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模式有哪几种

2024-05-07 05:58

1. 中国上市模式有哪几种

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模式
1. 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
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主要包括H股、S股(新加坡)、N股(纽交所)
优点:相对简单,可以直接进入外国资本市场,获得大量外汇资金和国际知名度
缺点:境内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要求不同、财务门槛较高。
如要H股上市,中国证监会要求是“456”:即四个亿净资产,税后年利润6000万,筹资5000万美元
2. 境内企业海外间接上市(红筹模式)
⑴是造壳上市:
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以换股等形式转移至境外注册的公司,通过境外公司持有境内资产,然后以境外公司上市。融资来源和退出机制都在境外。
一般步骤:
A 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字在BVI、开曼、百慕大设立空壳公司
B 将境内股权或资产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壳公司
C 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上市
优点:壳比较干净,成本低
⑵是买壳上市:
又称反向并购,非上市公司以现金或交换股票的手段收购另一家已在海外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然后通过注入母公司资产的方式,实现母公司海外间接上市的目的。
优点:避开国内法律的审批,财务披露相对宽松,节省时间
缺点:买壳成本高、风险比较大
3. VIE结构上市
二、VIE结构
1. VIE的起因
2006年(10号文)《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要求境内自然人或法人设立BVI公司需报商务部审批。为绕开10号文,投行设计了境外股权激励(offshore option)和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 structure)两类股权结构。在境外股权激励结构下,先以非中国籍股东注册BVI公司,然后将股权转让给中国籍股东,从而绕开商务部审批。
合资企业架构下,因合资企业适用于合资企业法规,不受10号文限制,可绕开商务部批准。
2. VIE的内涵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即可变利益实体,又称协议控制是指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但该企业本身对此经济利益并无完全的控制权,而实际或潜在控制该经济利益的主要受益人(Primary beneficiary)需要将此VIE 做并表处理。VIE 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 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 会计准则”。
协议控制模式一般由三部分架构组成,即境外上市主体、境内外资公司( FIE , Foreign Invested Enterprise)和持牌公司(外资受限业务牌照持有者)。其中,境外上市主体处于税收、注册便利等考虑,可能采取开曼公司、香港壳公司甚至多重模式。
3. 实现VIE的步骤
A 国内个人股东设立BVI公司,一般来说,每个股东都需要设立一个单独的BVI公司(注册简单,高度保密)
B BVI公司、风险投资机构设立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开曼公司免税,且具有英美法系优势,英美澳新(新西兰)港都属英美法系)
C 开曼公司设立香港公司
D 香港公司在境内设立FIE
E FIE与内资公司签订协议

中国上市模式有哪几种

2. 企业上市?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3. 中小企业如何上市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六大流程:
1、成立股份公司;
2、上市前辅导;
3、股票发行筹备;
4、申报和审议;
5、促销和发行;
6、股票上市及后续。
一、上市公司并购流程
1、确定并购战略,清晰并购路线,上市公司开展并购工作的首要命题,是要基于自身的产业环境,确定出合适的产业并购战略和清晰的并购路线,相当于是企业并购的“大方向”要出来,才能有后续的并购支撑工作。
2、组织并购队伍,建立工作机制,组建一个并购部门。组建精干的战略投资部,由资深的并购经理人带队,并有来自于投资、咨询、财务、法律或业务背景的员工支撑。公司核心高管也需要深度参与并购工作,甚至随时按照并购要求开展工作。
3、评估自身能力,确定并购主体。
4、寻找并购机会,确定并购对象,成功的并购者总是在不断地寻找机会,战略投资部应依据产业并购战略。
二、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中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2、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小企业如何上市

4. 中小企业怎么上市

我们知道的中小企业上市的条件的规定,要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条件。当今社会企业融资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股票、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你想要了解中小企业怎么上市,可以考虑一下明德。明德蓝鹰作为中小企业上市辅导咨询机构,多年来积累了大量优质项目,同时所辅导的企业多达200+ ,项目来源非常稳定。【如果你还有有关中小企业怎么上市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5. 中小企业怎么上市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四板进行上市。
一般来说,中小微企业通过信贷公司融资的成本在12%左右,民间一般性贷款利率为15%-18%(特例除外),而企业登陆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融资成本,因企业的资质和融资规模各异,平均在5%-6%左右,一般不会超过8%,低于企业银行借贷成本。

