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蔡先生拍下鼠首和兔首文物不付款的看法,不少于80字

2024-05-05 17:48

1. 对蔡先生拍下鼠首和兔首文物不付款的看法,不少于80字

坚决支持蔡先生!!!
  中国律师团在法国受到法国华侨华人会等华人社团的很大帮助,这一点显示了我们华人强大的凝聚力,是令我们十分自豪的。
  但我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目前已经回归的有5件:牛首、猴首、虎首、猪首、马首,另外5件铜像龙首、蛇首、羊首、鸡首、狗首至今下落不明。中国律师团称 争取此次无人竞拍,如果此次拍卖成功,则考虑进行正式诉讼,将拍卖人、文物卖出方和买入方均告上法庭。要让人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但是我认为有些不妥,我们们需要回归的文物还有很多,如果这次真的花了2亿的天价买回圆明园兽首铜像,那其他的文物呢?假如有人故意在其中作祟,知道我们对这些文物的态度,故意抬高竞拍价格,怎么办?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00多家博物馆的藏品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战争等不道德方式从中国运走的。中国应以清醒、理性的态度去探讨促使文物回归的有效路径,在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觉醒的同时,官方亦需要完善整个文物环境,改变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更需要专业知识的深层介入,以形成强大的合力。假如此次竞拍成功,我们真的将拍卖人告上法庭,那那些我们至今还不清楚下落的国宝持有人还敢将他们手中的国宝公诸于世吗?到时真的不知道何时我们的12生肖兽首才能团聚!!
  以上是我对于追回国宝我的一些看法, 具体的你再发挥一下吧!

对蔡先生拍下鼠首和兔首文物不付款的看法,不少于80字

2. 圆明园兽首拍卖的看法?

今年3月15日,在国人的强烈反对声中,佳士得拍卖行仍将圆明园非法流失的兔首、鼠首铜像在巴黎拍卖。某艺术公司总经理蔡铭超高价拍下这两件文物。但事后拒绝付款,造成流拍。对此,舆论一篇哗然。
    旅法学者姚蒙先生表示,变相流拍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特殊事件,具有很大的戏剧性。他认为,圆明园兽首对于中国人来说,具有不同寻常的历史意义。蔡铭超先生的行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都很难进行简单的是非评判。不过,在他看来,这种做法从法理上讲,具有正义性的一面,他赞同这种做法。
        蔡明超的行为有人称其为民族英雄,有人认为这是恶意破坏规则。在我看来,蔡明超是爱国的,因为他的主观意图还是好的。他的行为只是违背了规则,而非违背了良知。我觉得每个中国人都不想自己国家的文物落入别人的手里,毕竟这些文物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部分。也许他的方式可能不是特别妥当,也构不成“民族英雄”的壮举,可是在当时看来,难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过,他的行为,可能也会为以后海外文物归来造成一定的困难。
       我觉得海外文物回归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法律和政治手段来解决,诸如民间自发组织“海外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的做法都是可行的。对于流失海外的文物,我国一般不会采取“回购”的方式,也是正确的。因为通过赎买的手段来拿回文物并不是很理智,许多外国拍卖公司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想利用我们的心理来大赚一笔。我们不能总是被人家牵着鼻子走,这样人家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文物回归所要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大。
       我国一直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认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我国处理佳士得拍卖非法流失文物的原则立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文物是我们自己的,我们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如果有一天能回来,那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兽首回来的重要意义,与洗国耻关系不大。如果有一天,人家自愿归还,那才是兽首回归的真正意义所在。因为自愿归还,必然是人类文明的发展的结果,必然是中法国与国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友好相处的结果。
        遗憾的是虽经各方面努力,现在相关圆明园文物仍未能回归祖国,但是从事件整体上看,此次拍卖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是一次对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法治观念的认知、探讨和提升的过程,必将对流失文物返还领域乃至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拍卖也不能给拍卖者的祖国带来任何好处,结果可能是恰恰相反。的确,文化是没有国界的,但是任何和文化有关的人是有祖国的。不管你是哪国人、你干什么事情,应该想想不要使自己祖国的名声受到伤害。中国有句话,叫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把这样的文物、抢夺来的文物拿来拍卖,不能算‘有道’。即使你拍卖成功,一切都顺利,得了好多钱,放在家里,能够心安理得地享受吗?”况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76年就通过一项公约,那就是各个成员国达成共识,要把从别的国家抢来的文物归还给原来的国家。佳士得拍卖行一意孤行仍将圆明园非法流失的兔首、鼠首铜像在巴黎拍卖,是既违背公理,也违背道义的,蔡明超的行为没错。

