构采集和使用信息是通过和贷款申请人或获得信用的个人签署贷款协议等形式从信息主体处获得直接授权。
  
  信息采集对象和使用主体不同。征信机构采集和使用信息基本上都通过授信机构。而授信机构采集信息不但包括向征信机构和其他数据源机构(如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门)采集,也包括直接面对信息主体本人采集。授信机构对于采集到的信息,除向征信机构共享客户的信贷信用信息外,仅供自己使用,一般不再向其他外部机构提供信息。
  
  信息采集和使用的法律后果不同。征信机构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主要面向信息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征信机构提供了内容不正确的个人信用报告或者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擅自泄露个人隐私,均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而对于授信机构来说,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仅仅起参考作用,征信机构一般不需要为授信机构担责。
  
  信息采集和使用的客观结果不同。授信机构对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主要是为了自身的风控所需。而征信机构通过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授信机构之间可以进行客户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查询,客观上不但有助于减少贷款客户重复逾期、多头负债或负债过度的情形,而且有利于改善全社会的诚信环境。
  
  征信和信用评估的关系
  
  信用评估是指具有风险评价能力的专业机构(一般不是征信机构)利用征信机构或其他来源采集汇总的数据,使用专业判断或数学分析方法,对个人和企业履约或兑现承诺的能力和信誉程度进行全面评价,并用简单明了的符号或文字表达出来。可见,征信和信用评估从产业链角度看是上下游关系。从技术角度看,信用评估多采用概率统计的技术和方法,而征信更多地依赖于IT技术。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是两者的一个结合体,即依赖于IT技术获得互联网上的大数据,再利用概率统计或机器学习甚至人工智能的方法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新兴的互联网征信,大部分实际上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信用评估服务。
  
  从服务客户的角度看,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都是授信机构风控工作的外部服务供应商。但很多从业机构往往把信用评估和征信服务混为一谈,从而易使得社会各界混淆两者界限。一方面,由于对信用评估过程监管不足,个人信用信息和信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另一方面,真正的征信机构从业者可能会因此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资源支持,不利于我国征信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阶段的认识
  
  互联网金融毕竟本质上还是金融,所以传统金融所需要面对的风控任务对互联网金融而言是大致相同的。通常所言的互联网金融的形态包括通过互联网或在线的方式进行财富管理、投资、信贷、支付和众筹等。对征信服务有需求的主要集中在互联网信贷即所谓的资产端,其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主要特征:
  
  首先,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是业务规模仍然非常有限,不足以挑战传统金融。二是从业人员整体专业水平不高。尽管有一部分从业人员来自传统金融机构,但其比例和绝对数都还不是很高。三是资产质量亟待提高。从网贷行业披露的信息来看,互联网金融信贷资产普遍存在坏账率偏高、资产状况不佳的情况,这对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威胁。
  
  其次,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的服务对象是特定的群体。在当前,互联网金融信贷服务主要是作为传统金融服务的一个有益补充而存在,其灵活性和普惠性对于满足农民、低收入者、初次创业者以及收入不稳定人群等的融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传统金融机构由于服务成本和服务效率或效益等问题难以对这类人群提供完善和充分的信贷服务。互联网信贷服务机构的出现和发展弥补了这一空白,这已经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最后,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问题不少但前景广阔。从现实情况看,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似乎 “埋雷”不少,“跑路”的机构也屡有耳闻,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但我们对此现象应该一分为二地加以理性分析和判断。如果仔细深究,那些倒闭或“跑路”的机构往往并非以开展正规金融业务为动机的,甚至一开始就是借互联网金融之名行“庞氏骗局”之实。正是这些害群之马造成整个社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观感急转直下,也给正常经营的机构形成较大冲击。毫不讳言,当前的社会氛围,极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然而,从长远来看,在经过大浪淘沙之后,互联网金融信贷服务行业必然会进一步走向成熟,业务将趋于稳定,行业更加规范,人才更加丰富,服务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也会获得持续提升。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社会各界也应该多一些理解、宽容和支持。
  
  民营征信助力互联网金融机构风控
  
  互联网金融急需良好的征信服务。互联网信贷服务行业通常选择首先开发信用空白人群(也可能同时是高风险人群)的信贷需求,但自身信贷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导致其在急速扩张过程中问题频发。而互联网金融机构风控能力不足,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们对外部征信服务的重视和应用不够,导致对客户信用信息掌握不充分,风险隐患不能及时识别。从市场化角度来看,互联网信贷服务行业的征信服务基础设施不足、风险管理人才匮乏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当前,国家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市场化征信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加上业务边界不够清晰,不利于市场化征信机构向互联网信贷行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服务。
  