中小微企业四板挂牌有好处有五个方面:1.为企业建立外部融资体制,为挂牌企业直接融资开辟新的渠道;2.为企业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增资扩股创造了机会;3.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梳理了公司股权结构,明晰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全责,是企业运作更加规范,降低了企业风险;4.提升了企业形象,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5.实现投资者与企业价值的提升,为下一步企业转板创造条件。

中小企业怎么上市

6. 整体上市的上市模式

第一,通过整体改制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方式,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整体改制后境外整体上市。第二,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吸收合并或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如TCL集团的吸收合并方式,武钢集团、宝钢集团的增发收购方式。这些方式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融资行为,但具体操作方法有所区别,TCL集团先是吸收合并了旗下的上市子公司TCL通讯,再通过与TCL通讯置换股权首发上市,集团公司是融资的主体;武钢股份采取先增发股份,然后用募集的资金购买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方法,最后将这些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实现资产的整体上市,上市子公司是融资主体。宝钢则与武钢的模式相同。另外,按照上市地点划分,整体上市又有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两种模式。

7. 整体上市的模式

一般而言,整体上市的途径有以下四种模式:IPO换股IPO模式是指集团公司与所属上市公司公众股东以一定比例换股,吸收合并所属上市公司,同时发行新股。例如,TCL集团吸收合并子公司TCL通讯,同时发行新股,原TCL通讯则被注销;上港集团采取的也是这一模式,不同之处在于其本次行动并未发行新股。该模式既能满足集团公司在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要,又能使集团公司的资源得到整合,从而进一步促进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适合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的集团公司。并购换股并购模式即将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各上市公司通过换股的方式进行吸收合并,完成公司的整体上市。例如,第一百货通过向华联商厦股东定向发行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华联商厦,之后更名为百联股份。由于该模式没有新增融资,因此主要适用于集团内资源整合,以完善集团内部管理流程,理顺产业链关系,为集团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增发收购增发收购模式即集团所属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增发收购大股东资产以实现整体上市。这种模式的应用较为广泛,例如,鞍钢、G上汽、太钢不锈、本钢板材等公司的整体上市方案都采取了该模式。反收购再融资反收购母公司资产即通过再融资(增发、配售或者可转债)收购母公司资产,是比较传统的整体上市途径,其优点是方案简单,但再融资往往不受市场欢迎,特别是在新置入资产盈利能力较弱导致每股收益摊薄的时候。例如,G武钢、G宝钢采取的是向大股东定向增发与社会公众股东增发相结合,募集的资金用以收购集团的相关资产。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便于集团实施统一管理,理顺集团产业链关系。