3. 蔡先生的拍卖做法正确吗

看到新闻上说: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峰3月2日在于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收藏顾问蔡铭超参与了圆明园兔、鼠首在法国巴黎的拍卖,并成为了最后竞拍者。 牛宪峰告诉记者:虽然蔡铭超以总计3149万欧元的价格在法国巴黎拍下了圆明园兔、鼠首,但由于尚未付款,且目前仍在付款期限内,因此拍卖能否最终成交尚属未知。 蔡铭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不会付款。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我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随后的调查中,有80%以上的网友认为“华人高价购买圆明园兽首不值得。兽首理应无偿归还中国,现在价格被恶意炒高。”同时有接近80%的网友支持买家蔡铭超拒付拍卖款。看来蔡先生的做法在网友中还是很得到支持的,然而晴空这里却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众所周知,圆明园的兔、鼠首均是八国联军劫掠圆明园的时候流失海外的文物,距今已经有100多年以上的时间,按照中国在1970年中国加入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5年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国政府可以通过外交手段交涉追索非法外流文物。以上公约规定了对流失文物的法律追索权期限是五十年,实际上免除了欧洲列强在二战时止在世界上掠夺文物被追索的危险。且以上公约不具有溯及力,无法规范百年前的战争劫掠物。中国政府明确声明,不放弃追索此前流失海外的文物——这是中国政府的保留,虽然只是单方面主张,一般不被文物所在国承认,但国际法上,保留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目前追索的权利。然而客观地说,中国方面在很多流失海外的文物,特别是一些时间比较久远的文物的主权要求上,是没有一个可以让文物所在国承认的国际条约所限制的。否则,中国政府完全可以以政府的名义,以相关的国际条约为法律基础到文物所在国法院去要求无条件返还该文物。然而,中国的大批文物在海外拍卖的时候,或者由一些爱国人士高价购得捐献给国家,或者随后又被其他买主收藏。由于西方国家掠夺了大批其他国家的文物,他们在假惺惺的做出一个对战争文物可以追索的公约后,同时加入了苛刻的时间追溯期限。这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文物流失国家的极大不公。但,话说回来,既然我们以政府的形式加入了这些公约,说明我们已经承认了这种不公的现实,那么目前对于百年前的文物被公然拍卖,我们的政府也是无计可施的现实也是顺理成章的。虽然我们可以用限制拍卖方在中国境内活动的方式加以报复,但事实仍然是不利的。  话说回来,针对蔡铭超先生的做法,晴空一方面表示理解,但是一方面却很有些不以为然。一来,拍卖并非儿戏,对于竞拍后不付款的做法,有关拍卖方会通过扣除保证金等手段来进行惩罚,如果说蔡先生确实肯花巨资购得兔鼠首捐献给国家,那么每一个爱国的华人也都可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然而如果只是一场作秀的话,那么陪进了保证金的蔡先生除了赚够了眼球以外,实际的看,并没有为国宝的回归作出什么真实的事情——付款期限到后拍卖方还是会继续拍卖的,而兔鼠首不会因为蔡先生的报价就自动回到中国。至于蔡先生所说:“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我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确实,对于国宝流失的事情,每一个爱国的中国人都会感到痛心,但是,蔡先生做的事情——站出来,或许仅仅是兔鼠首的拍卖添加了一点花絮而已。如果最后兔鼠首仍然流失海外,那么蔡先生所作有什么意义? 为将防止兔鼠首的流失,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来集资购回文物——从法律时效的角度我们已经没有追溯这些文物的权力,而不是靠一些律师团或者某些机构的发文而已,或许对于国人来说,这种做法已经显得我们非常的努力,然而在外国人眼里,这种作秀的意义为零。一切的因果,或许从我们签署了那些文物的公约就已经注定了。

蔡先生的拍卖做法正确吗

4. 下列各句中,加点词语使用得当的是 A.蔡铭超昨天露面的时间不到5分钟,对法国佳士得兽首拍卖一事作了

     A         (B,“实现”更准确;C,“巧言令色”指用花言巧语和媚态伪情来迷惑、取悦他人;D,“墙倒众人推”比喻在一个人受挫折的时候,大家乘机打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