  由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原因,互联网信贷机构服务的资金成本较高,加之其客户大多是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人群,他们通常缺乏必要的信用信息,偿还能力较弱,信贷风险相对偏高。因此,从商业可持续来看,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向客户收取较高的信贷服务费(或确定较高的利率)。而更高的资金价格或信贷服务价格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只能吸引更多急缺资金的高风险客户而驱离低风险的优质客户,从而形成“低风控水平—高风险客户”恶性循环。就目前情况而言,市场上缺乏相应的征信服务平台为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服务,也使得上述风险雪上加霜,单个客户在单个机构中的同类型坏账经常在其他机构重复发生,从而导致行业的总体坏账居高不下。由此可见,建设互联网信贷服务行业的市场化征信服务平台,对于提高互联网信贷机构风控水平、改善客户结构至关重要。
  
  具体来讲,互联网信贷服务机构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的风险主要包含欺诈申请、负债过度、重复坏账等几个方面。而一个完善的市场化征信服务平台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实践表明,具有灵活经营机制的市场化征信机构,迫于市场生存压力,它们不但可以为互联网信贷机构提供更好的征信信息共享服务,还可以为其提供反欺诈、大数据查询、信用评分等其他风险管理增值服务。从我们调查走访的情况看,互联网金融行业迫切需要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加强指导和支持搭建市场化的互联网信贷服务行业征信信息共享平台。

3. 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哪些新的应用模式

征信是指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征信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
2013年3月15施行《征信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都需经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在人行备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展征信业务。
但是目前牌照还没下发到机构,所以市场上还没有一家真正可以做个人征信的机构,但是在市场上已经有个人征信的业务在开展,不过不是叫信用报告人家叫信用分值,其实都是个人征信雏形。
征信业近两年也迅速发展,征信市场发展逐渐分化,依托大数据征信机构侧重点也不同,但是基本宗旨是服务经济,目前各个征信机构相互竞争都有自己的优势,面向社会经济在广阔的市场中想要占有一席之地就需要术业有专攻。
目前征信机构大概偏向就是建档型征信,评级性征信,融资性征信。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为了规范市场,那么征信服务的就是经济实体。
题主问到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哪些应用,有哪些新的业务模式。
现在言归正传。
因为目前的征信市场还在初步发展阶段,市场对征信的认知度普遍不高,所以要开展征信业务也是有挑战的,那么前期肯定是培育市场的一个过程。
征信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还是要回归其属性。
所以征信机构肯定要开展一些新的业务模式,让市场自己去发展倒逼政府下发推动征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央行下放权力给机构做征信除了简化自己的业务让征信机构能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给实体经济外,也是希望整合市场资源最后达到信息共享。
目前很多空壳子的征信机构,他们构思了一个美好的蓝图,想让小贷公司、P2P等一些民间借贷机构上传自己的数据,但是目前没有一家强大的征信机构能妥谈让他们接入都自己的系统,给自己的数据库上传数据。据我所知现在金融办逐步让一些小贷公司对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如果是这样,那么征信机构想整合更多的信息资源就更难了,优势也不明显了。
所以征信机构更是要开展一些新的业务模式,比如融资,P2P信用认证,金融超市,主体担保型征信业务。

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有哪些新的应用模式

4. 互联网征信有什么利弊?

利(一)拓宽了信用评级的技术渠道,有助于实现精准评级首先互联网征信在技术手段上是对传统征信模式的一种发展,互联网征信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拓宽了传统信用评级的技术渠道。传统信用评级大多基于一定的数学模型,在考察个人或者企业违约率与其他观测变量相关性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数据确定违约率和信用等级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考察被评级人给出大致能够代表被评级人违约率的信用评级。( 二)丰富了信用评级的数据来源,有助于评级更加真实传统的评级方法除了技术手段上的限制外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必须根据历史数据来预测未来数据,但是根据历史数据来预测未来数据存在不确定性。二是只能够依靠个人或者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在对个人或者企业进行评级刻画时维度比较单一,不能得到综合全面的立体式评级,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财务数据造假的可能性较大,又缺乏其他数据进行交叉验证,使得评级的可靠性降低。互联网评级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缺点,第一,互联网征信所涵盖的数据范围更大,进一步丰富了评级所使用到的数据,不仅包括财务数据、支付数据、交易数据等传统金融机构内部数据,还包括社交数据、购买记录、评价记录等非金融机构的外部数据,这样有助于更加全面和精准地对个人进行刻画。第二,互联网征信所使用的数据频率更高,互联网征信的数据采集频率是实时的,记录着个人发生的每一笔交易或者每一次社交内容,因此互联网征信有可能进行评级的实时调整。互联网征信的背后是海量的交易数据,可以不断实现数据间的交叉验证,以提升评级结果的真实性。(三)丰富了信用评级的经营主体,有助于强化市场竞争根据央行最新的《通知》,意味着央行准入了八家公司的个人征信业务,为这八家征信公司合法开展个人信用评级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使得个人信用评级的发展有了坚实的法律保证。弊(一)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互联网征信的基石在于拥有海量数据,并且能够通过海量数据筛选出合适的数据,但是互联网公司所掌握的数据质量还存在显著的缺陷。其一,互联网企业不能采集个人的敏感信息,在法律上存在禁区,例如个人的支付记录、存款情况,而这部分敏感信息是构成个人征信结果的重要因素。其二,互联网企业的数据积累太短,其导致的结果就是数据的宽度较长,但是深度不够,任何模型都需要在一定的时问长度上不断进行验证和试错,就互联网征信来说,所积累的时间长度甚至连进行验证的长度都达不到要求,因此互联网企业的征信结果可能缺乏说服力。(二)互联网征信模型的可靠性有待检验在解决好了数据问题的基础上,互联网征信仍需解决好模型的可靠性问题,模型的可靠性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如何确定合理的模型;其次,确定了合理的模型后如何让征信的主体和征信结果的使用者接受。从第一个方面来说,确定合理的模型本身就十分复杂,模型是否成功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模型设计、数据配套和应用场景。得益于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互联网征信的模型在设计上越来越复杂,模型越复杂在理论上越能够真实地反映征信情况,但是模型越复杂对数据的质量要求也越高,互联网企业应该防止模型设计和数据不配套之间的问题。此外,还有可能存在模型设计与应用场景之间的匹配性问题,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并非模型越复杂越好,需要针对应用场景不断伏化模型设计。

