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2024-05-16 22:47

1.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专项维修资金是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设的资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在住宅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中使用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扩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 物业怎样收取使用管理日常维修资金

启用公共维修基金,必须有足够的条件。需要维修的必须是公共的部位,如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遇到需用公共维修基金时,可由小区业委会或者小区物业或者几个业主代表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有2/3业主同意的签字证明、工程预算测评等材料,再由房管部门进行审核,最后在小区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如果有业主提出异议,申请就可能被驳回。这是为了避免公共维修基金被违规滥用,如无异议,则可启用。

物业怎样收取使用管理日常维修资金

4. 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管理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由政府指定的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计帐到户;业委会成立后,也可以申请由业主自主管理,但这种管理模式难以规范,其资金安全运行存在一定风险。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使用时,须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建设部及各省市都出台有物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所以专项维修按照规定管理使用。

5. 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费用标准?缴纳方法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收费标准各省市有具体规定。(国家规定: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三、缴纳方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费用标准?缴纳方法

6. 维修费用多少钱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维修基金,和费用多少无关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满足上面两条:1、公共设备设施保修期满以后的维修和更新;2、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以外的维修费用。

不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即使费用很低,也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的,费用再高也不能使用维修资金。

7.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有哪些使用范围?

市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收到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遵循金额储存、业主共同所有、合理使用的原则。
用于房屋的公用部位,即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屋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用于住宅或单幢住宅内的公用设施与设备,即开发建设单位已将建设费用分推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楼道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小区围墙、大门、物业管理用房、非经营性车场车库、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等。供水管道限于每幢总水表与每户分水表之间,供电线路限于每幢总电度与每户分电度表之间,供电(水)一户一表、电信线路、管道煤气和有线电视线路除外。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有哪些使用范围?

8. 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有哪些使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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