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2024-05-18 14:33

1. 关于贯彻〈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甘肃省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前,制定了《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政办发[1996]4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是:(一)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二)个人缴费比例。自1996年1月1日起,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3%的比例缴费,以后一般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个人缴费比例达到8%。已经离退休、退职人员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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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2. 甘肃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甘肃省4月份接到国家正式文件后,随即开始根据甘肃省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初步方案已在前不久制定出来,目前正在研讨论证中,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下发执行。同时,目前网络上传播的各类“民间版”调整方案,均属虚假消息,提醒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虽然各地公布时间难以统一,但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甘肃省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以上,则是甘肃养老金2017年上调通知最新内容,若想关注其他保险知识,请继续锁定希财网保险栏目组。【2017年各省份养老金上调一览】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标准上调,为历年来最大。日前,人力社保局发布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关。据悉,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15日银行发放养养老金之际一并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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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甘肃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如何发展的

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4)第二十五条 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符合法定离退休、退职条件时,其过渡期间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月社会性养老金+月缴费性养老金+月个人帐户养老金【摘要】
甘肃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如何发展的【提问】
您好!甘肃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回答】
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4)第二十五条 凡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符合法定离退休、退职条件时,其过渡期间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月社会性养老金+月缴费性养老金+月个人帐户养老金【回答】
发展历程是如何发展的【提问】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取得的成绩显著,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制度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大,全球最庞大复杂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是受制于城乡...关键词: 城乡 社会养老保险 统筹发展。【回答】

甘肃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如何发展的

4. 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1、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被认定为当地的三支一扶对象的,由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代缴标准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确定;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三支一扶对象的证明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1)年满16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年缴费;(2)对距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3)对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至15年;(4)对个人缴费出现中断的,应当补缴中断年度的费用,补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政发〔201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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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甘肃省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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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甘肃省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甘肃省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6. 甘肃省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甘肃省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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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制度衔接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时,已经按照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的,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时,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本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的制度衔接

8. 甘肃省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年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解决大龄下岗职工现实政策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二、“提前退休”与“正常退休”政策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2、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3、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三、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政策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四、自行提前退休政策1、男性提前退休政策①男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年龄50岁-54岁之间,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②男性按“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退休的,即55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工资不再纳税。③男性选择60岁正常退休的。基本生活费一直发放到正常退休为止。2、女性提前政策①女性选择“提前准退休”年龄段退休的,退休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之规定按月纳税,年龄达到50周岁,退休工资不再纳税。②女性退休50岁,工龄15年以上法定退休政策不变。③未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患有癌症及其他绝症,或者因致残失去完全行为能力的,工龄达到15年以上应准许退休。买断工龄新介绍所谓的买断工龄,指的是职工对企业在改制中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个通俗说法,如今已经很少听到买断工龄了。但我国关于买断工龄的政策还是存在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2016最新买断工龄政策。一、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能逃避社会责任,不可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做到对职工负责到底。二、1998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三、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六、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依此类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变更用人单位的名称。下岗工人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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