5. 互联网征信的利弊

“利”方面,互联网征信促进了数据来源的多样化,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单从互联网企业的核心业务当中就能够提取数量可观且丰富的互联网征信数据,比如阿里巴巴公司的“芝麻信用分”。
 
 
 
 这些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数据能对客户的本质行为进行分析,并预测客户未来消费走向,有利于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扩展业务的需求。
 
 
 
 其次,互联网这个平台明显可以增加征信的范围,中国互联网征信系统约有八亿人,其中约有四分之一的人拥有信用记录,将近五亿人缺乏银行信贷记录,那么这些人有很大部分可以成为金融部门的客户,可以对其进行业务拓展。
 
 
 
 最后一个利处就是互联网征信能很好的约束个人失信行为。
 
 
 
 
       
 
 
 
 
 互联网征信“弊”的一方面:
 
 
 
 首先就是互联网征信缺少合理使用征信数据的监督,毕竟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程度并不成熟,一些关乎个人隐私方面的法律措施还不够健全。很容易造成个人隐私的泄露。
 
 
 
 其次,互联网征信缺少统一的数据标准,不同的企业和机构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采集和分析数据的标准,容易造成数据混乱。

互联网征信的利弊

6. 征信的作用是什么?

征信的意思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7. 征信,有什么作用?

个人征信系统包含了广泛而准确的消费者信息,可以解决客户信息不足对企业营销的制约,帮助企业以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联系目标客户。因此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个人征信系统的应用也已经扩展到直销、零售等领域。
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征信系统,主要是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分析产品。随着客户要求的提高,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不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领域,注意力逐渐转移到提供综合性社会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在美国,个人征信机构三分之一的利润来自直销或数据库营销。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企业营销活动中。
扩展信息:
1.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专门机构为每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然后提供给银行、数据主体、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等政府机构。这种通过第三方机构在银行之间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
第二,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当你向银行贷款时,客户经理可以在你同意的情况下查看你的信用报告,从而尽快告诉你是否可以提供贷款,节省时间。一方面,个人征信系统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工具。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3.具体来说,个人征信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信用信息,第三部分是非银行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配偶身份、居住地信息、职业信息等。信用信息包括银行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准信用卡信息汇总、贷款信息汇总、为他人贷款担保信息汇总等。非银行信息是指个人参保及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养路费、电信用户缴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系统信息中也会包含客户自己的陈述。这些信息确实潜在地影响了个人在银行的借贷行为。

征信,有什么作用?

8. 征信的作用有什么

征信的作用有:避免过度借贷、产生违约披露的纪律约束、减轻对申请借款者的掠夺、减轻逆向选择。避免过度借贷:一个借款者的风险大小依赖于它对该借款者的债权到期时该借款者的负债总额。然而如果贷款机构不知此信息,借款者就有动机过度借贷。考虑到这种风险,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会实行信贷配给。产生违约披露的纪律约束:因为银行共享借款者的违约信息,对借款者而言,会产生一种纪律约束:违约行为变成了较差的信号,其他银行在对其放贷时会考虑到信用风险溢价,执行更高的利率,甚至拒绝贷款。为了避免这种惩罚,借款者将会更加努力偿还贷款,从而降低信贷市场的违约率和利率,增加信贷市场的贷款金额。减轻对申请借款者的掠夺:征信可以降低银行从其客户处收取的信息租金,当银行对借款者的特征认识非常充分时,他们能够比那些不了解情况的竞争对手收取更低的租金,从他所拥有的信息中获取信息租金。减轻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信贷交易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发生的问题,不良贷款风险往往来自那些积极寻找贷款的人。征信有助于改善银行对申请借款者特征的了解和比较准确地预测还款概率,有利于实现对贷款对象的优化和贷款定价的合理化,减轻逆向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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