整体上市的模式

8. 央企整体上市的模式比较

2007年,国资委提出把央企整体上市作为“做大做强央企”的一个战略措施,并制定了央企整体上市的初步框架,即“两个阶段、四种模式”。“两个阶段”是指先剥离托管,后整体上市。“四种模式”分别为A+H模式、反向收购母公司模式、换股吸收合并模式、换股IPO模式。目前,“四种模式”在资本市场上均有所运用。 即国有集团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后,直接IPO同时发行A股、H股上市,属于法人整体上市。这一模式要求集团公司主业明确集中、资产质量良好,在先对少量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进行适当处置,并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后,就直接IPO上市。采取此种模式在不同市场同时上市,公司依托的市场更为规范、监管更为严格,有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A+H整体上市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中国银行。为顺利整体上市,中国银行进行了一系列的重组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2003年12月,我国政府向中国银行注资225亿美元,中国银行随后进行了大规模财务重组;2004年6月底,不良资产的处置基本结束,不良贷款率从年初的16.29%下降到6月末的5.46%;2004年8月,改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整承继了中国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业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中国银行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5年,引进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瑞银集团等海外战略投资者,出售25%的银行股权。这一系列改革明晰了中国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使经营性资产质量不断提高,为发行A股和H股实现整体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6月1日和12日,中国银行在香港和上海分别发行H股25 568 590 000股和A股6 493 506 000股,实现了A+H模式的整体上市。 即通过被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反向收购母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实现母公司主业的整体上市。主要有两种类型:定向增发反向收购模式和自有资金反向收购模式。定向增发反向收购模式的代表是武钢集团。其增发方案可以概括为“定向+公募”。2004年6月,武钢股份(上市子公司,全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武钢集团(母公司,全称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12亿股,向社会公募增发社会公众股不超过8亿股,之后利用增发募集资金收购集团公司尚未上市的全部钢铁经营性资产,从而实现集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如图1所示,武钢集团整体上市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母公司把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第二步,上市子公司向母公司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和向社会公募增发社会公众股;第三步,上市子公司利用增发募集资金收购母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实现主业整体上市。自有资金反向收购模式的代表是中软集团(全称为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中软集团首先将自身的不良资产及其他不适合进入中软股份(全称为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连同相关负债剥离给母公司CEIC(全称为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并将其所持中软股份的41.83%股份划转给CEIC。 2006年3月,中软股份以自有资金收购中软集团资产(当时中软股份的净资产为4.596亿元,被收购的中软集团净资产仅为0.548亿元,不再需要向证券市场募集资金)后,中软股份更名为中国软件与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软件),中软集团注销其法人资格。 是将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各上市公司通过换股方式进行吸收合并,完成公司的整体上市。该模式适用于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且横向同业或纵向上下游产业链业务关系密切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兄弟上市公司实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这一合并模式的代表是百联集团。为减少旗下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百联集团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将旗下上市公司第一百货(全称为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联商厦(全称为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第一百货将华联商厦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旗下,华联商厦的法人资格因合并而被注销,合并后存续公司更名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联股份)。具体合并方案为:2004年11月,华联商厦的全体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别按 1∶1.273、1∶1.114 的折股比例换成第一百货的非流通股份和流通股份。同时,公司在合并方案中还赋予股东现金选择权,即可以将手中的股票直接换成现金。 采用集团公司与所属上市子公司的公众股东以一定比例换股,吸收合并所属上市子公司,同时集团公司发行新股。其操作可以分改制、吸收合并、首发三步实施,其中吸收合并和首发同时进行,互为前提。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上港集团。上市子公司上港集装箱(全称为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母公司上港集团(全称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装箱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同时,通过IPO实现整体上市,换股与上港集团IPO同时进行,互为条件。上港集团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装箱的换股价格为每股16.50元,每一股上港集装箱股票换取4.5股上港集团新发行的股票。同时赋予所有流通股股东以等同于换股价格的现金选择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约有60%~70%的上市公司是由国企转制而来的,且多是将原国企的生产环节、流程中的一部分剥离后包装上市,这使得上市子公司对集团母公司产生严重的依赖性,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隐患。笔者认为,作为大中型央企股份制改革的手段,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四种运作模式各有所长,集团企业在整体上市过程中,应根据各运作模式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特点进行综合考虑。1、引入市场机制应是整体上市的目的。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最终目的是让公司经营和运行处于市场化的关注和监督下,这对于改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集团公司股权流动性、提高集团公司资产经营整体质量、提高股东资本的回报率等都有好处。A+H模式是四种模式中综合效果最好、最迅速的,但这种方式对原集团公司的资产质量等有较高要求。如果集团公司主业突出、经营规范、能够被市场迅速认可且旗下没有上市公司,并符合IPO和整体上市的条件,建议采用A+H模式实现整体上市。2、突出主业应是整体上市的精髓。通过对武钢集团和中软集团整体上市模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整体上市模式的现实意义在于实现了集团公司主业的上市,建立了一个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持续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为其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如武钢股份通过收购武钢集团钢铁主业资产实现了一体化经营,成为具有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型上市钢铁联合企业,为其在钢铁制造主导产业领域适时寻找兼并重组与合资机会提供了雄厚的支持。同样,百联模式中其上市子公司间横向合并实现整体上市后,带来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更加显著。3、整体上市应兼顾中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武钢股份将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增发流通股和收购大股东优质资产相结合,在利益关系的处理上大股东认购“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与“社会公募”均为6.38元/股,而且做到全额认购。中软模式的反向收购避开国有股如何定价的问题,不仅实现了中软集团整体上市的目的,也避开了以往整体上市让流通股股东买单的模式,没有损害原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为敏感的国有股退出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百联模式吸收合并最大的创新之处是区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确定两个折股比例进行换股,充分平衡了合并双方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四个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同时,换股吸收合并和换股IPO模式中,现金选择权的使用也较好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合并期间因市场因素导致股价大幅震荡使中小股东利益受损。4、整体上市应是低成本的快速扩张。除了A+H模式外,其余三种模式都是通过发股收购资产或吸收合并等方式上市,上市成本较低。中软模式不涉及再融资的问题,没有IPO也没有增发,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收购。因此,中软股份的反向收购可以看成是一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较小,只需股东大会通过。上港模式则是上市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全流通的背景下实现整体上市的典范。由于被合并方上港集装箱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上港集团换股合并无需考虑子公司的非流通股问题,待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后再与原先的流通A股一并和母公司发行的A股交换,大幅度地降低了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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