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2024-05-06 21:40

1.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票节约了利息费用增加净利润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现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与转股价格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转股价格低于现行价格那么公司债就高,反之就低。
由于以前股票市场表现不好,大多可转债无法转股。所以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不多,你说的情况以后可能又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转为股权,应付的债券利息,就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扩展资料: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劵

3. 公司为什么要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于发行人,以可转换债券融资比直接发行债券或直接发行股票更为有利(1)可转换
  债券的比率比直接发行的企业债券利率要低,如果可转换债券未被转换,相当于公司发行了较低利率的债券;(2)可以避免一般股票发行后产生的股本迅速扩张的问题;(3)一般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比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的比例(溢价),如果可转换债券被转换了,相当于公司发行了比市价为高的股票。
  对于投资者,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实际多了一项品种选择,也多了一条规避风险的渠道(1)当股市向好,可转换债券随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价时,持有者可以卖出转券,直接获取收益;(2)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业绩转好,其股票价格预计有较大提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以享受公司较好的业绩分红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3)当股市低迷,可转换债券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
  可转换债券及将转券转换为股票都不合适时,持券者可选择保留转券,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因此,可转换债券提供了股票和债券最好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安全和收入优势。

公司为什么要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票节约了利息费用增加净利润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现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与转股价格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转股价格低于现行价格那么公司债就高,反之就低。
由于以前股票市场表现不好,大多可转债无法转股。所以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不多,你说的情况以后可能又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转为股权,应付的债券利息,就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扩展资料: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劵

5.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1、优点
(1)低息成本。公司赋予普通股期望值越高,转债利息越低。
(2)发行价格高(通常溢价发行)
(3)减少股本扩张对公司权益的稀释程度(相对于增发新股而言)
(4)不需进行信用评级
(5)可在条件有利时强制转换
(6)为商业银行和不能购买股票的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分享股票增值的机会(通过转债获取股票升值的利益,而不必转换成股票)
(7)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于公司债券之后。先于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普通股
(8)期限灵活性较强
2、缺点
(1)转股后将失去利率较低的好处
(2)若持有人不愿转股,发行公司将承受偿债压力
(3)若可转换债券转股时股价高于转换价格,则发行遭受筹资损失
(4)回售条款的规定可能使发行公司遭受损失
(5)牛市时,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比发行转债更为直接;熊市时,若转债不能强迫转股,公司的还债压力会很大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6.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一、发行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利润率平均低于6%的,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重组的公司,以重组后的业务以前年度经审计的盈利情况计算净资产利润率;上市不满三年的公司,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的净资产利润率与股份公司设立后会计年度平均的净资产利润率相比较低的数据为准。
8、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80%。公司的净资产额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9、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最多能发行多少债券?
法律对公司发行债券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累计的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除到期已还本付息的债券外,剩余的债券总额。这个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7. 可转换的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可转换公司的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对于已经持有可转债正股的投资者来说,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赚一笔之外,更关心的则是股票股价的走势。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到底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这才是关键。
从走势上看,可以把可转债视为权证。而权证的走势,一般领先于正股。所以,推论可转债价格加速背离其实际价值时,就是正股突破前兆。可转换债券条款虽多,但最影响其投资价值判断的,无非是四条:利率条款、转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一般来说,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是利好,但一般来说不影响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响弱于重组和定向增发,因为后两者往往改变公司的运营方向和策略。
二、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可转债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如果投资者不想将它转换成股票,就可以一直持有债券,等它到期时收回本息,也可以选择转手出售,因为在转换之前,它就是一份普通的债券,这就是它的债权性。
可转债一旦转换成股票,投资者的身份就变成了股东,公司的生存决策都与股东息息相关。股价上涨时,股东的利益具有上不封顶的特质,这就是它的股权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话,可转债的股东可以比公司其他的股东优先得到债务清偿。
可转债最吸引投资者的就是它的可转换性,选择权完全掌握在投资者手中,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形势自行决策。如果股市行情大好,投资者决定要转换成股票,发债公司是没有权利拒绝的。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发行
1、主体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除应当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2、程序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按照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程序如下:
(1)董事会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表决,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即可通过;
(2)股东大会作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应当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转股价格确定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事项;
(3)董事会聘请主承销商;
(4)向证监会申请并核准;
(5)进行信息披露;
(6)承销商承销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的公司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8.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呢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一、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
第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
第二,适用的法规不同,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权融资;
第三,发行目的不同,前者的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
第四,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第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前者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后者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第六,交割方式不同,前者在国外有股票、现金和混合3种交割方式,后者一般采用股票交割;
第七,条款设置不同,前者一般不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后者一般附有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其次,这两种债券的发债主体以及偿债主体也是不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债主体一般情况下就是上市公司的本身;除此之外,发行目的、股份来源以及有关的条款设置也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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