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2024-05-05 15:05

1. 房子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可用房子抵押。
对以共有财产抵押担保的,按照共有财产共同处分的原则,应该经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立担保。否则,共有财产部分抵押无效。抵押担保中共有财产抵押的多见于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担保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出具抵押承诺书。
一、离婚后夫妻双方债务的处理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夫妻双方债务的处理情形如下:
1、共同债务,原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一方婚后承担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由本人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二、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1、经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
共有财产是指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用共有财产抵押担保的,应经共有人同意方可。实践中此种抵押多见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的抵押。因此,在工作中应弄清抵押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等,并依相关证据,确定应进一步审查的内容。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房地产证、车辆证等证件,常常只登录一个人的姓名。因此,公证员应仔细了解情况,做好谈话笔录,以备查。尤其是第三人做抵押担保时更应注意。
2、以国有资产设定抵押的
依有关法律规定,如国有企业、国资控股企业将成套设备、关键设备或重要厂房用作抵押,应先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鉴于国有资产目前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原则,公证人员应对个案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在难以确定抵押物是可以不履行报批手续的财产时,引导当事人履行审批手续。
三、离婚房贷没还完的怎么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贷款没还清,那要先区分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那没还贷部分就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那没还清的贷款作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2. 抵押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银行抵押贷款如果是以下情形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夫妻一方抵押贷款算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抵押贷款只要是符合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三个条件的,就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另一个意思是债务只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就可以认定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抵押贷款算共同债务吗?

4.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可用房子抵押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房屋进行抵押,前提是用房屋抵押债务的事宜有经债权人和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如果出现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则房产就不可用于抵押夫妻共同债务。
一、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日常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且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反之,则另一方没有承担还款的义务。
二、离婚前银行贷款20万离婚后谁负责
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共同生活才需要分配。一、借款“说不清”,应按夫妻共同债务论处: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的免责条件为:要么是已经让第三人知道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要么是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而借款确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二、欠款“道不明”,应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虽然夫妻一方经营所负债务,可以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个人清偿,但必须是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前提。三、债务“已分割”,同样必须承担偿还责任: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夫妻财产已经分割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三、离婚时的债务如何承担
1、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将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离婚时,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一方愿意承担的,就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 夫妻共同债务可用房子抵押吗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夫妻婚后房产变卖怎么办?
夫妻婚后房产被一方变卖的,只要该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不是善意购买的,还未支付合理对价并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同时针对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行为,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其赔偿损失。
二、最新婚内财产转移怎么找证据
最新婚内财产转移找证据的方法具体如下:
1、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查银行存款、银行账户余额;
5、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在婚内财产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可以进行重新分割。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的出轨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参与财产分割的,可以按照其的意愿进行,即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属于另一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同意将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也是可以的。
三、夫妻一方将房产过户给他人另一方可不可以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可用房子抵押吗

6. 房子可以抵押给夫妻共同债务吗?

可用房子抵押。
对以共有财产抵押担保的,按照共有财产共同处分的原则,应该经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立担保。否则,共有财产部分抵押无效。抵押担保中共有财产抵押的多见于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担保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出具抵押。
一、夫妻间如何继承遗产
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这是法律规定的,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原则。
二、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可以擅自卖掉吗
夫妻其中一方不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分无效。
三、未经同意夫妻一方私自抵押财产的效力是怎样的
未经同意夫妻一方私自抵押财产是否有效要看抵押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的是抵押方的个人财产的,则该抵押行为有效;如果抵押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抵押行为无效,因为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房屋抵押吗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房子抵押。但是该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房产,且夫妻需要将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债权人,并与债权人共同办理好抵押登记的手续。
一、土地是否随房产证抵押呢
土地随房产一起抵押。
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公司房产可以抵押给公司吗
普通的公司接受抵押合法。房产,可以抵押给任何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是没有限制的。如果要将房产抵押,应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后该房产就不能再由他人办理其它的手续,必须通过抵押双方,解除抵押后,才可以买卖或者出售。
三、财产抵押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一条【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房屋抵押吗

8. 抵押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借的贷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支出,那么就属于个人的,如果用于家庭支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若是贷款本身就是夫妻“共签”的,这种情况下及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共同债务的清偿;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五个方面的规定。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双方提前约定且相对人知道其约定的情形的除外。
虽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同时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之规定。
该款规定的例外情形是否存在,需要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起诉抗辩、法庭审理、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判进行认定,显然在执行程序中是不能认定该例外情形是否存在。因此在执行程序中径行认定夫或妻一方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从而追加夫或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不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而应当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在取得针对被执行人配偶的执行依据后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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